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日期 文件编号: Page:1/8 Rev: 环境管理物质管制规定 XXX有限公司 HSPM管理体系文件 初版发行 变更描述 日期 体系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A0 版次 制定 初版发行 修订页次 日期 实施日期 部门审核 生效日期 文件编号: Page:2/8 Rev: 环境管理物质管制规定 1. 目的 适应环保发展趋势,通过该管理办法的实施确保公司产品符合客户和相关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2.1 设计和开发阶段的产品; 2.2 生产中使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和包装物料等; 2.3 委外加工的产品及其包装物料等; 2.4 出货至客户端的产品。 3. 定义 3.1 环境管理物质:包含在供货产品中,判定对地球环境及人体存在显著影响,需要纳入管制范围的物质. 3.2 RoHS:英文为 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简称为ROHS),中文全称为《在电子电器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 指令》,是欧盟立法制定一项强制性标准,其主要目的在于消除电子电器产品中的铅、汞、镉、六 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联苯醚(PBDE)、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 酯、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和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共10项物质。 3.3 REACH:英文为 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简 称为REACH),中文全称为《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是欧盟化学管理局制定关于所 有化学品的标准,是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 3.4 SVHC: 英文为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简称为SVHC),中文为高度关注物质,是指一 些对环境、人体毒性较大且风险高的,具有致癌、致畸性、生殖毒性、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等化学物质,是REACH法规中重点关注的物质。 3.5 HF: Halogen Free(无卤素)的缩写. Halogen(卤素)是第ⅦA族非金属元素,包括了氟 (Fluorine)、氯(Chlorine)、溴(Bromine)、 碘(Iodine)和砹(Astatine)五种元素, 合称卤素,其中,砹是一种人工放射性元素,常规管控的重点在于氯和溴。 3.6 HSF: 英文“Hazardous substances free”的缩写,意思为“无有害物质”、“有害物质减免”。 3.7 MSDS: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物质安全资料表。 3.8 BOS: Bill of substance, 物质清单(组成产品之化学元素成份清单)。 3.9 电子元器件: 电子类元件及器件, 包含PCBA/FPC/IC/电阻/电容等; 3.10 生产辅料: 对生产起辅助作用的材料, 手指套/手套/冲压油/切削油/防锈剂/清洗剂等; 3.11 包装材料: 满足产品包装要求所使用的材料, 包括胶带/包装袋/干燥剂/珍珠棉/泡棉垫块/气泡/ 泡沫盘芯等; 生效日期 文件编号: Page:3/8 Rev: 环境管理物质管制规定 3.12 RoHS 管控物质: 禁止使用物质,所有供应商来料必须符合限值要求; 3.13 HF 管控物质: 禁止使用物质,所有供应商来料必须符合限值要求; 3.14 其他类管控物质: 根据本司客户要求需要调查含量的物质. 4. 职责 4.1 营销部:主要负责收集顾客关于环境管理物质的要求,以及相关信息反馈到相应部门; 4.2 项目部:负责新产品开发和设计各阶段对材料和产品的有害物质要求的评审; 4.3 研发部:负责在新产品开发和设计阶段,识别和转化顾客对有害物质控制要求。 4.4 供应商管理部:负责对原材料供应商有害物质的管理、审核和复核,适时将公司限制使用物质的 最新要求传递给供应商。 4.5 工艺工程:负责对产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产品的有害物质的控制。 4.6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防止有害物质的污染。 4.7 仓储部:负责原材料、产品包装材料、生产辅助材料、零配件从接收、存储、隔离直至成品出货整 个流程和每个环节的污染控制。 4.8 品质部:负责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包装材料及辅助材料进行有害物质检测与管控。 4.9 依据RoHS送检频率表由对应的制程品质完成RoHS检测计划(内部/委外)制作及样品的送检;(如:注塑制程品质完成注塑类RoHS检测计划类的制作)。 5. 作业程序 5.1 环境管理物质的识别与管控要求的制定: 5.1.1 环境有害物质的识别来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5.1.1.1 新产品设计和开发引进的产品要求; 5.1.1.2 客户要求; 5.1.1.3 国际与国内法律法规要求; 5.1.2 环境管理物质管控要求的识别: 5.1.2.1 在导入新产品开发时,由营销部负责收集客户对环境有害物质和限用物质的管控要求,包括产品终端配套地区或国家等信息。 