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消费是否合理?
大学生小王过生日,于是约同学到学校附近的饭店进行庆祝,来进行庆祝生日。他们要了一个包厢,却被服务员告知包厢的最低消费是500元,如果结账时消费不满500元,仍需要以500元进行收费。在实际结账中,小王和同学们的实际消费是385元,不足500元,饭店的服务员仍以500元进行收费。小王不服,想对饭店的行为进行投诉,但却不知道是否有法律依据。
案件分析:饭店的最低消费侵犯了公民的自主消费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公民有自主决定消费的数量和消费的方式的权利,商家不能强制消费者消费。此案例中,饭店中的包厢最低消费侵犯了小王等人的自主消费的权利,是强迫消费的行为。所以饭店的最低消费侵犯了小王等人的自主消费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法条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的品种或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够卖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迫交易行为。”
“餐具收费”是否合法? 某日,何某和同事到某饭店进行用餐。在结账后发现收费清单上有一项是关于餐具的消费。何某觉得此项收费侵犯了自己公平交易的权利。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来在法院的调解下,该餐厅退还了餐具的费用。
案件分析:此案件中,饭店侵犯了何某的公平交易的权利。虽然在就餐过程中,饭店应该向消费者提供餐具,但应告知消费者餐具是否收费。消费者也有权选择是否对餐具进行消费,饭店不能强迫消费者进行消费。
法条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迫交易行为。”
辽宁宸瀚律师事务所 谢依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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