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水回用率=工艺水回用量CX/(工艺水取水量QX+CX)×100%;f.万元产值取水量。④原辅材料的选取(原材料指标),可从毒性、生态影响、可再生性、能源强度以及可回收利用性等方面建立定性分析指标。
⑶产品指标。对产品的要求是清洁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因为产品的销售、使用过程以及报废后的处理处臵均会对环境产生影响,有些影响是长期的,甚至是难以恢复的。①产品应是我国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产品;②从清洁生产要求还要考虑产品的包装和使用,如避免过分包装,选择无害的包装材料,运输和销售过程不对环境产生影响,产品使用安全,报废后不对环境产生影响等。
⑷污染物产生指标。除资源(消耗)指标外,另一类能反映生产过程状况的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较高,说明工艺相应地比较落后或管理水平较低。①废水产生指标可细分为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指标和单位产品主要水污染物产生量指标。污水回用率=污水回用量C污/(直接排入环境的污水量C直污+C污)×100%;②废气产生指标可细分为单位产品废气产生量指标和单位产品主要大气污染物产生量指标。③固废产生指标可简单地定为单位产品主要固废产生量和单位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
⑸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废物回收利用是清洁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生产企业应尽可能地回收和利用废物,而且,应该是高等级的利用,逐步降级使用,然后再考虑末端治理。
⑹环境管理要求:①环境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企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②环境审核:按照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要求进行审核、按ISO14001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③废物处理处臵:要求一般废物妥善处理、危废无害化处理;④生产过程环境管理:对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废物的环节提出要求,如要求原材料质检、消耗定额、对产品合格率有考核等,防止跑冒滴漏等。⑤相关方环境管理:对原料供应商、生产协作方、相关服务方等的行为提出环境要求。
二、熟悉CP清洁生产分析的内容和方法 1.清洁生产分析的方法。⑴指标对比法:根据我国己颁布的清洁生产标准,或参照国内外同类装臵的清洁生产指标,对比分析CP的清洁生产水平。⑵分值评定法:将各项清洁生产指标逐项制定分值标准,再由专家按百分制打分,然后乘以各自权重值得总分,然后再按清洁生产等级分值对比分析项目清洁生产水平。目前,国内较多采用指标对比法。
2.清洁生产分析的程序。指标对比法进行清洁生产分析的程序:⑴收集相关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如果没有标准可参考,可与国内外同类装臵清洁生产指标作比较。⑵预测环评项目的清洁生产指标值。⑶将环评项目的预测值与清洁生产标准值对比。⑷得出清洁生产评价结论。⑸提出清洁生产改进方案和建议。
3.EI报告书中清洁生产分析的编写要求 ⑴原则:①应从清洁生产的角度对整个EIA过程中有关内容加以补充和完善;②大型工业项目可在EI报告书中单列“清洁生产分析”一章,专门进行叙述;中、小型且污染较轻的项目可在工程分析一章中增列“清洁生产分析”一节。③清洁生产指标项的确定要符合指标选取原则,从六类指标考虑并充分考虑行业特点。④清洁生产指标数值的确定要有充分的依据。调查收集同行业多数企业的数据,或同行业中有代表性企业的近年的基础数据,作参考依据。⑤CP的清洁生产指标的描述应真实客观。⑥报告书中必须给出关于清洁生产的结论及所应采取的清洁生产方案建议。
⑵内容:①EIA中进行清洁生产分析所采用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介绍。②CP所能达到的清洁生产各个指标的描述。③CP清洁生产评价结论。④清洁生产方案建议。
专题八、环境风险分析(P28、P401)
一、掌握重大危险源的辨识(《CP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重大危险源定义:根据CP初步工程分析,划分功能单元。凡生产、加工、运输、使用或贮存危险性物质,且危险性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功能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1.风险识别的范围和类型:⑴风险识别范围包括生产设施风险识别和生产过程所涉及的物质风险识别。①生产设施风险识别范围:主要生产装臵、贮运系统、公用工程系统、工程环保设施及辅助生产设施等;②物质风险识别范围:主要原辅材料、燃料、中间产品、产品及 “三废”污染物等。⑵风险类型:根据有毒有害物质放散起因,分为火灾、爆炸和泄漏三种类型。
2.风险识别内容:⑴资料收集和准备。①CP工程资料: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资料、CP安全评价资料、安全管理体制及事故应急预案资料。②环境资料:利用EI报告书中有关厂址周边环境和区域环境资料,重点收集人口分布资料。③事故资料:国内外同行业事故统计分析及典型事故案例资料。⑵物质危险性识别。按规定对项目所涉及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进行危险性识别和综合评价,筛选环境风险评价因子。⑶生产过程潜在危险性识别。根据CP的生产特征,结合物质危险性识别,对项目功能系统划分功能单元,按规定确定潜在的危险单元及重大危险源。
二、了解风险源项分析的方法(导则内容)
