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案
年总校艺术节活动实施方张百湾学区总校2011年学校艺术节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了推进学校文化建设,提高师生艺术素质,展示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学校文化氛围,培养师生的审美意识、艺术表现力和鉴赏力,激发师生对艺术的热爱,根据《滦平县2011年学校艺术节活动实施方案》,现制定学区总校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1年学校艺术节以庆祝建党90周年为契机,以《学校艺术规程》为指导,以“提高标准、提升形象、提振士气、转变作风、创先争优”为目标,以学校为基础,开展以传诵红色经典为主要内容的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面向全体,注重普及,注重参与,使师生参加艺术节展演活动的过程成为受教育的过程,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让所有参与者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促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丰富学校文化建设内涵。
二、活动主题
“展教育风采、绽艺术之花”。 三、活动组别
1.学生组。分幼儿组、小学组。 2.教师组。分教师专业组、教师业余组。 四、活动项目和形式及节目安排 (一)艺术表演节目
声乐、舞蹈。以传唱红歌为主,包括合唱、小合唱、重唱、独唱等。
张百湾中心校负责组织大合唱节目。另外自选二个节目。 大屯中心校自选二个节目。
学区总校将在6月3日将各类节目上报教体局。 (二)艺术教育作品
1.作品内容。能够反映学区中心校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巨大成就,以本县特色、风土人情为主要内容。书法作品提倡自做诗联,也可引用古典诗词歌赋、名人名言。
2.作品体裁。书法类为毛笔书法和硬笔书法,书法书体不限;美术类为国画、油画、水粉画、板画、儿童画;剪纸;摄影等类别。
3.作品规格。书法作品要求4尺宣以内并以竖幅为宜;美术作品长宽均不超过1.8米;剪纸、摄影作品尺寸不超过60 cm×60cm。
4.作品数量。报送艺术作品时,乡镇以学区总校为单位,县直学校、幼儿园和民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报送的学生艺术作品不需装裱,每校学生作品不少于20件,教师每人不超过2件作品。
5.注意事项。所有来稿请勿装裱,来稿请按附件6格式,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标识。
6.展出要求。各校要按规定时间将获奖优秀作品集中装裱并送到展出地点,按照要求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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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校艺术节活动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