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论证逻辑视域下的法律论证理论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4

面和对话层面的规则,也就是说既要满足作为结果的论证的逻辑要求,也要满足作为程序的论证的论辩规则。从这个方面来看,修辞层面实质上也是建立在对话层面和逻辑层面上的,只有满足这两个层面的要求,修辞层面才有实现的可能。

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理论是在寻找一种适用理想商谈情境的制度化实践论辩,尽管日常的商谈情境难以满足这一要求,但是在法律中的实践论辩却使这一设想变得可能。这是因为法律有法律人必须遵守的确定规则和程序,这使得法律裁决是有强制力的,而且法律规则的适用以及法律程序的推进都依赖于作为第三方的法官来进行,这使得法律中的实践论辩在时间等诸多方面受到了限制。具体来说,法律能够从四个方面使得实践论辩制度化:

(1)在方法方面,涉及遵守有效法律的义务。(2)在实质方面,涉及论辩对象和举证责任的分担。(3)在社会方面,涉及参与条件和角色的分配。(4)在临时性方面,涉及时限。①

首先,法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程序规范是法律程序的基本前提;其次,法律程序规定了哪一方作为诉讼的起诉方,哪一方作为诉讼的应诉方;再次,作为第三方的法官判定哪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在不同的阶段会有什么变化;最后,法律程序规定了实践论辩完成的时限,即使最后没有任何一方满足证明标准且履行说服责任,法官也要判定法律程序结

ofjudicialdecisions[M].Dordrecht:KluwerAcademicPublishers,1999:68.

??论证逻辑视域下的法律论证理论研究 

理想商谈情境建立在修辞的层面上,这种情况还必须要满足逻辑层

FETERISET.Fundamentalsoflegalargumentation:Asurveyoftheoriesonthejustification

第一章 法哲学、法律论证与逻辑 5

束。从这些方面来说,法律程序的合理性和强制性使得其所衍生的结果尽可能地满足理想商谈情境的要求,但是由于存在法律程序自身的不理性因素,在处理法律冲突的实践论辩中无法保证一定能够完全满足理性商谈的条件,因而有的法哲学家认为哈贝马斯的理论并不能够完全适用于法学,但是一个普遍的共识是至少它可以作为批判法律实践的工具。这一点与哈贝马斯自己的理解也是一致的,他认为交往理性理论是一种探索性和批判性的工具,可被用于重构和评价法律的品质和法律裁决。菲特丽斯也认为理想商谈情境提供了对立法过程和裁决过程进行批判分析的指引,它构成了评价复杂裁决程序的批判标准。①尽管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受到了质疑,但是这并不影响其理论的衍生和发展,阿列克西就使得这一理论焕发出了新的活力。二、阿列克西的法律论证理论

对法律论证理论感兴趣的法哲学家普遍认为,法哲学开始关注哈贝马斯的理论主要归功于阿列克西继承和发扬了其交往理性理论,创立了理性实践论辩理论。在《法律论证理论:作为法律证成理论的理性商谈理论》一书中,阿列克西系统地提出了普遍实践商谈理论并且延伸了其在法律论证理论中的应用。②在建构自身的理论之前,阿列克西首先反思了前人关于实践论辩的理论,从梳理自然主义和直觉主义之争,到娓娓道来斯蒂文森的情感主义、语言哲学集大成者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

①②

ofjudicialdecisions[M].Dordrecht:KluwerAcademicPublishers,1999:69.滢,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

FETERISET.Fundamentalsoflegalargumentation:Asurveyoftheoriesonthejustification罗伯特·阿列克西.法律论证理论:作为法律证成理论的理性商谈理论[M].舒国

?? 6

以及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再到对黑尔的道德语言理论、图尔敏的论证理论以及拜尔的道德论证理论的分析和评价。接着,他还细致地阐述了哈贝马斯的真理共识论,解构了哈贝马斯的商谈理论与真理论的结合,还对其系统理论进行了反思和批判。在实践商谈理论方面,他还展示了爱尔兰根学派在建构实践商谈理论方面的成就。最后,他还讨论了佩雷尔曼的论证理论,梳理了该理论是如何围绕听众概念展开法律论证的理论建构。

在梳理前人工作的基础上,阿列克西系统地提出了由一系列规则和论证型式组成的普遍实践商谈理论,他将这种理论运用于研究法律论证,形成了独具魅力的法律论证理论。由于阿列克西的法律论证理论是建立在普遍商谈理论的基础之上的,因此要展示其法律论证理论,首先必须要厘清普遍商谈理论的要旨。

普遍商谈理论关注规范性命题的证成问题,而这种命题的证成通过论辩的方式来证成已经是多种论辩理论的共识,理性论辩规则的证成是达成这一目的的前提,阿列克西梳理了四种证成论辩规则的方法,分别是技术性的证成方法、经验性的证成方法、定义性的证成方法以及普遍语用学的证成方法。阿列克西认为这四种方法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在证成论辩规则上有所不足,都会产生难以解决的问题。技术性的证成方法过于抽象,其本身也包含需要被证成的规则;经验性证成方法使现行的实践标准成为理性的标准;定义性的证成方法最终是专断的;而普遍语用学的方法则最多适用于很少的基本性规则的证成。①由于这四种框

滢,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232.

