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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量化考核细则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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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师 量 化 考 核 细 则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分数 考 核 评 分 标 准 2.打架、吵架、冷言恶语伤害他人,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团结同志,工作不认真,马虎大意,对学生缺乏耐心指导,造成不良影响分别按程度减2分、1分、0.5分。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行为规范,言谈举止文明;服装整洁,仪表符合教师身份;上课时按要求穿工作服、佩戴胸牌1.0分(特殊情况例外)。 2.不能按上述要求履行教师职责,违反教师道德准则,说脏话,仪表较差,不符合教师身份,无故不穿工作服上课等视影响情况分别减0.8、0.6、0.4、0.2、0.1分。 3.违反师德师风不得分。 1.关心爱护学生,结合教学工作对学生进行积极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严格管理学生,发现学生违纪行为,能够积极管理制止,课堂秩序良好,多数学生能够注意听讲,任课教师课堂秩序良好1.0分。 2.对学生漠不关心,讽刺挖苦,打击报复,对学生违纪行为熟视无睹,未能够及时制止,造成不良影响;上课时,课堂秩序不好,违纪学生较多,教师未能及时认真管理,影响上课,按程度分别给予减1.0~0.1分。 3.舍务值班:按照《舍务科值班教师岗位责任细则》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到岗,作好记录,遇到紧急情况处理得当并能及时上报得相应分。 在岗期间因不负责而出现重大事情、空岗、漏岗减2分。 1.省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管理者、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等3.0分(省教育厅、人事厅表奖)。 2.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管理者、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等2.0分(市教育局、人事局等表奖)。 5

考核评定部门 各学科 督导办 教务科 各学科 督导办 教务科 纪委 M1-2-2 为 人 师 表 M1-2 职 业 M1-2-3 道 管 教 管 导 德 1.0 3.0 各学科 督导办 教务科 舍务科 M1-2-4 表彰 3.0 个人提供材料到学科后上报

教 师 量 化 考 核 细 则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分数 考 核 评 分 标 准 3.局级优秀共产党员、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等1.6分(局党委等表奖)。 4.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等1.2分(校党委等表奖)。 5.除上述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教科研先进个人等表奖外,其余奖励均按单项奖给分。 6.省以上1.5、市1.0、局0.7、校0.5(一等0.5、二等0.4、三等0.3、四等0.2)分。 7.集体先进,负责人按所获奖级别给予相应加分,其他领导人员递减0.6分,其他成员给予0.2分。 8.各种比赛获奖人员,个人奖按降一级的单项奖记分。 9.集体比赛获奖人员,按降一级别获奖分数的人均数记分。 1.详见班主任考核细则。 2.任班主任工作不足一年,其余符合规定者,按担任班主任工作时间给分,每少一个月减0.8分。 3.实习带队教师给分由学生科评定。 4.干部联系点工作视为班主任工作的1/4给分(都在一个班者不重复加分)。 5.业余班主任只给一个班级分,2分封顶,(由成教科考核评定、上报)。 6.任课教师在年级2个以上班级中选出上全校公开课的班级,给予班主任加0.2分。 7.优秀班主任、优秀班级、优秀团支部等获奖一并在班主任总分中体现。 8.班主任论文获奖分体现在班主任工作总分中,不再重复加分。 9.因工作不胜任或责任心不强,中途被解聘者不记分。 9.给学生科机动分,用于临时活动等加分。 6

考核评定部门 M1-2-4 表彰 3.0 个人提供材料到学科,经相关部门认定后上报记分。 M1-3 M1-3-1 班主任 工作 10.0 10.0 学生科评定,10分封顶。每学年限评一等不超20%;二等不超30%;每个等级至少相差一分。

教 师 量 化 考 核 细 则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分数 考 核 评 分 标 准 1.中华医学会期刊4.0分(中华医学会国家核心期刊8分封顶;其余4分封顶)。 2.国家核心、数据库遴选期刊3.0分。 3.医学会分会核心、数据库期刊2.0分。 4.非核心、数据库遴选期刊按省级期刊给分1.0分。 5.一般学院学报等按省级期刊给分1.0分。 6.非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刊物一律不予记分。 7.校级教科研论文一等1.0分;二等0.7分;三等0.5分;参加得基础分0.2分。 1.经过学校同意,任卫生部组织的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本专业教材主编10.0分、副主编8.0分、编委6.0分。 2.经过学校同意,任国家、省、市教材编写的主编、副主编、编委等给分,按上述分别递减20%。 3.经过学校同意,担任学校使用的教材编写的主编、副主编、编委等分别给予5.0、4.0、2.0分,参与者0.2~1分。 4.编写习题1000道题以上,按上述各级的50%给分。 5.不足1000题,每少100题减0.1分,至少得基础分0.5分。 1.经过学校同意上报的国家科研立项,取得的成果,主持人给分8分、成员4分。 2.经过学校同意上报的省、市级科研立项,取得的成果,主持人、成员分别按上述递减30%。(未结题不给分,只在结题后一次性给分,不重复给分。) 3.省、市、校级科研成果,主持人、成员按立项分别递减30%。 7

