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农村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原则,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乡村治理为契机,认真落实全市民生实事工作会议精神,整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市局2020年第1、2、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引导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通过追源头、查流向、端窝点、堵渠道等方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查办违法案件,收缴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假冒伪劣和“山寨”“三无”侵权食品。净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实现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的根本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乡镇街道、中心村、偏远村队(组、社)、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
(二)重点对象:食品小作坊、小销售店、小餐饮店、食品小摊点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
(三)重点品种: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四)重点任务
1.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主体资格清理力度,依法查处无证经
营或超范围生产经营的行为。
2.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食品安全制度。
3.加大农村食品监督抽检力度,形成农村商场、超市、食杂店等场所的抽检常态化。
4.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脏乱差、生产经营区与生活区混杂、从业人员卫生不达标、食品与非食品混放、销售散装食品没有防尘防蝇防二次污染设施以及标签标识不规范。
5.加大农村食品安全执法力度,取缔“黑作坊”、“黑窝点”,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两超一非”违法行为,以及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和原料、使用劣质或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抓重点、抓关键、补短板,各单位辖区镇场村及集贸市场检查率达100%,不留死角,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全面清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
通过整治,取缔违法经营的“黑窝点”和不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全面摸清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建立监管登记台账,对发现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依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查处取缔,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强化突出问题整治,大力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1.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根据抽检中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治工作计划,明确整治目标,做到“整治一个、规范一个、巩固一个”,举一反三,有效解决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2.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两超一非”违法行为。重点查处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使用劣质原料生产或加工制作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
3.集中清理收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进一步调查核实生产经营行为是否规范,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责任是否落实、生产经营记录是否健全。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坚决收缴并及时销毁,切实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全面净化农村食品市场。
4.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严厉打击模仿食品类高知名度商标行为。依法打击,规范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使用商标、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行为。严厉打击食品类商标侵权行为。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加大商标侵权食品源头追溯力度,对商标侵权食品生产、销售及商标标识印制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
5.端窝挖点,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发现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要顺藤摸瓜、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依法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为其提供商标、广告、认证、包装等服务的经管者、坚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打击违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实施禁业限制。涉嫌犯罪的,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开展食品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大培训,增强守法生产经营和安全消费意识。
加大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教育管理,曝光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农村食品生产者的诚实守信意识,发展培育符合农村需求的质优价廉食品品牌。引导经营者从合法合规渠道进货,严格落实食品进销货把关责任和义务。举办对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和市场开办方的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开展食品科普知识宣传,努力提升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实施步骤
各监管所要坚持边整治与边整改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监督生产经营者自查自纠与加强检查督促相结合,集中力量和时间,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部署动员阶段(2020年5月10日前)
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突出重点、迅速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5月至9月)
区局将以局所联动、所所联动的方式组织力量,围绕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大检查、大清理、大追查、大行动、大培训,集中力量开展农村假冒伪劣专项治理行动,严打重惩、打出声威、形成震慑、营造氛围,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经营秩序。
(三)检查督促阶段(2020年10月10日前)
区局将派出工作检查组,对各监管所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行检查,督促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0月中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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