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816刑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816刑法学一、简答题:(每个20分,共100分)1.简述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及适用原则2.简述并评价犯罪概念定义的三个学说3.简述未遂犯的概念及法律后果4.简述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和法律后果5.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和法律后果二、案例分析题(每个25分,共50分)1.刘某为一名无业人员,整天游手好闲。有天,刘某跑进妇幼医院偷盗了一名出生三天的男婴,后将其卖出,得款一万元。问:简述绑架罪,拐卖儿童罪,拐骗儿童罪的区别,并分析如何对刘某定性。2.甲趁其同事不在,将其桌上的钱包盗走,内有现金300元和一张信用卡。后甲用该信用卡到商场购物。对此,有人认为甲构成盗窃罪,有人认为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问:请简述认定这两种犯罪的理由并谈谈你的观点。1/47参考答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816刑法学一、简答题1.简述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及适用原则。答:(1)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①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具体含义是,什么是犯罪,哪些行为属于犯罪,各种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刑罚方法,各种刑罚方法如何适用,对各种具体犯罪应在什么样的幅度内裁量决定刑罚等,均只能由刑法明文加以规定。对于刑法分则没有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认定为犯罪和给予刑罚处罚。对于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为刑罚的处罚方法,不能当成刑罚来使用。②罪刑法定原则的形式含义a.法律主义,罪刑法定原则所要求的法律主义,是指规定犯罪及其后果的法律必须是成文的法律;法官只能根据成文法律定罪量刑。b.禁止溯及既往,即禁止根据行为后开始实施的法律对行为人定罪处罚,除非适用这种事后法比适用行为时的法律对被告人更有利。2/47c.禁止类推解释,即禁止对刑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比照类似的刑法分则条文定罪判刑。d.禁止绝对不定(期)刑,即禁止对被告人适用完全不确定具体刑种与刑期幅度的刑罚。③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质含义罪刑法定原则实质的侧面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刑罚法规的明确性原则;二是刑罚法规的内容的适正的原则。a.刑罚法规的明确性原则是指,刑法规定的用语必须内涵明确,外延清楚,意义不能含糊不清,以便国民能够根据刑法比较准确地预测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b.刑罚法规的内容的适正的原则包含两个方面的要求: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实质的侧面主要在于限制立法权,反对恶法亦法,是实质法治的表现。(2)罪刑法定原则的适用原则在刑法中规定和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还不能说这一原则已经得到了实现,罪刑法定原则的最终实现还有赖于司法机关的实际司法活动。从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来看,切实贯彻执行罪刑法定原则,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①严格依法认定犯罪。就整个刑事司法工作而言,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某种犯罪是最基本的一个环节。在这一环节,司法机关必须强化法律至上的观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抵制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错误做法,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来认定犯罪。②准确裁量、执行刑罚。刑罚的裁量是认定犯罪存在后的必经环节,刑罚执行则是将对犯罪判决的刑罚由宣告变成现实的具体途径。这两个环节也必须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具体而言,刑事审判部门在对犯罪裁量决定刑罚时,必须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对具体犯罪所规3/47定量刑幅度,根据刑罚裁量原则,仔细考虑量刑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确定适当的处罚;刑罚执行机关在执行刑罚时也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刑罚执行制度与程序。③正确进行刑事司法解释。如前所述,在我国刑法中目前还存在着某些罪刑规范不够具体明确的问题,在立法机关作出修改完善之前,这样的问题只能由最高司法机关通过司法解释来解决。2.简述并评价犯罪概念定义的三个学说。答:目前,我国刑法学理论界关于犯罪的概念主要有三种学说:(1)形式的犯罪概念形式的犯罪概念的特点是仅仅依据犯罪的法律特征来定义犯罪。在刑法理论上,这种形式的犯罪概念往往被表述为,犯罪是按照法律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事实,刑罚是能抽象地界定犯罪的唯一标志,或者犯罪是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的、有责的行为。(2)实质的犯罪概念实质的犯罪概念即仅仅着眼于揭示犯罪的反社会性实质。这种观点认为,犯罪就是一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反社会的行为。(3)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犯罪概念这种观点将犯罪的法律属性和实质特征结合起来作为犯罪的定义。形式的犯罪概念强调了犯罪的法定性,反映了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法律主义思想,但是回避了犯罪的实质。而实质的犯罪概念虽然揭示了犯罪的反社会性质,但是忽略了法律形式特征在犯罪概念中的不可或缺意义,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而容易导致司法擅断,因而不够恰当。比较而言,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犯罪概念避免了单纯从形式上或实质角度下定义的片面4/47性,既强调了犯罪的法定性,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又揭示了犯罪的本质,表明了立法者之所以要用刑法来禁止某些行为的正当理由,故应当被认为是科学的犯罪概念。3.简述未遂犯的概念及法律后果。答:(1)犯罪未遂的概念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达成既遂的一种犯罪形态。犯罪未遂具备三个方面的特征:①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着手实行”标志着犯罪实行阶段的开始,也是区分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关键所在。②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指犯罪未达既遂而停止下来。犯罪未得逞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主要标志。③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始终违背犯罪人意志的,客观上使犯罪不可能既遂,或者使犯罪人认为不可能既遂从而被迫停止犯罪的原因。具体地说,包括三种情况:a.抑止犯罪意志的原因;b.抑止犯罪行为的原因;c.抑止犯罪结果的原因。(2)犯罪未遂的法律后果我国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据此,可以作三个方面的理解:①未遂犯的社会危害性一般比既遂犯小,刑事责任相应也较轻。犯罪未遂虽然符合了犯5/47
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