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8
《炼焦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炼焦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编制组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目录
1编制背景 .......................................................... 3 2编制过程 .......................................................... 4 3编制原则 .......................................................... 5 3.1代表性原则 .................................................... 5 3.2可操作性原则 .................................................. 5 3.3 科学性原则 .................................................... 5 4文本说明 .......................................................... 5 4.1适应范围 ...................................................... 5 4.2管理依据 ...................................................... 5 4.3危险废物产生环节 .............................................. 5 4.4危险废物产生规律与系数 ........................................ 5 4.5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 .......................................... 6
2
1编制背景
煤化工利用生产技术中,炼焦是应用最早的工艺,至今仍然是化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是世界焦炭生产大国,从1993年起,我国焦炭产量连续居世界第一位,每年消耗的焦炭中有80%用于钢铁冶炼。根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炼焦行业协会统计数据,2014年我国焦炭产量达到4.77亿吨,占世界焦炭总产量的70%,焦炭产能约6.5亿吨,产能利用率约70%;2017年,我国生产焦炭4.3142亿t,同比下降3.27%,常规机焦炉产量近4亿t,热回收焦炉产量约0.08亿t,半焦产量约0.37亿t,产品中90%以上为冶金焦;2019年,我国生产焦炭4.6亿t。我国焦炭产量排名前八的省份依次为山西、河北、山东、陕西、河南、内蒙古、江苏、辽宁,其产量占全国焦炭总产量的71%;半焦产能主要集中在陕西、内蒙、河北、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
根据炼焦终温的不同,煤炼焦可分为900-1100℃的高温干馏和500-900℃的中低温干馏,高温干馏根据焦炉炉型又分为常规机焦炉和热回收焦炉,中低温干馏焦炉炉型为半焦(兰炭)炉。2016年,常规机焦炉、热回收焦炉和半焦(兰炭)炉的产能分别为58500、1700和6600万吨,占比分别为87.6%、2.5%和9.9%。
炼焦行业的危险废物种类多、产生量大、利用处置过程污染风险高、易发生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环境案件,是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重点行业之一。炼焦行业产生量最大的危险废物是高温煤焦油和中低温煤焦油。《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号)提出分阶段分步骤制定重点行业、重点类别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配套政策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炼焦行业的危险废物调查评估,掌握危险废物管理现状和难点问题,制定炼焦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是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重要内容。
2020年2月,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下达了《炼焦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编制任务,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山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组成编制组,编制了《指南》。
《指南》分析了我国炼焦行业三种生产工艺的危险废物产生节点、产生种类、
3
产生量及主要危险特性,识别了重点管理危险废物种类,明晰了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要点和方法,可指导炼焦企业危险废物的日常环境管理和检查,也可作为开展重点行业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日常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的参考。该《指南》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利于促进危险废物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贯彻落实,促进炼焦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
2编制过程
2020年2月-5月,编制组对我国炼焦行业三种生产工艺进行文献调研,分别分析了三种生产工艺中危险废物主要产生节点、产生类别、产生量、区域分布特征、主要利用处置方式,另外也调研了炼焦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国家政策和地方文件。
2020年6月,编制组到山东省对高温干馏常规机焦炉生产工艺和危险废物产生节点、产生系数进行现场调研,调研对象包括了我国目前高温干馏常规机焦炉的所有企业类型,即利用该工艺的单纯焦化企业、钢铁-焦化联合企业、高温煤焦油深加工企业。
2020年7月,编制组到陕西省对低温干馏生产工艺和危险废物产生节点、产生系数进行现场调研,调研对象包括了我国目前低温干馏的所有企业类型,即利用该工艺的单纯焦化企业、中低温煤焦油深加工企业、焦油渣综合利用企业。另外,编制组到山西省对高温干馏热回收焦炉生产工艺和危险废物产生节点、产生系数进行现场调研。
2020年8月,编制组编制完成了《炼焦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初稿)。 2020年9月,编制组在中国环境科学院组织召开内部讨论会,根据讨论会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修改;同月,召开专家咨询会,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形成了《炼焦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建议稿)。
2020年10月30日,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组织召开标准开题论证会,根据开题论证会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了《炼焦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
4
3编制原则
3.1代表性原则
我国炼焦行业生产工艺包括高温干馏常规机焦炉、高温干馏热回收焦炉和低温干馏三种,不同生产工艺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差异较大。此外随着生产工艺的不断优化升级也可导致危险废物种类及数量的变化,因此本《指南》区分了不同生产工艺危险废物产生情况,确保全国范围内具有代表性。 3.2可操作性原则
由于炼焦企业管理水平、装备水平、原料来源各不相同,使得危险废物产生量、产生频次差异较大,本《指南》的危险废物产生系数为区间而非定值,便于客观的反映实际情况。 3.3 科学性原则
通过资料调研、现场调研、专家咨询,深入掌握炼焦企业生产工艺、危险废物产生节点、产生数量、产生规律、利用处置情况,提出危险废物的产生情况和管理对策。
4文本说明
4.1适应范围
《指南》适用于炼焦行业危险废物的日常环境管理和检查,也可作为生态环境部门对炼焦行业进行环境监管的参考。 4.2管理依据
说明了本《指南》制定参考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规范。 4.3危险废物产生环节
本部分针对炼焦行业的三种生产工艺,即高温干馏常规机焦炉、高温干馏热回收焦炉和低温干馏,分别给出了各工艺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及其产生节点。 4.4危险废物产生规律与系数
本部分为炼焦行业不同生产工艺主要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废物代码、产生节
5
点、产废系数和产生规律,调查数据主要通过企业实际调查得到,调查数据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行业名称、行业代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名称、企业地址、历年产品产量、生产规模、工业总产值等),原辅料及产品信息、生产工艺及产废节点、固体废物产生基本信息(产生种类、产生量、废物形态、废物组份等)、设备运行维护模式、危险废物基本信息(危险废物产生种类、产生量、处置量、处置单位、危险废物成分分析等)。 4.5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
本部分对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包括一般管理要求、收集、贮存、运输、自行利用和处置等管理要求。
6
《炼焦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编制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