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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2)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3)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4)熔断器应选用具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
5)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3、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及其他需要的仪表。专用电能计量仪表的装设应符合当地供用电管理部门的要求。
装设电流互感器时,其二次回路必须与保护零线有一个连接点,且严禁断开电路。
4、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其设置和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8.2.2条要求。 5、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当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装设断路器或熔断器。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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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电器,并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当断路器是具有可见分断点时,可不另设置隔离开关。
6、开关箱中的隔离开关只可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但不应频繁操作。容量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断路器控制,操作频繁时还应附设接触器或其他启动控制装置。
7、开关箱中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和动作整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和特性相适应。
8、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
9、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6829-2005和《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的要求》GB13955-2005的规定。 10、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11、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12、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必须与其负荷侧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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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配电箱、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宜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当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不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应同时设置缺相保护。 14、漏电保护器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连续使用的漏电保护器应逐月检测其特性,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15、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活动连接。
四、安全用电责任制 (一)人员配备
1、为了保证本工程安全生产,本项目成立安全用电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卢平博
成员:田红军、李元平、各班组长
2、各班组长即为该班组施工范围兼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负责制订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奖罚条例,并具体落实,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 (二)组织管理与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抓生产必须抓安全,以安全促生产。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各施工队同样建立健全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做到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预测、预防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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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明确各自的岗位责任,各专职机构和业务部门要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要与项目部签订安全协议,向项目部做出安全保证。 (三)安全教育
1.加强全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使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克服麻痹思想,组织职工有针对性的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知识,做到思想上重视,生产上严格执行。格执行操作规程。 2.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工、电工、架子工、起重信号工、焊工等工种,必须经专门安全操作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严禁酒后操作。
3.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 (四)安全检查
1.成立由第一负责人为首的安全检查组,并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有计划、有目的、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地进行检查。
2.对编制和呈报的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事故漏洞,奖罚当场兑现。
3.坚持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边查边改的原则;主要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领导、查隐患,结合季节特点,重点查访触电、防高空坠落、防机械车辆事故、防汛、防火等措施的落实。
4.通过改进施工方法、施工工艺,采用先进设备等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搞好劳动保护,预防疾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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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临时用电各项保证措施 (一)安全用电措施
1、施工现场供电采用三级保护系统,保护零线应与工作零线分开单独使用,杜绝混用。PE线在总配电箱处做一组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PE线不能加设开关及熔断器,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做可靠电气连接,不能一部分接零,一部分接地。
2、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
3、配电箱实行一机一闸,并应有过载、短路、及断路保护功能。
4、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门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5、潮湿场所应采用安全电压36V或24V照明。碘钨灯用铁架的应做好保护接零,所有220V灯具都应使用单极漏电保护开关。
6、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使用需符合JCJ46-2005有关要求。 7、对分类用电人员进行安全基本知识培训,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8、电气设备,配电系统要定期检查,做好记录。线路检修时,由专业电工检修设专人统一组织,统一指挥。 (二)组织措施
1、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包括内容:接地电阻、电气设备绝缘、漏电保护器动作灵敏度等,用电设备是否安全可行并做好检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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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项目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剖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