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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
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实施方案
(试 行)
在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础教育新课程全面实施的情况下,建立发展性教学评估、指导制度,加强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估,是推进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提高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增强学校课程实施与建设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深化素质教育,实施科教兴冀、人才强省战略的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教学评估的指导思想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指导,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程改革为宗旨,以发现、研究、解决教师、学校实施新课程中的现实问题为出发点,组织各级教研部门的专业研究人员,深入县(市、区)和中小学,走进课堂,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与基层教学管理人员和广大教师一起,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切实提高教师、学校实施新课程的能力。
二、教学评估的主要目的
1.改变以“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评价教学水平唯一标准的做法,建立具有激励、导向、管理、评价功能的教学评估、指导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教学评估的价值、意义和操作技术,使教学评估指导成为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和学校的自觉行为。
2.促进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3.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鼓励学校进行教学管理、校本研修制度的建设和创新,保证新课程的有效实施,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4.加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实施新课程、教师专业发展、教学研究的管理、指导的力度,促进学科之间、学校之间教学水平的均衡发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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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质量。
三、教学评估的基本原则
1.整体与抽样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作为评估对象和评估结论单位,将一个县(市、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评估。在对县域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管理、学校发展策略、教学研究指导进行考查的同时,重点抽取样本学校、教师,通过现场、课堂观察,校长、教师对话等进行考查、评估。
2.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采取统筹规划,分级实施,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以自评为主的评估机制,建立省、市、县、校四级教学评估制度,制定有利于促进县(市、区)、学校、教师不断发展、便于运作的教学评估方法和程序,使教学评估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3.规范与创新相结合。用先进的教育理念、科学发展观和科学方法构建符合教育规律、符合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实际的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充分体现新世纪我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对义务教育阶段人才培养的要求,引导县(市、区)、中小学和一线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同时,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学行为。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县(市、区)、学校、教师教学的评估结果,重视教师实施新课程能力和县域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提高的措施,鼓励特色办学和教育创新。
4.等级与定量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采取等级评估、定量评定的评价方法,通过不同等级标准的具体内容,实现同一指标下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差异性,通过定量评价,体现教学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发展的水平。
四、教学评估的标准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包括:教师教学评估、学校教学评估、县域教学评估三组评估标准。
●教师教学评估标准,包括职业道德、专业水平、专业发展、课堂教学等四个一级指标和20个二级指标。
职业道德分为2个二级指标: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专业水平分为5个二级指标:学历资格、教学技能、教学能力、作业指导、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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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发展分为6个二级指标:终身学习、转变理念、反思交流、研究行动、研究能力、创新成果。
课堂教学分为7个二级指标:教学设计、教学技术、教学方式、学习环境、课堂调控、过程评价、教学效果。
每个二级指标具体分为A、B、C三个等级标准。
●学校教学评估标准,包括教学管理、课程管理、教学条件、校本研修和评价研究五个一级指标和22个二级指标。 教务管理、学生管理。
课程管理分为3个二级指标:实施方案、课程实施、课程评价。 教学资源。
教学研究、主题研究。 命题研究、质量评价。
每个二级指标都划分为A、B两个等级标准。
●县域教学评估标准,包括宏观管理、发展策略、教学研究三个一级指标和18个二级指标。
教育管理分为6个二级指标:管理目标、管理机制、评估机制、经费保障、课程管理、教材管理。 队伍建设、校本研修、评估制度。 活动创新、教材培训、考试研究。
每个二级指标具体分为A、B两个等级标准。
五、教学评估的组织实施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从2006年开始,采取自我评估和上级评估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实施。
教师教学评估由学校组织实施,每个学年至少一次。先由每一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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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分为5个二级指标:管理能力、管理目标、管理机制、
教学条件分为4个二级指标:教师队伍、经费保障、教学设施、
校本研修分为5个二级指标:研修规划、组织建设、制度建设、
评价研究分为5个二级指标:教学考查、教师评价、学生评价、
发展策略分为6个二级指标:学校现状、发展规划、校长管理、