1.分析内容:确定最大可信事故的发生概率、危险化学品的泄漏量。 2.分析方法。⑴定性:①类比法(首推)、②加权法和③因素图分析法。⑵定量:①概率法和②指数法。 3.可信事故概率确定方法。事件树、事故树分析法或类比法。 4.危险化学品的泄漏量。⑴确定泄漏时间,估算泄漏速率。⑵泄漏量计算包括液体泄漏速率、气体泄漏速率、两相流泄漏、泄漏液体蒸发量计算。
三、了解风险事故后果分析的方法(导则内容)
《CP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中对环境风险事故的后果分析提出了部分模式,包括有毒有害物质在大气中的扩散、有毒物质在湖泊中的扩散预测、油在海湾、河口的扩散模式、有毒有害物在海洋的扩散模式。根据计算出的数值,再进行后果分析和评价。
风险评价原则:⑴大气环境风险评价,首先计算浓度分布,然后按GBZ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规定的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给出该浓度分布范围及在该范围内的人口分布。⑵水环境风险评价,以水体中污染物浓度分布、包括面积及污染物质质点轨迹漂移等指标进行分折,浓度分布以对水生生态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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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阈作比较。⑶对以生态系统损害为特征的事故风险评价,按损害的生态资源的价值进行比较分析,给出损害范围和损害值。⑷鉴于目前毒理学研究资料的局限性,风险值计算对急性死亡、非急性死亡的致伤、致残、致畸、致癌等慢性损害后果目前尚不计入。
四、了解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要求(P401) 1.环境风险的防范与减缓措施考虑因素:⑴开发建设活动特点、强度与过程,⑵所处环境的特点与敏感性。CP环境风险评价中,关心的主要风险是生产和贮运中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泄漏与着火、爆炸环境风险。环境风险的防范与减缓措施是在环境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做出的。
2.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⑴选址、总图布臵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厂址及周围居民区、EP目标设臵卫生防护距离,厂区周围工矿企业、车站、码头、交通干道等设臵安全防护距离和防火间距。厂区总平面布臵符合防范事故要求,有应急救援设施及救援通道、应急疏散及避难所。⑵危险化学品贮运安全防范及避难所。对贮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危险源的贮存地点、设施和贮存量提出要求,与EP目标和生态敏感目标的距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⑶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设自动监测、报警、紧急切断及紧急停车系统;防火、防爆、防中毒等事故处理系统;应急救援设施及救援通道;应急疏散通道及避难所。⑷自动控制设计安全防范措施。有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和在线分析系统。⑸电气、电讯安全防范措施。⑹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⑺紧急救援站或有毒气体防护站设计。 ★事故应急预案(P402) 事故应急预案应根据全厂(或工程)布局、系统关联、岗位工序、毒害物性质和特点等要素,结合周边环境及特定条件以及环境风险评价结果制订。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见下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及 要 求 1 应急计划区 危险目标:装臵区、贮罐区、EP目标 2 应急组织机构、人员 建立工厂、地区应急组织机构、人员 3 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规定预案的级别及分级响应程序 4 应急救援保障 应急设施,设备与器材等 5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规定应急状态下的报警通讯方式、通知方式和交通保障、管制
应急环境监测、抢险、救援由专业队伍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监测,对事故性质、参数与6
及控制措施 后果进行评估,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应急检测、防护措施、清除事故现场、邻近区域、控制防火区域,控制和清除污染措施及相7
泄漏措施和器材 应设备
人员紧急撤离、疏散,应急事故现场、工厂邻近区、受事故影响的区域人员及公众对毒物应8
剂量控制、撤离组织计划 急剂量控制规定,撤离组织计划及救护,医疗救护与公众健康 事故应急救援关闭程序与恢规定应急状态终止程序;事故现场善后处理,恢复措施; 9
复措施 邻近区域解除事故警戒及善后恢复措施 10 应急培训计划 应急计划制定后,平时安排人员培训与演练 11 公众教育和信息 对工厂邻近地区开展公众教育、培训和发布有关信息
专题九、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P404)
了解经济评价方法在EIA中的应用 1.环境价值 ⑴环境价值的类型。环境的总价值包括环境的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①环境的使用价值是指环境被生产者或消费者使用时所表现出的价值。环境的使用价值通常包含直接使用价值、间接使用价值和选择价值。有的研究者将选择价值看做是环境的非使用价值的一部分。②环境的非使用价值是指人们虽然不使用某一环境物品,但该环境物品仍具有的价值。根据不同动机,又可分为遗赠价值和存在价值。
