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潭镇安仁石矿至李子坞道路工程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参照《建德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一、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资金来源: 。 .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合同价款
.合同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合同价格形式:
本工程采用 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或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五、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工程预付款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比例: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双方约定工程竣工后工程价款决(结)算的确定方式:按以下第 款执行。 15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乾潭镇安仁石矿至李子坞道路工程
()本工程竣工后须经建德市审计局进行价款结算审计,工程款决(结)算数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本工程竣工后须经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价款结算审核,工程款决(结)算数额以审核结果为准。
()按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认可的价款或其他方式结算(具体内容见专用条款)。 六、项目经理(建造师)
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 七、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如果有);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八、承诺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九、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十、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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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一、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二、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招标代理机构份,行业监管部门份。政府投资项目还需向发改、财政部门各提交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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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通用条款
(略)
三、合同专用条款
参见《建德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8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示范文本)的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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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预算审核书或工程量清单(附后)
第六章 图 纸(另册)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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