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委托书
文书1
司法鉴定委托书
编号:
联系人委 托 人 (电话) 联系地址 承 办 人 名 称:司法鉴定 机 构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委 托 鉴定事项 是否属于 重新鉴定 鉴定用途 与鉴定有关 的基本案情 鉴定材料 1 / 3
司法鉴定委托书
预计收费总金额:¥: ,大写: 。预计费用 及收取方式 □自取司法鉴定意见书发送方式 约定事项: 1. (1)关于鉴定材料: □ 所有鉴定材料无需退还。 □ 鉴定材料须完整、无损坏地退还委托人。 □ 因鉴定需要,鉴定材料可能会损坏、耗尽,导致无法完整退还。 □ 对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的特殊要求: 。 (2)关于剩余鉴定材料: □ 委托人于 周内自行取回。委托人未按时取回的,鉴定机构有权自行处理。 □ 鉴定机构自行处理。如需要发生处理费的,按有关收费标准或协商收取 元处理费。 □ 其他方式: 2.鉴定时限: □ 年 月 日之前完成鉴定,提交司法鉴定意见书。 □ 从该委托书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提交司法鉴定意见书。 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3.需要回避的鉴定人: ,回避事由: 。 4.经双方协商一致,鉴定过程中可变更委托书内容。 5.其他约定事项: 1. 鉴定意见属于专家的专业意见,是否被采信取决于办案机关的审查和判断,鉴定 人和鉴定机构无权干涉;鉴定风险 2. 由于受鉴定材料或者其他因素限制,并非所有的鉴定都能得出明确的鉴定意见;提 示 3.鉴定活动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只对鉴定材料和案件事实负责,不 会考虑是否有利于任何一方当事人。 □邮寄 地址: □其他方式(说明)2 / 3
司法鉴定委托书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委托人 (承办人签名或者盖章) 注:
×年×月×日 司法鉴定机构 (签名、盖章) ×年×月×日 1、 “编号”由司法鉴定机构缩略名、年份、专业缩略语及序号组成。 2、 “委托鉴定事项”用于描述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
3、 在“鉴定材料”一项,应当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
等,如果鉴定材料较多,可另附《鉴定材料清单》。
4、 关于“预计费用及收取方式”,应当列出费用计算方式;概算的鉴定费和其他费用,其中其
他费用应尽量列明所有可能的费用,如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收取方式、结算方式,如预收、后付或按照约定方式和时间支付费用;退还鉴定费的情形等。 5、 在“鉴定风险提示”一项,鉴定机构可增加其他的风险告知内容,有必要的,可另行签订风
险告知书。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