??论证逻辑视域下的法律论证理论研究 

罗伯特·阿列克西.法律论证理论:作为法律证成理论的理性商谈理论[M].舒国

第一章 法哲学、法律论证与逻辑 7

架存在不同程度的局限性,阿列克西认为亟须建构一种新的普遍实践论辩的理论,新理论的第一步就是要明确界定理性实践论辩的规则。(一)普遍实践论辩理论

普遍实践论辩理论的第一组规则是基本规则,这组规则的有效性是每个涉及真实性或正确性问题的语言交往理性所需要的先决条件:

(1??1)任何一个说话者都不得自相矛盾。

(1??2)任何一个说话者都只允许主张其本人所相信的东西。(1??3)对于任何说话者,当他将谓词F应用于对象a时,也必须将F用于与a在所有重要方面相同的其他任意对象。

??(1??4)不同的说话者不得以不同含义使用同一个表达。①

由于(1??3)涉及说话者自身的一致性,在被运用于评价性表述

时,该规则将采取以下形式:

(1??3′)任何说话者都只允许对这样的价值———义务判断来主张,即当他处在所有相关点均与其做出主张时的情形完全相同的所有其他情形时,他也同样会做出完全相同的主张。②

第二组规则被称为理性规则,主张者的商谈行为适用于如下规则:任何一个说话者都必须应他人的请求就其所主张的内容进行证成,除非他能举出理由证明自己有权拒绝证成。③

这条规则又被称为普遍证成规则。它指的是说话者必须回应其他人

罗伯特·阿列克西.法律论证理论:作为法律证成理论的理性商谈理论[M].舒国滢,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234-235.滢,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237.滢,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239.

③②①

罗伯特·阿列克西.法律论证理论:作为法律证成理论的理性商谈理论[M].舒国罗伯特·阿列克西.法律论证理论:作为法律证成理论的理性商谈理论[M].舒国

 8

请求的证成,除非他能举出拒绝的理由。理性规则还包含三个要求:同等地位、普遍性和无强迫性,它们可以表达为三条规则:

(2??1)任何一个说话的人,都可以参加商谈。(2??2)(a)任何人都可以对任何主张提出质疑。

(b)任何人都可以在商谈中提出任何主张。(c)任何人都可以表达其态度、愿望和需求。

(2??3)任何说话者都不会因受到论辩内外的任何强制阻碍而无法行使其在(2??1)和(2??2)中所确定的权利。①

第三组规则被称为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

(3??1)如果有人将某人A和某人B区别对待,那么他就有责任对这样做的理由进行证成。

(3??2)如果有人对不属于讨论对象的命题或规范进行质疑,那么他就必须说明这样做的理由。

(3??3)已经提出论证的人,只有当出现反论证时才有责任做进一步的论证。

(3??4)如果有谁想在论辩当中就其态度、愿望或需求提出与先前的表述无关的主张或陈述,那么他必须应他人的请求证明他为什么要提出这样的主张或论证。②

普遍实践论辩理论的第二部分是论证的型式,它是为了证成单称的规范性命题(N),通常有两种基本型式:第一种是援引某个预设为有效规则(R)的型式;第二个是指出遵循蕴涵的祈使句的后承(F)。

①②

滢,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240.

罗伯特·阿列克西.法律论证理论:作为法律证成理论的理性商谈理论[M].舒国

滢,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244-246.

??论证逻辑视域下的法律论证理论研究 

罗伯特·阿列克西.法律论证理论:作为法律证成理论的理性商谈理论[M].舒国

论证逻辑视域下的法律论证理论

 4面和对话层面的规则,也就是说既要满足作为结果的论证的逻辑要求,也要满足作为程序的论证的论辩规则。从这个方面来看,修辞层面实质上也是建立在对话层面和逻辑层面上的,只有满足这两个层面的要求,修辞层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理论是在寻找一种适用理想商谈情境的制度化实践论辩,尽管日常的商谈情境难以满足这一要求,但是在法律中的实践论辩却使这一设想变得可能。这是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3j14a81udd02tjb2ixwe3xy6q955i0014ug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