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下列规章制度各管理所职工统一参照执行,部门规章制度归属分则各项中参照执行。
一、考勤管理办法
(一)加班管理
1、加班包括预期加班、因工作的延续性加班以及因突发事件而临时加班等几种。 2、管理所每名职工均有合理加班的义务。
3、预期加班的由班组长报各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提前3天报所办,上报时要将加班原因、时间、人员等情况说明清楚,待所办批复后安排加班。
4、因工作的延续性而加班的,须在正常下班时间前20分钟报部门主管,由主管根据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好加班人员后报所办,上报时要将加班原因、时间、人员等说明清楚,待所办批复后安排加班。
5、值班期间因突发事件需增派人员临时加班的,由值班负责人报所长批复后通知相关人员加班,并于加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将加班原因、时间、人员等上报所办。
6、所有加班应填报《加班填报单》(附表——03)并于当月的25日前由所办报公司办公室。
7、计加班标准:
(1)、加班时间超过6小时的计加班一次。
(2)、加班时间超过3小时不足6小时的计加班0.5次。
(3)、因工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计加班,在加班期间因工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未完成工作任务的不计加班,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应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4)加班时间迟到或早退超过1个小时的只计加班0.5次。 (5)许诺加班但无故不加班也未请假的按旷工一次处理。 (6)考勤记录员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附表:(03)
加班填报单
编号: 号 年 月 日
加班时间 加班事由 加班人员 年 月 日 加班地点 部门领导
(二)考勤管理
主管领导 考勤管理与公司下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劳动纪律的管理办法》条文有冲突或不一致时,以公司规章为准。
1、管理所职工要认真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2、请假必须亲自申请并填写《事假申请单》(附表——04),不许以短信或带话方式请假。员工请事假须提前1天申请,组长及部门主管请事假须提前2天申请。
3、事假每月累积满5天者,扣发当月效益工资的20%。
4、因病就诊(急诊除外)须提前1天向上一级领导请假,工作期间就诊的原则上不能超过4小时。
5、因病或因非工伤休假,应持指定医院或居住地正规医院的医疗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6、休病事假的不超过半天的,各组组长可直接批准,但需向部门主管汇报。 7、休病事假1天的由各部门主管批准。
8、休病事假2天以上(含2天)的由各部门主管报所长批准。 9、休病事假一天或一天以上获批后,休假人在要告知组长。
10、属于工伤的享受工伤待遇,但因违反操作规程或不按规定穿戴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设立警示标志而遭受人身伤害的,不完全享受工伤待遇,即不享受全额效益工资。
11、所有病事假、工伤等,请假期满需要续假时,应提前1天向部门主管续假,在假期结束后实行销假制度。
12、无故不请假休息的按旷工严肃处理;因工作需要且个人没有特殊情况拒不服从领导安排强行休息的按旷工处理。
13、迟到、早退每累积3次记事假1天。 14、旷工1次扣当月效益工资的20%,直至100%。
15、所有考勤由各组考勤员统计后于当月25日报本所办公室。
附表:(04)
事假申请单
编号: 号 年 月 日 姓 名 请假时间 事 由 申 请 人 组长签字
二、办公用品领用管理办法
(一)、办公用品领用原则和程序
1、各部门对办公用品的使用要坚持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不得将办公用品转作私用。
2、办公用品由各所办公室统一保管发放,并按部门建帐管理,严格按规定向使用人发放,领用办公用品须领用人签字。
3、办公用品管理实行月统计年结算,年终将各部门及个人办公用品的领用情况统计后报所长。
4、办公用品原则上由各部门主管或组长负责领用。
月 日 拟请天数 销假时间 天 月 日 主管领导
(二)、办公用品领用管理 1、耐用品的领用
(1)、耐用品分两类:办公硬件和工作所需用品
办公硬件包括:办公桌椅、文件柜、工具箱、保险柜、空调、电脑、电话、打印机、沙发、暖壶等。
工作所需用品包括:文件夹、压杆夹、文件架、计算器、钉书机、笔筒、档案盒、档案袋、印台(油)、量具、刀具等。
(2)、耐用办公品已于职工入职时配发,原则上不再增补,办公硬件由所里统一造册登记管理。因正常磨损、自然损坏需更换时,由部门主管以书面形式向所办提出申请,以旧换新。属于人为损坏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扣责任人一至三个月效益工资。
2、易耗办公用品的领用
(1)、个人所需易耗办公用品包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笔记本、各种胶带、涂改液、图钉、信纸等等。
(2)、领用方法:由各部门主管或组长统一到办公室申领,填写《领料单》(附表——05),照单发放。
(3)、各部门主管要严格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笔芯、胶水、涂改液、计算器等办公用品重新领用时以旧换新。
(4)、凡调出或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或交接手续时,应将所领办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否则不办理相关手续。
附表:(05)
领 料 单
领料部门 物料名称 1 2 3 4 领料人签字
三、供水服务热线管理办法
供水服务热线主要负责接待用户或各机关、单位的来电、来信、来访(以下简称“三来”)工作,供水服务热线电话为。
1、供水服务热线电话要保证24小时畅通,工作日内8小时要安排有专人接听。 2、凡我公司供水辖区内出现的涉及供水管理方面的一切问题均在供水服务热线接待、解答范围之内。
3、当时能够解释的问题要向用户解释清楚,权限范围内解释、解决不了的要向用户说明情况并及时将问题转交相关部门或科室处理。
4、所内各部门主管为“三来”问题受理、实施、处理回复的第一责任人,处理结果要及时回复服务热线。
5、“三来”问题的解决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的要向用户解释清楚。
6、涉及管网水压、水质、跑、冒、滴、漏及表井、截门井问题的,维修、管网组为受理部门;涉及计量、记费水表的抄验和水费问题的,营销组为受理部门;涉及水表故障问题的,售后组为受理部门;涉及对违章用水查处及水价核实问题的,检查组为受理部门。
日 期 数量 发料人签字 年 月 日
自来水运营管理方案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