教学研究分为6个二级指标: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工作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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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评估标准进行自我等级评估,然后,学校(或学区)根据课堂观察、教研组(单轨学校、简易小学由学区学科组)、家长、学生评价意见,确定教师教学评估等级,最后,转换为分数对教师作出校级评价。教师“教学评估等级权重”表存入每位教师学期或当年业绩考核档案,作为教师任用、专业发展状况的重要依据。
学校教学评估由县级评估机构组织实施,每年一次,在学校自我评估的基础上进行。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教师、学生、家长访谈的同时,重点进行不同学科、不同水平教师的课堂教学评价。要把学校教学管理水平,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作为学校评估的重要指标,对学校作出综合评价,纳入学校年度教学评估档案,作为校长任用、奖励的重要依据,作为县域教学评估的第一手资料。
县域教学评估在各县(市、区)自我评估的基础上,分别由市、省两级教学评估机构组织实施。市级教学评估每两年一次,省级教学评估每四年一次,按评估规划,分年度进行。市级、省级评估规划重复时,可合并为一次,同时进行。
六、省级教学评估的方法和程序
省级教学评估的对象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坚持对县域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工作整体评估的原则下,重点对不同地域,不同办学水平的小学、初中进行抽样实地考查。具体方法和程序如下:
1.按照省级教学评估规划,被评估县(市、区)要在省定评估时间两个月前填写《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县域教学评估报告书》中基本情况和自我评估总结,并报送文字稿三份,电子稿一份。
2.省对县域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学校考察,课堂观察等途径实施。
(1)听取被评估县(市、区)教育发展、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及学校教学评估结果的自查自评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2)根据县(市、区)提供的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名单,采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和评估组随机抽样的方式,确定不同地域、不同自评等级的中小学若干所,农村(郊区)学校不少于1/2。
(3)教学评估的主要对象是学校和教师。评估学校时,首先听取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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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评估工作自查汇报,查阅历年学校教师教学评估档案资料和其它相关文件。然后,评估组随机抽取不同学科教师(不少于4人),通过对话、课堂观察、学生、同事访谈、查阅相关材料对教师进行评估。最后,对学校进行综合评估,做出评价结果。
3.评估组根据被评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查自评汇报、考查学校的实际情况,对被评估学校、县自评结果和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并作出评估总结和结论建议。通过座谈交流、对话等方式肯定成绩,提出改进意见。同时,对教学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
4.评估组的评估总结及结论建议,经省评估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正式签署评估结论,同时将《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报告书》返还市、县(市、区)各一份。
七、教学评估结果的认定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采取等级评估、定量评定结果的方式进行。 县域、学校教学评估结果都分为达标、基本达标和不达标三个等级,具体分值为:达标——90分以上;基本达标——89~60分;不达标——59分以下。
教师教学评估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分值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9~70分;一般——69~40分;不合格——39分以下。
用发展的观点看待评估结果,要结合教学评估工作,找出教学管理、教师发展、教学实践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反思分析问题的原因,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制定下次教学评估的目标。
八、加强教学评估的管理和领导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是河北省教育厅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学质量监督、指导的管理行为。其评估结果作为县级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
1.加强中小学教学评估是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学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教学评估纳入常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建立有效的、适合本域需要的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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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教学评估表彰、奖惩制度。省、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对当年评估结果合格,近几年教学管理、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等方面提高较快的县(市、区)、学校予以表彰,并做为分配教育专项资金的因素。对自评结果与上级评估差距较大或弄虚作假的,要提出批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3.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教学评估涉及到各个学科的教学评估,业务性很强,此项工作要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领导小组,统筹谋划、指导教学评估工作,保证教学评估活动的正常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研部门具体负责组建由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研人员和一线骨干教师组成的教学评估组,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规划、管理、组织实施教学评估。
4.各县(市、区)要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制度和实施方案,尽快部署学校、教师教学评估工作。6月底前要完成教师的教学评估,作为教师首次教学评估资料;9月底前完成对学校的教学评估和县域自我评估。同时,认真分析、反思评估结果,研究本地教育教学中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制定、完善县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教师发展的规划和目标,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持续发展。
附件1: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评估标准 附件2: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标准 附件3: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县域教学评估标准 附件4: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县域教学评估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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