融合教育背景下免费师范生特殊教育能力培养研究
分类号 G760 1 引言
融合教育已成为世界教育的发展潮流。“关注所有学生的积极学习和参与”是融合教育最响亮的口号。融合教育强调儿童差异存在的合理性,确保所有儿童(包括残疾儿童)都拥有在普通教育机构接受教育的权利,学校和教师有责任通过调整教育教学满足学生的特殊教育需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要求教师应“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可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宗旨在根本上与融合教育的理念是相符的。从认识到残疾儿童的独特需要,到看到各类特殊教育需要儿童,进而认识到人人都有特殊需要,这个过程就是对个体差异关注程度不断提高的过程。像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一样,尽管当前受一些因素(如经济发展、体制、社会接受度等)的限制,融合教育已经成为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走向。
随班就读是融合教育在中国的具体实践是我国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主要形式之一。据2012年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义务教育段全国特殊教育学生随班就读人数已占到在校生人数的51.88%_2]。承担随班就读工作的普通学校也已不算少数。以北京为例,2012—2013学年北京市共有5616名残疾学生在1091
所普通中小学就读,而2009—2010学年度北京市共有中小学1422所,承担随班就读任务的普通中小学占总数77%,而2007年的这一比例为47%。也就是说,随着融合教育在世界各国的推广以及我国大陆随班就读工作的不断发展,未来将有更多的特殊需要儿童进入普通学校课堂,普通教育教师的教育环境、工作任务也因此发生变化,这对普通教育教师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个时候,如果教师教育没有给予及时呼应,师资队伍的质量就会失去保障,进而影响教育教学质量。就目前研究结果来看,我国随班就读学校的实际教学质量并未像统计数字如此乐观,这些儿童在普通教育环境中接受的教育质量、个人的发展状况和自身潜力实现程度并不理想;我国普通教育教师对这种变化的适应水平并不高,大多数教师缺乏对随班就读儿童高效教学的知识和技能,有的甚至没有形成基本的对随班就读的高度认可和对特殊需要儿童充分接纳的态度;教师普遍担心自己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能力,师资质量已经成为阻碍随班就读发展的最重要因素。普通教育教师在师范院校未学过特殊教育相关理论、知识与技能,不了解特殊需要儿童的身心特点以及特殊教育的规律与方法,在面对特殊需要儿童时常常不知所措,无力提供其所需要的特殊教育及其相关服务,不仅使随班就读的特殊需要儿童处于混读状态,日渐失去学习的兴趣与信心,教师本人也充满强烈的挫败感。普通教育教师的特殊教育能力匮乏已成为制约随班就读持续发展的瓶颈因素,不突破这一瓶颈,随班就读的质量难以获得普遍
提高,特殊需要儿童的平等教育权益也难以真正实现,也将违背基础教育改革所提出的“关注个体差异”、“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发展”的宗旨和目标。因此,使普通教育教师掌握一定程度的特殊教育技能是我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对教师的必然要求。
2007年,我国开始在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期望通过师范生免费教育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报考师范院校,解决中西部尤其偏远贫困地区的师资缺乏问题。免费师范生政策的实施,使我国基础教育教师的培养面临新的改革,为解决我国教师教育培养问题提供了良好契机与环境;也促使部属师范大学从原有“研究型”人才培养模式向“实践型”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已有研究发现,虽然免费师范生对教师职业的整体认同水平略高,但是已有培养模式下免费师范生对课程政策、课程规划、课程体系、课程设置及实施等方面满意度较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及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职前培养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阶段,是“准教师”的养成阶段,是教师专业能力形成的初始阶段,免费师范生在职前培养阶段生成的专业能力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入职后教师专业发展的起点水平和发展空间,也影响着入职后面对多元化的教育对象群体的教育态度、教学活动和教学效果。因此,为适应未来我国普通学校教育对象及教育环境的变革,在免费师范生培养过程中,将特殊教育能力纳入普通师范教育培养内容将成为必然。在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和
融合教育推进之下,普通教师教育体系应如何呼应融合教育发展对教师特教能力的诉求,将是我国教师教育变革的行动重点。本研究聚焦于作为未来基础教育“生力军”的免费师范生,以期通过对其特殊教育能力培养的探讨,为免费师范生培养模式的变革提供借鉴。
2 融合教育背景下免费师范生特殊教育能力的结构及内涵 2.1 普通教师特殊教育能力结构及内涵的研究现状 分析教师的能力构成是促进教师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在当今融合教育背景下,普通教师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特殊教育能力?什么是教师特殊教育能力的主要构成要素?
国外研究者归纳了融合教师要具备五方面的能力,包括障碍儿童相关知识;障碍儿童学科内与学科间的有效教学策略;正确的班级管理与行为干预技能;正式与非正式的评估方法;与家庭成员以及其他专业人员有效沟通与合作的策略。英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所有的教师职前培养的课程,均应包括特殊教育的内容;要求新教师要具有发现和教育超常儿童以及其他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的能力。英国学校培训与发展署提出了对普通教师特殊教育能力的六项基本要求,以此确保特殊儿童能够得到高质量的教育,具体包括:教育者能够立即发现并满足特殊儿童的特殊教育需要;教育者能够帮助特殊儿童在社区和学校生活中进行学习、获得成功、并且能够完全融入其中;教育者应当接受充分的培养
以获取相应的知识、技巧和信心来移除特殊儿童学习中的障碍,并且帮助他们最大限度地进行学习活动;教育者应当在健康、安全、成就感、对社会的贡献、经济能力五个方面使特殊需要儿童获得提高;教育者需要与学生、家长以及其他专业人员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协作,以满足学生和其家庭的需求;教育者能够通过职业标准和绩效管理了解其在特殊教育方面的职业发展水平,并同时发展自己的教学技巧。 融合教育对未来教师的专业能力、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态度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内研究者认为,在融合教育中,任何教师都要能履行以下职责:①充分了解每一个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和普通儿童,能为不同的儿童制定个别化的教育计划和安排相应的活动;②明确教育目标是为了支持孩子学会正确的知识和适当的行为,促进他们的发展,将每一个儿童都作为课堂教学中的受益者;③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能,避免由于标签效应而限制某些儿童的学习能力和人格的发展;④重视发挥各种教育活动在融合教育中的价值与功能,要鼓励发展正常和发展障碍儿童共同参加活动和相互学习。也有研究者提出,为满足融合教育实施的需要,教师应该具备三方面得素质,即形成融合的态度、价值和期望(真诚接纳所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形成合理的教育期望、形成正确的教育价值观);树立民主的教育观(树立民主的教育机会观即教育机会均等,树立民主的过程观即“合作学习、共同生活”,树立民主的发展性的学生评价观);具备特殊需要儿童的知识(如特殊需要儿童的概念及分类、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