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流程
加入公司
说明 程序文件
1、必须承担 3 级以上职务一个考核期以
承担 3 级以上职务
上,并取得绩效考核结果
《专业人员分级及晋升办法》 《发展规划》及《未来组织结
提出合伙申请
2、符合条件员工向总办提出合伙申请,
填 构》等
附件:《内部合伙人申请表》 《合伙人制度》
其他激励
写有关表格,索要相关文件
购股权额度确定
3、根据准合伙人职位及公司规划确认职位
股权额度
核算当期资产/股价
4、由财务部门负责核算当期资产价值及内
《公司资产价值动态核算办
部股价
认购系数确定
法》
《任职资格及能力评估办法》
5、根据准合伙人能力及绩效结果核确认购
出资认购
系数;
《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 也 附件:《内部合伙人协议书》
认购
6、合伙人可按购股额度一次出资认购,
业绩激励股份
可采取分期支付方式购买股权
当年度分红
7、公司年初按规定提取上年利润分配额,
本年内认购
《年度目标及分红方案》
合伙人实际股份比例享受年度分红。 8、年度超额完成 KPI 者可按内部激励办法
完成
职级变化
获得激励股权,参于下年度分红;
9、当年未完成股权认购的, 根据本年度核
定股价继续认购;
合伙经营
10、获得合伙人资格,参与公司共同经营
3.3 购股权额度确定
第十五条 合伙人购股权额度主要由担任的职位职级决定,参见本制度第六条、第八条,具体职位可
购股权限额如下:
职位可购股权限额
= 公司资产总额 × 职位分配比例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因职务调整,其持股额度按调职后的职务比例变动,根据新变动比例进行认购或
回购,其中:
1)
2)
合伙人升职后,根据增加职位分配比例算出其增加股份,新增股份认购价格按本年新股价进行计算;
合伙人降职后,根据减少职位分配比例算出期减少股份比例,减少股份由公司负责回购,
回购价格亦按本年新股价进行计算。
第十七条 根据公司实际运营需求,公司可协商委托某一合伙人受让其他合伙人股权,购股权额度可
短期高于职位分配比例,可受让限额由合伙人会议决定。
合伙人购股权限额
= 职位可购股权限额 + 可受让限额
3.4 公司资产价值及股价核算
有形资产以半年度财务报告显示,
无形资产包括,
第十八条 公司资产价值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品牌、知识产权、团队、业绩及获利能力等,其评估由内部价值链记分板来衡量,实行动态管理,参见
《公司资产价值及股价核算办法》 ,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每半年予以公布。
第十九条 公司资产实行存量不动,增量激励原则,当公司资产价值低于原存量值时,合伙人应同比
注资补足,当公司资产价值持续增长时,原合伙人可享受转让分红和股权转让所带来溢价激励。
第二十条 股价根据当期公司资产价值及股份数决定,每年中、年未各公布一次,为内部合伙人购股
标准。
核定股价 =
公司资产价值
÷ 股份数
3.5 股权认购系数确定
合伙人按职务级别、个人资历、能力不同认购系数,股权认购系数越高则代表相对重
第二十一条
要性越高,实际出资越少,计算公式如下表:
股权认购系数 = A ×K×K1十 B× K2十 C×K3
代号
评分项目
职务级别得分
评分说明
L1 层级为 3 分, L2 层级为 2 分, L3 层级为 1 分
满分 100%,由合伙申请人上级领导提出建 议,经总裁评审决定。
年度考核评估结果 A为 3 分,B为 2 分,C
权重 K 备 注
A
50%
K
任职匹配度得分
40%
B
KPI 考核结果分
为 1 分
员工在本企业工龄每
1 年加 1 分,最高为
3
10%
C
工龄
分;
第二十二条
股权认购系数的评分项目、权重和分值可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及需求调整,每年由合伙
人会议确定。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权由合伙申请人有偿购买,合伙申请人实际购买价格和实际出资金额计算如
下:
实际购买股价 = 核定股价 ÷ 股权认购系数
实际认购出资额 = 合伙人购股权额度 × 实际购买股价
3.6 认购权行使及个人奖励股份转换
购股权的实施时间为半年度业绩考核评定后一个月内,
根据认购系数确定实际认购出
第二十四条
资额,股权认购以实际到帐金额为准,到期未到帐则视为放弃本期购股权。
第二十五条
股价每半年重新核定,新加入激励计划、放弃或曾失去购股权的合伙申请人应以当期
新核定股价购股。
第二十六条
公司当期未有足够股权出让合伙申请人的,下年度可按本期价格购持续认购,内部股
价下降时有权按新股价购买股权。
第二十七条
合伙申请人因年度业绩优秀获得公司股权激励的,该激励股权可转入合伙人名下,参
;如合伙申请人已达到购股权最高限额,激励股权超出部分
与下年度分红,参见《绩效考核与激励制度》
将转为现金激励;
3.7 超限额回购和内部转让
公司每年提取利润
5%为内部股权回购准备金, 从创始合伙人及超出职位可购股权限额
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回购股权,以激励新合伙人,回购价为当期核定股价。
第二十九条
