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学校食堂是人员密集场所,是学校疫情防控的关键环节和重点 区域。为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学校,保证师生安全,保障学校教 学秩序正常运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方案。
1、扎实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一) 全面排查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状况
我校在开学前将对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及食材配送企业人员疫情期间 旅居史、返校14天前健康监测状况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台账。省内 外疫情高发地区返校返岗的员工,按学校属地疫情防控机构要求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实施隔离观察措施,坚决杜绝食堂员工带病 上岗。
(二) 有效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
我校会在开学前一周组织食堂全体员工学习《传染病防治法》、《食 品安全法》以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等,确保每名员工掌握正确的新冠 肺炎防控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自觉遵守疫情防控 规范和指南,提前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加强学校食堂安全 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操作培训,充分发挥“陕西阳光食品APP” 在线学习健康打卡作用,提升学校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水平,食堂从业 人员经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 足额配齐卫生及疫情防控物资 我校目前已按上级部门规范配齐配足水龙头数量,储备有充足的防护 口罩、工作服、消毒剂、清洁剂、洗手液,体温计等防控物资,并在
醒目位置张贴了 “正确洗手图示”,宣传指引食堂员工及学生学会正 确洗
手方法,在餐厅入口处增设了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用于投放使 用过的口罩,并及时清理。
(四) 综合整治食堂及周围环境卫生
我校统一组织校内员工,对食堂内部及周边环境进行大扫除,认真清 理积存杂物、废弃物,卫生死角,清运残存垃圾,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保 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对操作间、主副食库、餐厅通风换气、消 毒,对洗手池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管理。对餐厅地面、墙壁、餐 桌椅,售饭台等进行预防性消毒。
(五) 彻底改善食堂条件及就餐环境
我校食堂已经配齐消毒柜、储藏柜等设备设施,提高了 “明厨亮 灶”率,并完成了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任务,为学校师生提 供更加卫生、安全的生活环境。开学前学校会对自备水源、二次供 水、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供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清洗、消毒,通 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为学生提供健康生活饮用水。
二、严格落实开学后各项防控措施
(一)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及因病缺勤登记报告制度
我校将落实对所属员工进行晨(午)检健康监测。每天上班前对所有 员工进行体温测量并登记,同时做好所有员工因病缺勤,病因追踪、 病愈返校复工证明查验的登记报告;每天将当天食堂员工的健康监测 结果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做到“日报告、零报告”,当食堂员工出现 发热、咳嗽、鼻塞、打喷嚏、流鼻涕、流眼泪以及头疼、肢冷、畏 寒、酸困、乏力、咽痛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立即暂停其工作并加以 隔离,带其前往有关指定医疗机
构就医,并根据诊断结果采取相应措 施。
(二) 优化学生及教职工就餐机制
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我校将制订详细的师生就餐分流方案,采取 错时错峰用餐、送餐到班、取餐后分散用餐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同 时就餐师生人数及密度,避免聚集;将就餐人员、时间、地点等在方 案中逐条明确,管理人员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定人定时定位,有序就餐。 售饭排队及就餐时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面对面就坐, 不与他人交谈,努力降低集中就餐带来的交又感染风险。
(三) 落实餐厅和操作间消毒工作
一是做好餐(饮)具清洁消毒。餐(饮)具用后及时清洗消毒,共用餐 (饮)具去残渣后使用洗洁剂彻底清洗,采用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 30分钟)、热力消毒柜消毒、含氯消毒剂(有效氯250-500mg/)浸泡 30分钟消毒等方法,消毒后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二是做好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消毒,对售饭台、扶手、门把手、餐 桌椅、水龙头、存储柜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用含有效氯500mg/L的 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每日消毒3次。
三是做好室内通风消毒。用餐教室、部室每天通风至少2-3次, 每次30分钟以上,保持空气清新。天气条件允许时开窗持续通风。 每天按时消毒,消毒后及时通风换气。
(四) 做好从业人员的个人防护
食堂从业人员上下班途中及在岗工作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 口罩(有条件的可选择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口罩污染或潮湿后立即更 换。加
强对学校食堂送餐送货人员的卫生管控,从事食品加工制作、 供餐等有关人员一律佩戴一次性帽子、手套;采购人员、送货人员和 查验人员一律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 手。
(五) 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食堂进货严格执行食品原料定点采购、索证索票、食品留样、 食品原材料入库验收和出入库台帐登记制度,学校食堂的经营做到六 不准:即不准食堂无证经营;不准从业人员无证上岗;不准主要食品原 料在非定点供货商中自行采购;不准从无资质的小摊贩或流动摊贩处 购买食品原材料;不得制售凉菜;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肉,严 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同时,学校校园内全部取缔无证经营的小食品 作坊和摊点,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三、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学校将重点检查和整治各项疫情防控制度的建立、措施的落实;食品 安全制度的建立健全;食品原材料的定点采购、索证索票、食品留样、 食品原材料入库验收和出入库台帐登记,食堂内外环境、食堂从业人 员持证上岗、食堂依法经营;学校领导陪餐制度和家长委员会监督机 制的建立、带量食谱公开公示等。
疫情期间食品采购供货管理制度
疫情期间为了更好的为广大师生服务,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有 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 各供货商按照疫情防控需求,为学校提供指定商品
2、 供货前供货单位需将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 构代码、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复印件交饮食管理科查验备案。
3、 供货商车辆人员进入校园需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进行体温 测量、出示健康码、人员信息登记等学校防控要求方可进入校园。 供应商送货人每天检测体温并向本单位报备,供货商、采购员和接 货员在采购、运输、验收工作中均需佩戴口罩,彼此之间保持1米 以上的安全距离;采购肉禽类生鲜食材应戴上一次性橡胶手套,避 免手对该类食材的直接接触,查验食材和其他物品前后要洗手。
4、 供货商按照指定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在规定的时 间内交学校仓库指定的地点。
5、 供货商所提供的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 全法》的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供货商应无条件接受学校的退货赔 偿要求。保证不提供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及无商标的食品,确保食品 质量合格,各批次具有检验合格证,如检查过程中发现食品安全问 题,将接受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部门和学校给予的处罚。如食品 本身质量为问题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供货商承担一切法律及赔偿 责任。
6、 供货商有义务向学校提供所需要的的有关食品的资料:如食 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相关检测报告等。
7、 供货商提供给学校的食品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市场批发价格。 供货商需要根据食品价格把握好食品质量,并及时把变动的价格通 知甲方。
8、对不容易购买的食品,经学校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