5.1.2.2 在产品设计和开发阶段,产品研发工程师可从客户提供的产品要求信息中识别出客户要求,由项目部负责对客户要求进行评审,其评审结果需呈报公司高层管理者,并告知营销部。 5.1.2.2 对于不属于新开发的产品,营销部在与客户洽谈或签订合同时,应将将客户对环境有害物质的要求周知给相关部门。 生效日期 文件编号: Page:4/8 Rev: 环境管理物质管制规定 5.1.2.3 营销部对于收集到的客户要求,以邮件和文控发行等形式传达到研发部、项目部、品质部等相关部门。 5.1.2.4 品质部实验室负责收集最新关于环境有害物质的法律法规(例如:欧盟RoHS、REACH法规、国际上相关环境管理物质法律法规等)。 5.1.3 环境有害物质管控要求的制定与更新: 5.1.3.1 品质部实验室负责根据客户要求,以及最新国内国际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制定环境管理物质管控清单(含《RoHS类管控清单》、《HF 类管控清单》及《其他类管控清单》),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实施。 5.1.3.2 若客户或法规对环境管理物质要求有更改或新要求时,由项目部召集相关部门组成讨论小组确定更新或修订限制使用物质要求,更新后的环境管理物质管控清单需经管理者代表审批。 5.2 环境管理物质的管控: 5.2.1 合同或协议签订前: 5.2.1.1 营销部在签订合同或有关环境协议(例如《产品质量保证协议》、《RoHS保证协议》、《REACH调查表》)时,应会同项目小组人员评审,营销部根据高层管理者审批的结果决定是否签订。 5.2.1.2 由项目部负责根据公司管控标准评审客户要求,并将评审结果呈报公司高层管理者,经高层管理者审批。 5.2.2 对于客户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关环境管理物质资料时,由品质实验室负责填写并提供给营销部,由营销部提交给客户。 5.2.3 产品设计和开发阶段: 5.2.3.1 项目部在新产品“立项”评审时,对营销部输入的环境管理物质客户要求对照公司管理标准进行评审,如要求超出公司要求,则需上报公司高层管理者,需取得其批准方可实施。 5.2.3.2 产品研发部工程师应根据客户输入的产品要求和包装材料上有害物质控制要求,需转化到产品工程图标、包装设计图以及BOM表上,并在BOM上要注明:原材料生产厂家、环境管理物质控制要求。 5.2.3.3 产品研发部工程师同时应将环境管理物质控制要求纳入到《产品特殊特性和过程特殊特性清单》上加以识别,并在《过程FMEA》中作潜在失效分析。 5.2.3.4 在编制《工艺流程图》时,产品研发工程师要在各工序中,识别出可能污染产品的环境管理物质来源(例如:生产辅料、环境等)。 生效日期 文件编号: Page:5/8 Rev: 环境管理物质管制规定 5.2.3.5 项目品质工程师在编制《控制计划》和零部件《检验规范》时,需加入相关环境管理物质的控制要求,以确保与《产品特殊特性和过程特殊特性清单》、《工艺流程图》和《过程FMEA》一致。 5.2.3.6 当新产品送样后,营销部须跟踪客户对产品及包装材料关于环境管理物质的确认,并反馈公司内部。 5.2.4 供应商开发和管理的监督: 5.2.4.1 在供应商开发时,供应商管理部应向供应商阐明本司关于环境管理物质方面的管制要求,详见《环境管理物质管制规定(供应商版)》。 5.2.4.2 由供应商管理部组织项目部、研发部、品质部SQE等相关部门人员对其进行评审。如果符合我司管控要求后,方可继续其合格供应商的评审工作。 5.2.4.3 在供应商现场审查时,需了解供应商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管理物质进行监管和控制的作业程序与方法。 5.2.4.4 在签订外购或外协合同的同时,供应商管理部应要求供应商回签《供应商质量协议》,并按照《环境管理物质管制规定(供应商版)》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5.2.4.5 对于即将过期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由SQE在过期前一个月内通知供应商管理部,由供应商管理部跟催供方在过期前将提交最新有效的环境管理物质检测报告。 5.3 采购验证 5.3.1 来料时,仓库管理员应根据采购信息核原物料,区分环保和非环保材料,并分区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5.3.2 对于环保原材料,仓库管理员应检查包装上是否有环保标签。如没有,应立即通知供应商管理部,由供应商管理部联系供应商确认。 5.3.3 品质部负责对公司所有材料、半成品和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生产辅助材料、电镀产品制定《RoHS&HF送检频率表》。 5.3.4 原材料内部检测由IQC检验员按照《RoHS&HF送检频率表》送品质部实验室进行检测,并记录其结果于相应检验记录表上;实验室按照要求执行检验,并将审核无误的测试报告发送至IQC检验员。 5.3.5 经过验证为不合格的材料由IQC做好相应的标识并予以隔离,同时按《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 5.3.6 对于检验合格后的产品,由仓库管理员核对采购单及材料的分析结果,将其放置于RoHS合格品区域,并贴上RoHS标签。 5.4 生产过程中环境管理物质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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