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
理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动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促进招投标市场秩序明显改善,现就全县开展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要求,聚焦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聚焦市场期盼和企业诉求,深入开展系统治理,切实规范权力运行,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肃查处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推动招标投标领域转变政风行风,着力构建公平、公正、公开、信用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体系,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治理内容
(一)推进制度创新。全县各责任单位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机制。强化信用管理,参照《XX市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修改完善本县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构建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监管机制,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做好推广中标候选人评定
机制的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县交易服务中心职责,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建设城镇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
时间安排:动态推进,长期坚持
(二)集中整治查处。针对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投标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中标人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通过资料核实、现场核查等方式,分行业分层级对2024年1月以来招标的项目开展全面自查和重点核查。项目法人单位对已招标项目开展全面自查,建设城镇、交通运输、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对本部门监管的项目开展重点核查,核查比例不低于监管项目总数的10%。发现的线索以及信访由行业主管部门核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刑事司法机关处理。县公安机关要加大对行政部门移送案件线索查办力度,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县建设城镇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公安局等部门
时间安排:动态推进,长期坚持(其中,2024年6月20日前,分行业完成自查;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核查;2024年10月20日前,完成治理期间收到的案件线索查处。各个时
间节点均要报送市级各主管部门,并同时报送县发展改革局汇总,统一上报至市发展改革委)
(三)协助抓好专家管理。评标是招投标活动的关键环节,抓好评标专家管理就是抓住招投标活动的要害。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协助市上抓好评标专家管理,配合修订《XX省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并反馈意见建议;严格开展现场监督,及时纠正评标专家错误行为;对反映评标专家的问题认真核实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处理建议,切实提高评标质量,着力解决评标专家违法违规问题。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时间安排:动态推进,长期坚持
(四)强化中介管理。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严肃查处招标代理机构借牌、挂靠,泄露保密信息,违反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安排非本机构专职技术人员负责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县建设城镇局
时间安排:动态推进,长期坚持
(五)规范权力运行。针对领导干部和主管部门打招呼、拉关系,搞权钱交易等问题,探索建立插手干预招投标登记报告制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全面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鼓励有问题的干部职工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对主动说清的,依规依纪从轻、减轻、免除处理;对不按要求主动说清的,
从严从重处理。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要加强现场管理,对发现的不规范行为,及时报送行政监督部门处理。对涉嫌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的,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建设城镇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
时间安排:动态推进,长期坚持(2024年9月20日前,各部门制定插手干预招投标登记报告及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三、治理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县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系统治理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处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由县发展改革局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县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县建设城镇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局,各部门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作为工作联络员。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建设城镇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
时间安排:动态推进,长期坚持
(二)压紧压实责任。全县有关部门对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职责职能,落实责任人员,紧盯落
实落地。要从自身查起,从自身改起,做好系统治理的工作。对问题反映集中的招投标项目,作为典型案例,建立台账进行督办,确保治理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建设城镇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等部门
时间安排:动态推进,长期坚持
(三)提升能力水平。开展招投标业务培训,强化党纪国法教育;依托招投标营商环境评价,组织招投标监管绩效评比,注重发掘推广先进典型,形成“比学赶帮超”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建设城镇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等部门
时间安排:动态推进,长期坚持
(四)畅通信访渠道。县发展改革、建设城镇、交通运输、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当通过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将各部门受理投诉举报的联系人等信息进行公开,开设举报专区,为群众举报提供“绿色通道”,及时接收投诉举报和问题线索,并做好依法查处、转交转办和情况反馈等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建设城镇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
时间安排:动态推进,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