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建立违规律师辞退和除名制度,对违法违规执业、违反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或者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律师,可以将其辞退或者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将其除名,有关处理结果报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备案。
22.下列表述中,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
A、被开除公职的人不得担任公证员
B、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一律不得担任公证员
C、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担任公证员 D、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担任公证员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5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 【答案】:B 【解析】:
《公证法》第2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Z-)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吊销公证员、律师执业证书的。”
23.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主管机关就3个职业在诉讼活动中的相互关系,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一47题,单选)
A、这些规定的目的是加强职业纪律约束,促进维护司法公正
B、这些规定具有弥补履行职责上地位不平等,利于发挥各自作用的意义 C、这些规定允许必要时适度突破职权限制、提高司法效率 D、这些规定主要强调配合,不涉及互相制约关系的内容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1节>法律职业 【答案】:A 【解析】:
A选项属于显而易见的政治语言,当然正确。在我国,不同的法律职业主体在履行职责时相互平等。据此,B选项错误。无论我国的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职业道德规范,都不允许超越职权范围,都未强调相互配合。据此,C、D选项错误。 24.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效率是司法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反映,是法治的灵魂和核心,强调的是尽可能地快速解决纠纷、多解决纠纷,尽可能地节省和充分利用各种司法资源
B、从总体上看,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
C、根据现代司法的独立性特点,一切案件或纠纷,一旦进入司法程序,由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生效的判决、裁定或决定,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应再作处理
D、德国和法国虽然政治制度相同,但德国建立了联邦和州两套法院机构,法国则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法院机构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1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答案】:B 【解析】:
①A选项错误。公正而非效率是司法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反映,是法治的灵魂和核心。效率强调的是尽可能地快速解决纠纷、多解决纠纷,尽可能地节省和充分利用各种司法资源。 ②B选项正确。
③C选项错误。其表述的是司法的“终局性”而非“独立性”。
④D选项错误。注意,尽管法国是单一制国家,但是法国也存在着两套法院体系,包括普通法院体系和行政法院体系。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25.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2011年卷一47题,单选)
A、甲市中级法院陈法官的妹妹接到乙县法院开庭传票,晚上到哥哥家咨询开庭注意事项。陈法官只叮嘱其妹庭上发言要有针对性,不要滔滔不绝
B、乙市某法学院针对甲市中级法院在审案件组织模拟法庭,乙市中级法院钱法官应邀担任审判长。庭审后,钱法官就该案件审理和判决向同学们谈了看法
C、林法官担任某法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法学博士研究生1名 D、某省高级法院朱院长担任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章>第1节>法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答案】:B 【解析】: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4条规定,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B选项中的钱法官对其他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是不能发表看法的。所以B选项错误。A选项依常理即可判断其不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C选项不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的情形。其实考生只要略有社会经验,就知道这一做法不能被理解为在企事业单位兼职而应当理解为从事法学研究。D选项属于从事法学研究,不受职业道德规范限制。
26.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下列哪一做法属于司法机关内部监督?
