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大科学计划培育专项项目建议征集指南
一、项目定位
面向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领域的前沿科学问题和全球共性挑战,对未来3-5年内由我院牵头发起全球共同参与的科学研究计划和重大科学设施进行国际研判与规划。 二、 资助重点
专项将重点支持在世界科技前沿和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能够充分利用和发挥我院独特优势,在全球重大科学问题、技术规则、先进设施等方面能够快速凝聚国际共识,吸引多国高水平团队的共同参与投入,提升我院科研能力与国际大科学项目组织能力,并有潜力成为提出者、制定者和倡导者的项目,特别是:
1、依托我院先进实验观测装置和网络,针对前沿科学问题,酝酿和启动前瞻性大型科学研究计划或者下一代大科学装置的预研研究;
2、在我院具有传统优势或者潜在优势的学科领域,面向重大前沿科学问题和共同科学挑战,提出原创性科学问题和研究方法,可以在国际上引起广泛共鸣的研究计划;
3、面向战略性和颠覆性的平台和技术,牵头制定全球性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牵头搭建全球性的权威数据平台,能够率先抢占国际战略性科技支点的科技组织和计划;
4、利用国际组织平台机制和重要任职,依托国际组织网络资源和国际组织机制,推动牵头或联合发起在组织框架下的科学研究项目,有效提升在组织和机制内话语权和影响力。
依据以上原则,2021年度专项将优先对空间天文、物质科学、生物与健康、地球系统与环境气候变化、农业、能源领域进行支持。 三、征集要求
1、项目建议须紧密围绕支持重点,经依托单位同意推荐后方可提交。
2、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提交的项目建议书进行有效梳理,对相关性较高、同质化较强的项目进行整合,避免出现相似领域方向“扎堆申报”的情况。
3、项目依托单位须为我院院属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为我院在职科研技术人员,且未承担在研的国际伙伴计划项目;
4、接收项目建议书时间截至4月7日17点,之后收到的项目建议不再纳入本年度申报参考;
5、本次征集不设限项,各单位对本单位项目建议审核后通过ARP上报。 四、ARP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建议须由项目申请人登陆新一代ARP国际合作模块,点击“国际伙伴计划-可行性报告-新建”模块后,仅填写“封面”页签内容,目前为项目建议征集阶段,其余页签请勿填报。“项目类别”栏中选择“国际大科学计划专项”。项目执行期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请完成“附件2-中国科学院国际大科学计划培育专项建议书”,并将word文档上传至“附件”页签。命名方式为“项目承担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信息ID”。
3、请研究所组织推荐我院评审专家列入专家库,要求副研究员以上职称,人数不限,参与我局项目的评审工作。请登录新一代ARP国际合作系统“评审专家管理”模块进行填报提交。
4、项目建议征集阶段,ARP可行性报告环节的其余页签不需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