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鼓励总部型企业发展若干意
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区域经济开发 【发文字号】嘉政发[2012]109号 【发布部门】嘉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12.27 【实施日期】2013.01.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鼓励总部型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嘉政发〔2012〕1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鼓励总部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七届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7日
嘉兴市鼓励总部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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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总部型企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为促进我市总部型企业发展,加快总部型、品牌型、上市型、高新型、产业联盟主导型企业创建步伐,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要求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化产业结构和经营模式为目标,以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为主线,充分发挥我市产业优势和区位优势,大力营造适合总部型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服务环境,培育、引进、壮大和集聚一批符合嘉兴产业发展导向的总部型企业,进一步提升我市产业综合竞争力,为加快“三城一市”建设打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引导企业向总部型方向发展,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坚持总部型企业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通过集聚优势资源,培育创建一批有特色的总部型企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引进国内外大企业总部或区域性总部向嘉兴集中高端业务,引导现有企业特别是资源高消耗型企业通过技术、资本等要素输出和管控,做大做强总部;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加快形成高效、有序、梯度的总部型企业发展态势。 (三)总体目标。形成比较完善的总部型企业发展环境、政策措施和服务体系,总部型企业数量逐年增加,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到2016年,力争在全市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中培育50家以上总部型企业,引导企业向“科技含量高、生产性服务业发达、功能配套齐全、对外拓展能力强、对地方贡献大”的方向发展,成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培育重点和引导方向
(四)培育本市总部型企业。扶持符合嘉兴产业发展方向、综合实力强、关联带动力 2 / 3
强、发展层次高的本市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提升技术研发、品牌培育、资本运作等能
力,积极发展总部型经营模式,逐步形成一批市场前景广阔、规模效益明显并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总部型企业。
(五)引进国内外大企业总部或区域性总部。发挥我市区位、人才、科技、服务等优势,通过制订相关优惠政策,完善服务机制,搭建总部型企业发展平台,积极引进国内外大企业来我市设立总部或区域性总部,以及研发中心、营销中心、检测中心、采购中心、培训中心、投资中心、结算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电子商务中心等,促进我市高端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六)鼓励总部型企业做强做大。鼓励本市总部型企业将决策、研发、营销、资本运作等核心业务根植在嘉兴,通过对外承揽、兼并重组和战略合作等方式,积极拓展市场空间和资源空间,向外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与周边城市和地区企业形成优势互补、开放互动、务实互利的经营业态,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实力和影响力的总部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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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鼓励总部型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