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干部教师的合理流动机制, 不断均衡协调我乡 学校发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促进教师专 业发展,为人民满意教育,现拟定宝山乡教师轮岗交流制度。
一、轮岗交流原则 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要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稳步推进, 均衡发展”的原则。将调整充实与素质提升相结合、立足当前与 着眼长远相结合、 个人意愿与教育需求相结合, 促进教师队伍合 理流动,均衡配置教师资源。
二、轮岗交流方式
因工作需要或个人申请, 经中心校同意在全乡中小学范围内 轮岗交流。 三、轮岗范围及对象
1、我乡在职在编学校任教教师,包括各村校负责人。 2、专任教师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
3、在轮岗期间,女教师法定产假可视作轮岗年限。 4、暂缓轮岗交流的对象
① 身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的教师; ② 身患重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教师; ③ 配偶残疾或重病需要照顾的教师; ④ 子女未满三周岁的女教师; ⑤ 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教师;
⑥ 夫妻双方若均属轮岗交流对象,一方可暂缓。 5、不作为轮岗对象
① 中学、 各小学(指学区中心校) 校级领导(校长、 副校长、 教导主任)
② 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以当年8月31日为准) ③ 英语、音体美等术科专任教师。 四、轮岗交流措施 1、自愿轮岗交流。
(1)鼓励优秀初中教师申请到小学任教,学区中心校的优 秀教师申
请到各村小、教学点任教,服务期为
2年。
(2 )从2013年起,凡评审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教师,在
任职期内,必须要有
2年及以上在村小学任教的经历;
拟提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候选人原则上在本级教师职务任职 期内要有村小任教的经历。 对认真完成交流任务, 成效显著的人 员,在职务提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的年度考核中,在同等条 件下予以优先。(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3)中级教师岗位十级晋升九级,九级晋升悲哀啊级;初
级教师岗位十二级晋十一级, 必须在有村小任教2年的经历。(男 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4 )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 乡教育督
导管理办公室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 安排。
(5)服务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回原学校任教,
可在任职期内同行条件评优晋级。
2、需要磨练的交流。
“自愿轮岗”的
2、1 .连续两年学年末考试所任学科教学成绩排名末三位 的; 2 .不爱岗敬业、不履行职责,在学年末考试所任学科教学 成绩排名末位的。 (1)同级班次在 5 个以上的教师 (包括初中, 和片区比较) 在倒数二名的。 虽然名次滞后, 但学生成绩有所上升的不属交流 之列。(成绩
上升的评价:按本班学生在全县同级同类学校的排 名)
( 2)班次少于三个的,对同级同科平均低于
10 分以上的。
( 3 )名次靠前,但是和上年(期)相比,倒退三名以上者 (按县同级同类学校排) 。
3、属于佼佼者交流。在村小工作,连续三年教育教学评比 在我乡同级同科第一者,直接到中心校主要教学岗位。
4、实行初中与小学、学区完小与村校教师轮岗交流。由乡 教师学区完小根据各校实际编制和学科结构配置情况进行统筹 安排。
5、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原则上在学区内流动。
6、交流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流入单位考核确定,其它 待遇不变。 五、轮岗交流要求:
1、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教师交流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 设,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 项重大举措,事关 教师的切身利益,学校领导要加强宣传和组织力度,顾全大局, 统筹安排。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乡小 学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 流教师的工作、 学习等情况, 督促接受安排好交流教师的工作与 生活,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 使他们能 及早适应新单位的工作环境,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
4、 轮岗交流教师的工资关系不变。
5、 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 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 凡无特殊情况一周内不到工作 岗位的或到岗不正常开展工作的,将按学校考勤制度相关条款处 理,并报请教育局批示。
6、 轮岗交流的教师由流出学校、流入学校及相关村委对交 流人员在交流期间的工作进行共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
、“合
学校教师轮岗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