考核评定部门 M2-1-1 论文 4.0 学年末上报发表材料 M2 学 识 水 平 10 M2-1 教 科 研 M2-1-2 教材 辅导 材料 督导办评定 M2-1-3 科研 成果 督导办评定

教 师 量 化 考 核 细 则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分数 考 核 评 分 标 准 指标 M2-1-4 3.0 学校内课改评比一等奖得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 课程 改革 M2-1-5观摩课 公开课 1.学科内课改研究课主讲教师加1.0分。 2.经过考核,评委推荐的校级优秀公开课给予2.0分。 3.经过考核,评委推荐的校级优秀观摩课给予3.0分。 4.经过考核,评委推荐的市、省级优秀公开课,按级别给予4.0、5.0分。 (为了职称晋级安排的优秀课不计分;同一内容上述奖项不兼得分。) 1.脱产进修学习10个月以上,成绩优良,有进修证明3.0分。 2.脱产进修不足10个月者,成绩优良,有证明,每减少一个月减0.2分。 3.参加在岗阶段学习10个月以上,成绩优良,有证明2.0分。 4.参加在岗阶段学习不足10个月,成绩优良,有证明,每减少一个月减0.2分。 5.参加在岗阶段学习一个月以下,有证明,按周计算,0.05分/周,随学习时间递增。 6.未占用工作时间,利用假期进修学习一个月,成绩优良,有证明,给予2.0分。 7.未占用工作时间,利用假期进修学习每增加一个月,递增1.0分。 8.在职学习专科、本科、研究生等课程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分别给予1.2、1.6、2.0分。 9.在晋级期间获得双师证,加3.0分。(只体现在晋级考核中,加一次分) 1.能出色完成学校分配的所担任学科的全部课程,并获得较好反响2.0分。 2.未完成工作量240学时,每跨一科10学时给予0.05分;每增加10学时, 8

考核评定部门 督导办评定 督导办评定 M2-2 继 续 教 育 M2-2-1学新 知识 3.0 人事科 督导办

教 师 量 化 考 核 细 则(教师系列)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M3-1-1授课 门数 M3-1-2 授课 计划 分数 考 核 评 分 标 准 增0.05分,0.5分封顶。 3.完成工作量240学时,每跨一科10学时给予0.1分;每增加10学时,增0.1分,1.0分封顶。 1.遵守教学规定,课程安排合理,按时提交授课计划,格式规范,内容齐全给予1.0分。 2.按时提交授课计划,不符合要求,给予0.5~0.8分。 3.未按时提交授课计划,不符合要求,给予0~0.5分; 1.按要求课前准备教案,按评定标准书写规范、完整、清晰、检查时能够及时提交得8.0分,优秀教案加0.1~2分。 2.上课不按时提交教案一次减0.2分(详见教案考核评分表)。 3.学期末不能提交完整教案,或提交教案不符合要求减2~8分。 1.按要求准备课件,内容符合大纲及教学要求,检查时能够及时提交得3.0 分,优秀课件加0.1~2分。 2.不能按时提交,或提交课件不符合要求减0.5~3分。 (详见理论课、实验课考核评分表) 考核评定部门 2.0 教务科评定 1.0 教务科评定 M3 教 学 能 力 54 M3-1 理 论 教 学 M3-1-3 教案 10.0 督导办评定 M3-1-4 课件 M3-1-5 课堂 教学 M3-2 第二 课堂 M3-3 反馈 M3-2-1 第二 课堂 M3-3-1 反馈 5.0 督导办评定 30.0 督导办评定 3.0 (详见第二课堂考核评分表) 按一定比例组织学生,按学生反馈表项目,对本学期任课教师教学情况进行评定得分(详见学生反馈表)。 9

督导办评定 8.0 督导办评定

教师量化考核细则分析

教师量化考核细则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数考核评分标准2.打架、吵架、冷言恶语伤害他人,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团结同志,工作不认真,马虎大意,对学生缺乏耐心指导,造成不良影响分别按程度减2分、1分、0.5分。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行为规范,言谈举止文明;服装整洁,仪表符合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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