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知识点总结之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
原则、制度(二)
导语:笔者对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八大部门法的重要知识点和经典例题进行了汇总,希望能够给小伙伴们提供一点帮助。由于内容太多,所以每篇文章只有一两个知识点,如有需要可以关注笔者系列文章。
制度
1、不同的审判程序,审判组织的组成往往是不同的。关于审判组织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3/35)
A.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发回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判决生效后启动再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C.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同意,经上级法院批准,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D.适用选民资格案件审理程序的案件,应组成合议庭审理,而且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答案】D
【考点】审判组织的综合运用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2款的规定,发回重审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故选项A不正确。根据该条第3款规定,再审程序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故
选项B是不正确的。根据该条第1款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故选项C是不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的规定,选民资格案件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故选项D是正确的。
2、某区法院审理原告许某与被告某饭店食物中毒纠纷一案。审前,法院书面告知许某合议庭由审判员甲、乙和人民陪审员丙组成时,许某未提出回避申请。开庭后,许某始知人民陪审员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遂提出回避申请。关于本案的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3/36)
A.许某可在知道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时提出回避申请 B.法院对回避申请作出决定前,丙不停止参与本案审理 C.应由审判长决定丙是否应回避
D.法院作出回避决定后,许某可对此提出上诉 【答案】A
【考点】回避的适用情形、决定权以及当事人对回避决定的权利
【解析】根据《民诉解释》第43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近亲属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的规定,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2款的规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因此,选项B是不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6条的规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因此,选项C是不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7条的规定,申请人对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因此,选项D是不正确的。
3、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
与保密合同。合同履行1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担违约责任并保守其原知晓的产品。关于该案的审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三/36)
A.只有在唐某与甲公司共同提出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不公开审理 B.根据法律的规定,该案不应当公开审理,但应当公开宣判 C.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但应当公开宣判 D.法院应当公开审理此案并公开宣判 【答案】C 【考点】公开审判
【解析】 正确解答本题的前提是确定本题所涉及的是一个商业秘密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的规定,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而其余选项均是错误的。 4、关于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3/37)
A.当事人申请担任审判长的审判人员回避的,应由审委会决定 B.当事人申请陪审员回避的,应由审判长决定
C.法院驳回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复议,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人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审理工作
D.如当事人申请法院翻译人员回避,可由合议庭决定 【答案】C
【考点】回避制度的运用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
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A选项中,只有在院长担任审判长的情形下,其回避才由审委会决定,若由其他审判人员担任审判长,其回避应由院长决定,故A、B、D三个选项均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故C选项正确。
5、关于合议庭评议案件,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0/三/38) A.审判长意见与多数意见不同的,以其意见为准判决 B.陪审员意见得到支持、形成多数的,可按该意见判决 C.合议庭意见存在分歧的,也可提交院长审查决定 D.审判人员的不同意见均须写入笔录 【答案】D
【考点】合议制的运用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应当制作笔录,由合议庭成员签名。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录。根据该规定,审判长意见与多数意见不同的,应当以多数意见为准判决,而不是按照审判长的意见做判决,故选项A是不正确的。陪审员作为审判人员,享有同审判员一样的权利,若其意见成为多数意见,是应当按照多数意见做判决,而不是可以按照陪审员的意见做判决,故选项B是不正确的。合议庭意见存在分歧的,应当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故选项C是不正确的。审判人员的不同意见均须写入笔录,故选项D是正确的。
6、王某与钱某系夫妻,因感情不合王某提起离婚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并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一并作出判决。关于二审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原则或制度?(2010/3/88) A.处分原则 B.辩论原则 C.两审终审制度 D.回避制度 【答案】ABC
【考点】处分原则、辩论原则、两审终审制度与回避制度
【解析】正确解答本题的关键在于准确理解一审和二审处理内容的关系。在一审中,王某提起的离婚诉讼本身包含了解除婚姻关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抚养关系的确定,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就不必处理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抚养关系的确定问题。王某不服提出上诉,只能涉及对判决不准予离婚的不同意见,而不会涉及对一审未予判决的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的上诉,当事人在二审中也就不会就此问题进行辩论,而二审法院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一并作出判决,不仅违反了处分原则,不当干预了当事人的私权处分,而且也违反了辩论原则,因此,选项A与B均是本题的答案。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根据《民诉解释》第329条的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当事人双方由第二审法院一并审理的,由第二审法院一并作出裁判。司法解释之所以作此规定,其目的就在于保证当事人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的上诉权,因此,本题中,二审法院不能直接作出二审判决,否则就侵犯了当事人上诉的
权利,违反了民事诉讼法两审终审制度,选项C应选。本题没有涉及法定的审判人员应回避事项,因此,二审法院并没有违反回避制度,故选项D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A、B、C。
7、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公开审判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7/3/35)
A.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审判过程及结果应当向群众、社会公开
B.公开审判是指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的制度 C.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D.离婚案件,属于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法院决定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答案】B
【考点】公开审判制度
【解析】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而法院审理案件的评议过程是不公开的,因此,选项B是不正确的,而选项C、D项是正确的。A项符合公开审判的要求,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