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约定年度内最低销售额 万元(人民币大写金额: 万元整)。
3、对于新加盟客户对其店面的店招可以更换为公司统一形象店招;
4、宣传用品和资料由公司为经销商统一配发,同时公司给与一定形式的广告支持(店招);
5、公司为经销商提供必要的技术和培训支持,协助经销商在当地开展产品推广活动;
6、提供全面的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五、产品供货价格
产品供货价格根据双方商议确定,采取随行就市原则。经双方协商 系列 产品含税含运费价格暂定为 元,其他待定。
六、产品交货方式
1、甲方负责将产品运输到乙方指定地点交付乙方,一切运输及其它费用均按双方商定处理。
2、甲方产品一经交货给乙方之后,产品所有权或产品任何部分随后发生的损失或责任的全部风险(产品本身质量造成的损失除外)转移至乙方。
3、甲方产品出库是以【产品价格表】所列包装规格为计量单位(如每包、每箱),不接受以其它包装规格为计量单位的任何形式出货及退货,其中包括产品原包装的破损。 七、甲方和乙方的责任
甲方的责任
1、甲方产品必须符合相关行业和企业质量标准,并为此承担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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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责任。
2、甲方负责产品相关资料的提供及必要的产品技术、销售服务支持与保障。
3、甲方应依据本合同中双方所约定各项条款保障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经销商的权利和相关利益,并对乙方购货需求应有完全足够的供货保障能力。
4、甲方应保证乙方所在销售区域内不得串货及向外透露乙方的进销价格。因甲方保密不到位造成损失及后果,应由甲方自行负担。
5、甲方应在接到订单___日起,进行发货。因特殊原因无法发货,应进行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乙方的责任
1、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乙方及相关联第三方作为甲方产品经销商,同时享有甲方品牌、专利知识产权及营销服务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收益,因此不得以甲方产品经销商的名义经销销售其它产品,不得在取得甲方确认备案登记的工程项目中直接或间接经销销售与甲方产品同类别的或具有竞争性的产品。
2、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乙方需以本合同签约名义购买及销售甲方产品,在甲方与工程项目中间,乙方为独立的交易商及一个合格、有责任的产品经销商,乙方须保障甲方的相关利益和商业机密。乙方如发现任何影响甲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或侵权行为,须及时告知甲方,同时协助甲方免受不正当竞争行为及侵权行为的侵害。
3、乙方作为在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经销商,同时是甲方信任的合作方,必须能够承担起甲方所赋予乙方的产品销售责任,具备资本和信用保障能力,同时为甲方产品推广提供必要支持与帮助。
4、合同期间和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产品技术和各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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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密、往来文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就泄密事件保留法律诉讼权利直至本合同终止后的十年内,乙方须因此承担本合同期间所涉购货额度10%的经济赔偿责任。 八、合同终止
1、合同期间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之任何条款,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2、本合同约定期满后如不再续约或合同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之任何条款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九、赔偿责任
1、甲方保障产品质量并为此承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相关赔偿法律责任;
2、乙方保障甲方各项相关商业利益并为此承担由于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相关赔偿责任;
3、本合同约定双方无权就合同终止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十、仲裁
凡有关本合同所涉及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果则递交签约地法院裁决。 十一、其它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附件: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经销商信息登记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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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经销商信息登记表
合同类型 亿利塑业经销合同 14
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耀民铝塑配件经公司名称 公司性质 销处 个体 山西运城禹都鑫源机电城A座 1排1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044000 号 成立时间 2006年4月 法人代表 卫耀民 注册资金 公司总人数 200万 12人 流动资金 400万 技术人员数 4人 授权收货卫耀民 人 年销售额 服务人员数 1000万 8人 经营理念 诚实守信,信用第一。 经营范围 塑钢配件,铝合金配件,幕墙配件,塑钢钢衬制作。 社会资源 □甲 □乙方: : 工程技术□有工程公司(队) □承接过工程施工 □其它 能力 □懂产品: □懂技术: □懂安装: □服务能力 懂工具: 对管道、□建筑冷热水系统 □市政给排水排放系统 □门窗加工系统 □型材、门型材批发工作 窗的经验 □工矿、燃气管道系统 □市场推广经验 □施工经验 经销其他 产品情况 对经营亿利产品的 市场规划 和打算 申请人 卫耀民 办事处经理 卫耀民 工 程 项 目 报 备 表 区域: 经销商: (盖章) 业务员:
项目名称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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