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协调发展的背景情况汇报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协调发展的背景情况汇报
珠江三角洲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下游,总面积41698平方公里,占全省的%。区内气候温和,水网密布,主要有西江、北江、东江、潭江等。珠江三角洲海岸线长1059公里,拥有大亚湾、大鹏湾等天然深水良港。
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包括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江门市、中山市、东莞市及惠州市(龙门县除外)和肇庆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除外)等9个地级市、下辖8个县级市和2个县。
珠江三角洲9个地级市市区人口和用地规模一览表
人口规模对比 城 市 名 称 五 普 人 口 (万人) 2002年 户 籍 人 口 (万人) 规划期末人口 (万人) 建设用地规模对比 2002年建成区面积 (平方公里) 316.67(旧八区) (十区) (含新会区) 规划期末 建成区面积 (平方公里) 385(不含番禺、花都区)(2010) 480 (2010) 170 (2024) (2010) 60 (2010) 75 (2010) (2005) 广州 460 (2010) 430 (2010) 145 (2024) 常住62 (2010) 常住60 (2010) 75 (2010) 45 (2005) 深圳 珠海 佛山 江门 肇庆 惠州
东莞 中山 80 (2015) 常住50 (2010) (2015) (2010) 注:佛山、江门两市按行政区划变动前的原城区统计。
2002年珠江三角洲9个地级市有关经济指标一览表
市域土市 域 2002年末市域 五 普 总人口 户籍人口 (万人) (万人) 地 面积 (平方 公里) 广州 深圳 珠海 佛山 江门 肇庆 惠州 东莞 中山 1640 9541 15000 11200 2465 1800 国内生产总值 (亿元) 第一产业 第二 产业 第三 产业 国内生产总值构成 财政收入 (亿元) 城市名称 注: 惠州、肇庆两市包括了整个市域,而不是珠江三角洲经济区部分。
(一)社会经济与城乡发展
1、主要成就
·经济发展成就显着。2002年,珠江三角洲国内生产总值亿元,人
均国内生产总值31040元。
·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程度较高。2002年珠江三角洲外贸总出口额
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亿美元。
·城市建设健康发展、城市化水平明显提高。2002年珠江三角洲有
设市城市17个,建制镇369个,城镇密度94个/万平方公里。已发展成为一个以广州、深圳为中心,城乡一体、类型完备的城市群。按“五普”人口统计,城市化水平已达%。
·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交通、通信网络基本完善。
·环境保护取得较大进展。深圳、珠海、中山、佛山、惠州、肇庆
被评为全国卫生城市,深圳、珠海、中山、惠州还成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中山、肇庆、江门、惠州、佛山等市被评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2、存在问题
(1)工业发展后劲不足
·产业发展档次不高且外向依赖性强,城市群尚未确立类似于上海
一样能带动更广泛的地区和产业发展的中心城市。
·珠江三角洲与港、澳特别行政区之间的跨区域合作和协调关系,
目前还受到较多的行政边界、物流瓶颈等制约。
·珠江三角洲自身面积不大,外围山地环绕,尚未形成与华南、华
中、大西南和其他地区的广泛协作,发展腹地不足。
(2)城市化质量不高
·城镇无序蔓延,“马路经济”盛行,城乡建设面貌粗糙,特色模
糊,“城不象城,村不象村”。
·城乡二元结构普遍存在,“城中村”及村镇建设“脏乱差”现象
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设层出不穷。
·城镇综合服务功能不强,公共设施建设落后,市政设施配套不
足。
(3)政府调控能力不足
·行政区划缺乏整合度,对作为区域次中心城镇的县城和中心镇发
展扶持不足。
·财政能力不足和资本市场发育不良,使得一些城镇建设资金缺
乏,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设施欠账严重。
·各级政府机构事权、职能划分不明确,加上缺乏政策、法规、财
政手段等调节杠杆,省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难以充分发挥对地方城市发展建设的指导和协调作用。
(4)区域协调机制不健全
·因为行政分割和规划实施手段不足,未能形成一个以功能性地域
为基础的城镇职能分工体系,城镇产业低水平同构,区域一体化发展程度不高。
·各地争上机场、港口、火车站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而污水、垃
圾等大型环保设施却严重缺乏,跨城市的区域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难以协调。
·国土规划、城市规划以及交通、运输、水电等专业规划之间缺乏
相互协调和沟通,引起了诸如用地指标矛盾,内外交通冲突,水电管网与道路设施不配套等混乱现象。
(5)环境形势日益严峻
·自然生态环境优势正在逐渐丧失,,各地建设景观单调乏味,水
土流失加剧,地方气候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