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3) (4)
法兰面应与工艺管道轴线相垂直,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度;
法兰应与工艺管道同轴,同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t≤0.015D(1/β-1)规定; 采用对焊法兰时,法兰内径必须与工艺管道内径相等。
1.4.1.3流量取源部件在水平和倾斜的工艺管道上安装时,取压口的方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部; (2) 范围内。
1.4.2流量取源部件的安装质量应符合下表: 流量取源部件安装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工序 检验项目 规格型号 位号 性质 质量标准 主要 符合设计要求 一般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或GBJ93-86位置 主要 第4.1.1条的规定 附件 固定 引压管倾斜方向和坡度 连接位正负压室和置 取源接头 连接 主要 不使仪表承受机械压力 观察 主要 正确 观察 一般 牢固、平正 主要 符合设计要求 用扳手试紧、观察 核对设计 一般 齐全 核对产品说明书 核对设计或观察 检验方法 核对设计 核对设计 测量蒸汽流量时,在工艺管道的上半部与工艺管道水平中心线0-45度夹角的测量气体压力时,在工艺管道的上半部;测量液体压力时,在工艺管道的下半
观察、核对试漏记严密性 主要 无渗漏 录 隔离器、沉降器、冷凝一般 符合设计要求 器、集气器的安装 观察、试漏或用万空气管路连接或接线 主要 无渗漏、正确 用表检查 1.5物位取源部件 1.5.1物位取源部件的安装
1.5.1.1物位取源部件的安装部位应符合以下要求:
a物位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选在物位变化灵敏,且不使检测元件受到物料冲击的地方。
b内浮筒液面汗及浮球面计采用导向管或其化导向装置时,导向管或导向装置必须垂直安装;并应保证导向管内液流畅通。 1.5.1.2物位取源部件的安装
a双室平衡容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2)
装前应复核制造尺寸,检查内部管路的严密性; 应垂直安装,其中心点应与正常液位相重合。
核对设计 b单室平衡容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2)
衡容器宜垂直安装; 安装标高应符合设计规定。
1.5.2物位取源部件的质量检验应符合下表: 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工序 检验项目 规格型号 位号 浮子安装高度 浮球法兰中心高性质 质量标准 主要 符合设计要求 一般 符合设计要求 主要 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核对设计 核对设计 核对设计 主要 符合设计要求 度 浮子导向装置垂一般 直度 安 装 外浮筒垂直度 主要 允许偏差2mm 浮子活动状况 20mm 主要 灵活不卡 允许偏差每米2mm,全长不大于核对设计 观察,用吊线和尺测量 观察、试动 观察,用吊线和尺测量 空气管路连接或主要 无渗漏、正确 接线 观察,试漏或用万用表检查 观察、核对试漏记严密性 主要 无渗漏 录 符合GBJ93-86第八章第六节的观察、核对试压记录 耐压 一般 规定
1.6分析取源部件 1.6.1分析取源部件的安装
1.6.1.1分析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选压力稳定、灵敏反映真实成分,具有代表性的被分析介质的地方。
1.6.1.2在水平或倾斜的设备或工艺管道上安装的分析取源部件,其安装方位应在设备或工艺管道的上部。
1.6.1.3被分析的气体内含有固体或液体杂质时,取源部件的轴线与水平线之间的仰角应大于15度。
1.6.2分析取源部件的质量检验如下表: 分析取源部件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工序 检验项目 规格型号 固定 管路连接 与传送器距离 含灰尘、杂质的介预处理安 装置 装 高温介质 高压介质 规格型号 位号 外观检查 附件 固定 主要 冷却装置齐全 主要 减压、稳压装置齐全 一般 符合设计要求 一般 符合设计要求 一般 完整无损 一般 齐全完好 一般 牢固、平正 核对设计 核对设计 核对设计 核对设计 观察 核对产品说明书 用扳手试紧、观察 质 主要 净化装置齐全 核对设计 性质 质量标准 主要 符合设计要求 一般 牢固 主要 符合设计要求 一般 尽量靠近 检验方法 核对设计 观察,用扳手试紧 核对设计 观察 正确、无渗漏,不使仪表管路连接 主要 承受机械应力 规格型号 接线 连接 接地 信号线长度 主要 正确 主要 符合设计要求 一般 符合设计要求 主要 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核对试漏记录,必要时卸开检查 核对设计 观察,用万用表检查 核对设计 核对设计 观察,用螺丝刀试紧,用万线端连接 主要 牢固、导电良好 用表测试 线号标志 一般 正确、清晰 与排放总管连接畅通无观察 排放管 主要 渗漏 观察
1.7仪表盘柜 1.7.1仪表盘柜的安装
1.7.1.1仪表盘(操作台)型钢底座的制作尺寸应与仪表盘(操作台)相符,其直线度允许偏差为每米1mm,当型钢底座的总长超过5米时,全长允许偏差为5毫米。
1.7.1.2仪表盘(操作台)的型钢底座安装时,其上表面应保持水平,水平方向的倾斜度允许偏差为1mm/m,当型钢底座的总长超过5米时,全长允许偏差为5mm。
1.7.1.3仪表盘(操作台)的型钢底座应在二次抹面前安装找正,其上表面应高出地面。 1.7.1.4仪表箱(板)、保温箱、保护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2)
应垂直、平正、牢固;
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箱(板)的高度大于1.2m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