股权回购顺序依次为创始合伙人、降职合伙人、超额合伙人,合伙人应以公司长远利
益出发不得反对股权回购。
第三十条 股权可在合伙人间协议转让,转让股权应符合配比比例并经全部合伙人会议同意。
3.8 利润分红
为保证公司事业计划达成,合伙人在三年内分红不超过净利润的
30%,每年实际利润
第三十一条
分红比率依据年初合伙人共同确定的《年度目标及分红方案》考核提取,按股权比例分配,三年后视企
业规模再行调整。
第三十二条
对未加入公司合伙人计划的专家、优秀员工,经合伙人会议同意的可采用分红权进行
《内部员工分红权配发通知书》 。
长期激励,该员工离职则分红权自动失效,
第 4章
内部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4.1 经营权利与义务
内部合伙人不仅是公司股东,而且是共同创业的伙伴,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行
第三十三条
使合伙人权利;
1)
2)
公司有关重大投资、业务战略的调整等重大决定的股权表决 公司发展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分红与配股计划等的股权表决
3)
4)
5)
6)
公司组织变革及核心制度表决 就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查阅公司经营业绩财务报表及有关会议决议 合伙人会议拟定的其他权力
第三十四条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合伙人可选举管委会代行合伙人会议权利,管委会成员由合伙人担任,任期一年。
第三十五条 经授权内部合伙人可代表公司拓展业务,组织谈判,具体规定参见《公司业务运作流程及职权划分明细表》 。
第三十六条
内部合伙人在公司日常运营中承担以下义务;
1)
2)
3)
4)
5)
遵守公司章程
履行合伙人分管职能,完成合伙人会议决议分管的工作任务或业绩指标 按时出席合伙人会议,就公司经营发展出谋划策 接受制度约束,根据个人绩效和公司需要的职务调整 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4.2 股份权利与义务
内部合伙人持有公司股份,享有以下股份权利;
第三十七条
1)
2)
3)
4)
参与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对吸纳新合伙人行使表决权(一人一票) ; 监督公司内部及各分支机构经营活动;
按照股权比例分配红利,优先享有合伙人分红或股利等优惠政策 依法分配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内部合伙人根据持有股权承担以下义务:
5)
第三十八条
1)
2)
3)
4)
按本制度及合伙协议完成股权认购、转让 退出经营时出让持有股权
公司增发,存量不足或亏损时同比注资 以自己的出资承担风险
4.3 其他合伙人共同决议事项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三十九条
1)
2)
改变公司的名称;
改变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
4)
5)
6)
处分公司的不动产;
转让或者处分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以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本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 5章
合伙人发展计划
5.1 合伙人内部创业
第四十条 内部合伙人可依据公司业务规划积极筹备、拓展咨询业务,承担业务单元的目标和激励,
详细规定参见《公司发展规划及内部创业计划》
。
5.2 独立合伙人
独立合伙人指的以个人身份与
@@顾问有限公司建立长期紧密合作关系, 对双方合作所
。
第四十一条
操作的项目实行公司化的操作,双方对项目收入采取按比例分成的方式,参见《独立合伙人协议》
第四十二条
内部合伙人有个人发展意向的,双方签定独立合伙人协议后,成为
@@咨询公司的独立
合伙人,自负盈亏、直接对公司总裁负责。双方在工作中采取平等协商的机制。
5.3 分公司合伙人
内部合伙人可随公司发展转做连锁分公司合伙人,分公司合伙人可持有分公司
。
60%股
第四十三条
权,负责区域范围内的经营业务,参见《分公司合伙人协议》
5.4 二、三级合伙人发展
公司合伙人负责独立核算的业务团队的,
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可在自己股权范围内发展
第四十四条
二、三级合伙人,具体参见公司相关规范。
第 6章
内部合伙人退出机制
6.1 内部合伙人退出
合伙人正常退出程序
第四十五条
1)
2)
3)
当事人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离职和退伙 所有合伙人签字同意
办好必要的股权转让或退出手续
合伙人持有的股份, 在持有人脱离本公司
( 包括自动离职、 被解聘、 被开除或死亡等 )
第四十六条
等情况下,不再参与内部持股,其已持有的股份由公司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