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考核办法
一、总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文件精神,依据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企业的双重指导,校企双方共同对学生的实习过程进行考核,为确保顶岗实习质量,制定本办法。
实行以实习单位为主、学校为辅的校企双方考核制度,由双方指导教师共同考核。 二、考核时间和内容
一学年分为两次考核,每学期末总评考核成绩计入学期成绩。
考核分两部分:一是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占总成绩的70%;二是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占总成绩的30%。
平时考核每月考核一次,由实习态度、实习纪律(含考勤)和实习任务完成情况组成,第一学期月平均成绩记为第一学期总评成绩;第二学期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实习作业完成情况和企业评定成绩组成。 三、考核流程
采取等级制评定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85分以上为优秀,75-85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各项成绩均按照百分制计算。 (一)企业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
企业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的重点是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职业素养,内容包括实习态度、敬业精神、责任意识、团结协作能力、沟通能力、专业技能等方面,填写《涞源职教中心学生顶岗实习考核鉴定表》(附件1)。 (二)校内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
校内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对学生的实习态度、实习任务完成情况、遵守纪律情况、实习周记和实习报告进行综合评价,填写《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和《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评价记分册》。
(三)评分参考细则:
85分以上:完成实习任务;实习周记和实习报告全面、系统,能运用所学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并有某些独到见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月考核与实习单位评价优秀。 75-85分之间:完成实习任务;实习周记和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较全面的概括;实习中无违纪行为;月考核与实习单位评价良好以上。
60-74分之间:基本完成实习任务;实习周记和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实习中有违纪行为(留校察看以下处分),经教育能够改正,月考核与实习单位评价合格以上。
60分以下(不合格):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以不及格论: (1)无故不参加实习或实习缺勤超过总实习时间1/3以上。 (2)实习不认真未能完成实习任务。 (3)实习中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4)月考核与实习单位评价不合格。 (5)实习周记和实习报告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应用
实习成绩优秀是优秀实习生的评选的必备条件之一;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能毕业。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