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人员考核登记表
( 年度)
姓名 专业岗位和 职务名称 专业职务 评聘时间 性别 参加工作 时 间 出生年月 行政职务 最高学历 (时间、学校、专业) 政治思想表现及执行上级政策水平(1) 政 治 思 想 表 现 自我 评价 起止时间 主 要 工 作 业 绩 岗位规定的职责任务(2) 完成情况 (数量、质量、效益) 自我 评价
起止时间 科技、技改、管理、研究成果(3) 鉴定或奖励情况 (时间、等级、名次) 自我评价 主 要 工 作 业 绩 组织处理技术项目(4) 效果 (完成时间、结果) 自我评价 对专业工作合理化建议内容(5) 采纳情况 自我评价 论著名称(6) 本人承担 部 分 刊出及交流情况 (时间、刊物或会议名称) 自我评价 培养、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工作情况(7) 自我评价
考核小组对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评价
评 考 价 核 等 结 项 级 果 目 划 分 优 秀 合 格 不 合 格 综合等级 综 合 评 语 考核小组负责人 单位盖章 (日期) (日期) 被 考 核 人 意 见 被考核人 (日期)
思想 政治 表现 (1) 完成本职工作情况(2) 主 要 工 作 业 绩 完成科技组织协调开拓创新撰写论文培养指导经济研究能 力 能 力 著 作 技术人员项 目 (4) (5) (6) (7) (3)
填表说明:
1. 本表各栏(综合评价表以下除外)由被考核人填写。要求实事求是、具体、
量化,字迹清楚。自我评价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价标准参照2。
2. 《综合评价》表由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的自我评价并经过核定后的基本情
况为依据,客观、公正加以评价。具体指标评价标准如下(时间以一年度为基准): 序号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1) 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违法违规、受到党纪自觉贯彻、执行各项政策 政策并能宣传、表现突出 和行政处分 本职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质量效益好 参与项目科研、并获得地厅级以上有关奖项者 一般 规定职责60%以上未完成 未参与 (2) (3) 参与并获单位认可 独立组织、协调处理2项(4) 以上(初级职称者参与协调) (5) 提出一项以上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1项 未完成 提出建议但未被采纳 未提建议者 撰写论文1篇以上并在省(6) (初级职称者在地厅级)以上刊物发表 (7) 培养指导低一级技术人员2名 有撰写但未发表 唯有论文、总结 1名 未指导 3. 综合等级评价标准: 优秀――7个项目中有4项以上(含4项)优秀,其它项目合格者; 合格――7个项目中有5项以上(含5项)合格者;
不合格――7个项目中有2项以上(含5项)不合格者。
4. 本表一式填写二份。
省工程技术经济专业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