A、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B、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 C、检察院办案中主动听取并重视律师意见
D、完善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1节>司法公正 【答案】:D 【解析】:
①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主要目的是公开信息,方便公众监督,属于司法机关外部的监督。故A选项错误。
②人民陪审员并不属于司法机关的人员。人民陪审员制度设立的初衷之一,便是引入社会公众对审判权进行监督,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事实认定,对法官进行制约。故,本选项体现的依然是司法机关外部的监督。故B选项错误。
③在我国司法机关指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办案时听取并重视律师的意见,体现的依然是外部对司法机关的监督。故C选项错误。
④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属于司法机关内部的
27.《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这体现了检察制度的哪一基本原则?( )
A、检察权统一行使原则 B、检察权独立行使原则 C、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D、民主集中制原则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3节>检察制度概述 【答案】:C 【解析】:
考查检察制度的基本原则。
28.关于司法制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包括:司法规范体系、司法组织体系、司法制度体系、司法人员管理体系
B、检察制度、人民陪审制度、人民调解制度是独具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 C、在我国,狭义的司法制度指审判制度
D、在我国,司法组织体系主要指审判组织体系、检察组织体系、律师组织体系、公证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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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章>第1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答案】:A 【解析】:
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包括四大制度体系:司法规范体系、司法组织体系、司法制度体系、司法人员管理体系。A选项正确。
②中外通行的司法制度包括六大制度:侦查制度、检察制度、审判制度、监狱制度、律师制度和公证制度。独具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包括人民调解制度、人民陪审制度、死刑复核制度、审判监督制度、司法解释制度以及案例指导制度。
③在我国,狭义的司法制度包括审判和检察制度。C选项错误。 ④司法组织体系,主要指审判组织体系和检察组织体系。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
29.关于公证制度和业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50题,单选)
A、依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设立的公证处,其名称中的字号不得与国内其他公证处的字号相同或者相近
B、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有权任命公证员并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变更执业公证处 C、黄某委托其子代为办理房屋买卖手续,其住所地公证处可受理其委托公证的申请 D、王某认为公证处为其父亲办理的放弃继承公证书错误,向该公证处提出复议的申请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5节>公证制度的概述 【答案】:C 【解析】:
根据《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公证机构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文字组成,并不得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设立的其他公证机构的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据此,A项“国内”二字错误。根据《公证法》第21条规定,公证员由司法部任命,并由省级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根据《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应当经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和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报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公证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
30.根据《法官法》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对法官奖惩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2012年卷一48题,单选)
A、高法官在审判中既严格程序,又为群众行使权利提供便利;既秉公执法,又考虑情理,案结事了成绩显著。法院给予其嘉奖奖励
B、黄法官就民间借贷提出司法建议被采纳,对当地政府完善金融管理、改善服务秩序发挥了显著作用。法院给予其记功奖励
C、许法官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此事被对方当事人上网披露,造成不良影响。法院给予其撤职处分
D、孙法官顺带某同学(律师)参与本院法官聚会,半年后该同学为承揽案件向聚会时认识的某法官行贿。法院领导严告孙法官今后注意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法官 【答案】:C 【解析】:
《法官法》第30条规定,法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1)在审理案件中秉公执法,成绩显著的;(2)总结审判实践经验成果突出,对审判工作有指导作用的;(3)对审判工作提出改革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的;(4)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使其免受重大损失,事迹突出的;(5)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的;(6)提出司法建议被采纳或者开展法制宣传、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效果显著的;(7)保护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有显著成绩的;(8)有其他功绩的。该法第31条规定,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
31.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表述不成立?(2011年卷一45题,单选)
A、司法历来以解决社会冲突为己任,与社会冲突相伴相随。从古至今,司法一直为一种独立的解纷形态和制度
B、司法和司法权曾是反对专制、对抗王权的一道屏障,负责监督政府、保护人民,同时也能有效地保护法官
C、晋刘颂上疏惠帝,论及司法制度时说:“君臣之分,各有所司。法欲人奉,故令主者守之;理有穷,故使大臣释滞;事有时立,故人主权断”
D、美国法学家亨利·米斯认为,“在法官做出判断的瞬间被别的观点或者被任何形式的外部权势或压力所控制和影响,法官就不复存在……法官必须摆脱不受任何的控制和影响,否则便不再是法官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1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答案】:A 【解析】:
A选项错误之处在于忽视了司法制度的历史发展。司法制度只是到了近代才开始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解纷形态制度的。B选项是四大本中的观点。司法和司法权的存在本身就是对王权专制的一种对抗,对抗王权,监督政府,保护人民,保护法官。尽管并非所有的古代国家都是这样,但本题说的是曾经是,因此B项表述正确。C选项说明司法人员应当依律办案严格区分了君臣保障司法公正方面的职责,表述正确。D选项指出了法官独立的重要性,表述正确。
32.关于法官任职,下列选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哪一项?( )
A、郑某和王某系夫妻关系,郑某在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担任院长,王某在同一法院担任副院长
B、杨某和刘某系父子关系,杨某在乙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担任副庭长,刘某在同一法院刑事审判庭担任审判员
C、沈某原是丙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离任1年后,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向丙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