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般货物项目招标进度计划安排如下表:(资格后审) 序号 1 2 3 5 6 7 工作内容 签订《招标代理协议》 招标公告编制 招标公告发布,投标 单位报名 编制、修改招标文件 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答疑 时间 第1天 第2天 第3天-第7天 第3天-第7天 第3天-第8天 第9天-第10天 第11天 第24天 第25天-第27天 第28天 备 注 招标代理单位草拟,招标人 修定 招标代理单位编制招标公告,招标人审定后送标办备案 在指定平台上发布,投标报名5个日历日 招标代理单位编制,招标人 审核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人、施工图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各投标人参加 招标代理单位整理答疑纪要,经招标人审定后发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投标单位参会 公示3日历日 通知缴纳服务费,办理中标通知书 协助合同签订、备案 8 9 发出招标答疑纪要 开标、评标 10 招标结果公示 11 办理中标通知书 协助合同备案、招标资料交接 12 第29天 说明:1、货物实行资格后审的项目实际招标周期(一般项目)预计30日历天。
2、各招标项目可同时穿插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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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证措施
六、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1、以严格的工作制度保证服务质量
我公司从事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多年的经验累积,使我公司形成
十分完善的工作制度。尤其体现在执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廉洁自律工作制度、保密制度、招标文件编制与审核制度等方面。为贵公司保密、廉洁自律是代理公司每个从业人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及职责,也是做到公平、公正的前提和保证。
2、以德才兼备的人员配备保证服务质量
对该项目的代理工作我公司领导给予高度重视,为全面完成业主方招标代理工作,为企业挑选既经济又有实力的中标人,我公司针对招标项目会进行认真的组织和准备,选拔专业齐全、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并具有丰富经验和强烈服务意识、熟悉相关业务的专业人员组成专业项目组,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并针对该项目的特点编制各类文件,依法实施招标组织活动,确保本项目顺利进行。
3、以严格的监督部门保证服务质量
我公司专门设有内控审核部,对招标方式、招标过程、招标工作人员进行强而有力的监督,一旦发现有违规操作,有违廉洁等事件,内控审核部门会参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处罚。委托方对不满意的代理工作人员也可直接向我公司内控审核部门投诉,一经查证,从严以待。
4、以严谨的工作程序保证服务质量
招标代理合同签订后,招标公告应及时发出。但在招标公告发出前,应征求招标人意见,了解招标人对所委托招标工程的期望与具体意见。主要做好以下几点:
a、招标人对招标工程造价、工期、质量等要求以及委托人资金安排的想法。 b、有责任对涉及代理工作的法规、流程与酌情而定的建设性意见告诉招标人,以便在法规与程序许可的范围内使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的意见达成一致,而且力求做到最大程度地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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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对当前承包市场的状况深入调查了解,如价格、质量、潜在承包人情况等,适时向业主提出推荐性意见。
(二)招标文件编制
招标文件编制的水平直接关系到招标人意愿的体现,能否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人需要及工程项目的要求,避免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包括完成后可能出现的隐患,减少因招标文件不明确或不清楚造成的麻烦,所以我公司会配备长期从事相关专业的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且已成功代理该类招标项目的专人为贵公司编制该项目的招标文件。
1、编制与审核流程
a、招标文件由招标经验丰富的专人编制。编制人员对自己编制的招标文件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b、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进行初审。初审由承担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小组成员工作程序的合法性、方法的正确性、资料的完整性、结果的准确性进行控制。
c、招标文件初审完后,送委托方审阅,主要与委托方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特别是评标、定标方法以及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等是否与委托方的要求一致进行沟通。
d、根据委托方审阅后反馈的意见进行招标文件的修改;修改完成后由技术负责人进行终审。技术负责人对招标文件的终审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e、终审后由总经理正式签发,再报送委托方及招标监管部门备案。 2、编制内容及要求
a、项目负责人按照招标代理项目的计划安排,进行项目的事前调查和准备工作,负责编制招标代理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工作时间和工作重点。
b、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项目小组成员要相互沟通、相互磋商,并且要与工程量清单(上限价)编制人员进行协商,保证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没有矛盾。
c、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要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 3、审核内容及要求
项目负责人对招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的主要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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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是否按时完成招标任务; b、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
c、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和内容,特别是合同条款有无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内容;
d、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体现了项目的特点; e、与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是否矛盾; f、与委托方的要求是否一致;
g、初审完成后要提出初审意见,由招标文件编制人员进行修改和完善; h、技术负责人负责招标文件的终审。招标文件送委托方审阅并反馈、修改后由技术负责人进行终审。
七、廉洁从业措施
我公司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关于招标投标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本着“以市场为导向,以人为本,开拓市场、强化管理、提高效益”的经营理念,“规范、廉洁、高效、公平公正”的工作信念, 从招标开始,实施标前、标中、标后的全过程服务,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处理意见。
1、参与招投标工作的所有人员,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规定的程序展开工作,在整个招投标工作的过程中始终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的原则,确保招投标工作全过程的透明度。
2、公平对待每一个投标单位,生人、熟人、大单位、小单位均一视同仁。招标工作人员中有投标人的亲戚或利益连带关系的,采用回避制度,不得成为招标小组成员。
3、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向投标单位泄漏任何未公开的信息,杜绝在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额外补偿的情况。
4、严禁在招投标活动中与投标人互相串通,对参与串通的当事人,一经发现,根据情节予以不同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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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前,各个工作环节必须严加保密,任何评委及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透漏评标过程或其他应保密的事项,任何人不得私下与投标方接触和商谈招投标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6、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事。 7、每项招投标工作完成后,要例行自查程序,对整个招投标过程写出书面报告并存档,作为招投标总体文件的一项,公司根据招投标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表现进行奖励或处罚。
8、招标代理人员不得违反规定,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它人的合法权益。
八、保密措施
为维护招标人及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招标过程的公正性、合法性,提高招标服务信誉和服务质量,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如下信息应保密: (1)招标人的相关信息; (2)投标人的相关信息; (3)评标专家的相关信息; (4)评标过程的相关信息; (5)标底的相关信息;
(6)中标结果发布前的中标信息; (7)其它招标工作中应遵守的保密信息。 1、投标情况的保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规定:
不得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及可能影响他人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有关的其它情况,设有标低的应保密或采取必要措施投标情况的文件主要有《投标人购买标书登记表》和《投标保证金交纳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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