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正常履行本协议的义务需要除外。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三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30日内,一方或双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
十一、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且书面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此合同。 2、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解除本合同。 (1)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一项义务,而此项违约在接到另一方书面要求纠正的通知后十日内又未能加以纠正的;
(2)一方自动或被迫申请宣告破产,自动或被迫申请改组、清算或解散的;
(3)发生违反本合同有关商标使用或注册情况的;
(4)一方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30日内仍无法履行其义务的; (5)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自然终止或解除之日起终止。 十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为违约。
2、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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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十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争议条款解决。 十三、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3、本合同“年销售额”计算的起始时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始生效。
甲方(盖章) 公司名称 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22
达拉特旗树林召镇包神铁路西白塔 地 址 粮库南 开户银行 中行达拉特旗支行营业部 账 号 1492 1374 0941 电 话 0477-3943003 传 真 0477-3943000 邮政编码 0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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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商信息登记表
合同类型 公司名称 通讯地址 成立时间 注册资金 公司总人数 经营理念 经营范围 社会资源 □甲方: □乙方: □设计院: 工程技术□有工程公司(队) □承接过工程施工 □其它 能力 服务能力 □懂产品: □懂技术: □懂安装: □懂工具: 法人代表 流动资金 技术人员数 公司性质 邮政编码 授权收货人 年销售额 服务人员数 对管道、□建筑冷热水系统 □市政给排水排放系统 □门窗加工系统 □型材、门型材批发工作 窗的经验 □工矿、燃气管道系统 □市场推广经验 □施工经验 经销其他 产品情况 对经营亿利产品的 市场规划 和打算 申请人 办事处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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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项 目 报 备 表
区域: 代理商: (盖章) 业务员:
名称 项目概况 用途 建筑面积 地址 甲方 名称 主要决策人 乙方 设计院 预用料情况 竞争对手分析 名称 主要决策人 名称 负责人 产品品类 规格 工程用料金额(万元) 品牌 价格 付款方式 其他 项目进展情况及运作分析: 销售经理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职位 职位 职位 地址 地址 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信息渠道 开竣工时间 预计用料时间 注:此报备表要求内容详实有效,严惩恶意报备,并做好编号。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