⑵环境价值的度量。无论使用价值或非使用价值,价值的恰当量度都是人们的最大支付意愿(WTP),即一个人为获得某件物品(服务)而愿意付出的最大货币量。影响支付意愿的因素:收入、替代品价格、年龄、教育、个人独特偏好以及对该物品的了解程度等。市场价格在有些情况下可以近似地衡量物品的价值,但它不能准确地度量一个物品的价值。市场价格是由物品的总供给和总需求来决定的,它通常低于消费者的WTP,二者之差是消费者剩余(CS)。三者关系为:价值=支付意愿=价格×消费量+消费者剩余
图14-1 一片森林环境价值的构成
人们在消费许多环境服务或环境物品时,常常没有支付价格,因为这些环境服务没有市场价格,如游览许多户外景观时。那么,这时这些环境服务的价值就等于人们享受这些环境服务时所获得的消费者剩余。有些环境价值评估技术,就是通过测量这一消费者剩余,来评估环境的价值。
环境价值也可以根据人们对某种特定的环境退化而表示的最低补偿意愿(WTA)来度量。 2.环境价值评估方法。目前,全部的环境价值评估技术(方法)可分为三组,如下表所示: 类特 点 方 法 适 用 范 围 别 有完善的理1.旅行费用一般用来评估户外游憩地的环境价值。旅行费用法的基本思想是到该地旅游要付出代价,这一代价即旅行费用。 论基础,是法 第 对环境价值可用于评估大气质量改善的环境价值,也可用于评估大气污染、水I (以支付意污染、环境舒适性和生态系统环境服务功能等的环境价值。其基本2.隐含价格组 愿衡量)的思想是,环境因素会影响到房地产的价格。市场中形成的房地产价法 正确度量,格包含了人们对其环境因素的评估。通过回归分析,可以分析出人可称为标准们对环境因素的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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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于评估几乎所有的环境对象,如大气污染的环境损害等。其中环境的非使用价值只能使用调查评价法来评估。 是把旅行费用法、隐含价格法、调查评价法用于评价一个新的环境物品。类似于环评中常用的类比分析法。最大优点节省时间、费用。 用于评估环境污染引起的健康影响(疾病)的经济价值。如果环境污染1.医疗费用引起某种疾病(发病率)的增加,治疗该疾病的费用,可以作为人们为法 避免该EI所具有的支付意愿的底线值。 都是基于费用于评估环境污染的健康影响(收入损失、死亡)。环境污染引起误工、用或价格2.人力资本收入能力降低、某种疾病死亡率的增加,由此引起的收入减少,可的,它们虽法 以作为人们为避免该EI所具有的支付意愿的底线值。 然不等于价用于评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工农业等生产力的损失。该方第 值,但据此3.生产力损法用环境破坏造成的生产力的损失,乘以该产品的市场价格,来表Ⅱ 得到的评价失法 示该环境破坏的损失价值。这种方法也称市场价值法。 组 结果,通常4.恢复或重用于评估水土流失、重金属污染、土地退化等环境破坏造成的损失。可作为EI臵费用法 用恢复被破坏的环境(或重臵相似环境)的费用来表示该环境的价值。 价值的低限5.影子工程用于评估水污染造成的损失、森林生态功能价值等。它用复制具有值。 法 相同功能的工程的费用来表示该环境的价值,是重臵费用法的特例。 6.防护费用用于评估噪声、危险品和其他污染造成的损失。用避免某种污染的法 费用来表示该环境污染造成损失的价值。 不是直接评估EI的价值,而是根据项目的内部收益率或净现值反推,第 一般在数据1.反向评估推算出项目的环境成本不超过多少时,该项目才是可行的(数据严重Ⅲ 不足时采法 不足时,可考虑用)。 组 用,有助于2.机会成本是一种反向评估法,它对项目只进行财务分析,先不考虑外部EI, 项目决策 法 计算出该项目的净收益。 上述三组环境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优先序(在可能情况下)应为:首选第I组评估方法,因其理论基础完善,是标准的环境价值评估方法。再选第Ⅱ组评估方法,可作为低限值,但有时具有不确定性。后选第Ⅲ组评估方法,有助于项目决策。在EIA实践中,最常用的方法是成果参照法。
专题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与调查(P421)
一、熟悉验收重点、范围及验收标准的确定 (一)验收重点的确定依据: ⑴项目可研、初设及批复等确定的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工艺方法及与CP有关的各项EP设施和各项生态EP设施,包括监测手段。⑵EIA及其批复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各项EP措施、污染物排放、敏感区域保护、总量控制及生态保护的有关要求。⑶各级EP主管部门针对CP提出的具体EP要求。⑷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的敏感区。⑸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
(二)验收重点
1.核查验收范围。①核实项目工程组成,对照原EIA批复文件及设计文件检查,包括建设内容、规模及产品、生产能力,工程量、占地面积等及变更情况。②核实该项目EP设施建成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确定EP验收的主要对象。重点核查为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区域内落后生产设备的淘汰、拆除、关停情况;落实“以新带老”,落后工艺改进及老污染源的治理情况等。③核查周围是否存在EP敏感区,确定必需进行的环境质量调查与监测。
2.确定验收标准。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质量达标和总量控制满足要求是CP竣工EP验收达标的主要依据。CP竣工EP验收,原则上采用环评阶段经EP部门确认的EP标准与EP设施工艺指标作为验收标准,对已修订、新颁布的EP标准应提出验收后按新标准进行达标考核的建议。
3.核查验收工况。按项目产品及中间产品产量、原料、物料消耗情况,主体工程运行负荷情况等,核查CP竣工EP验收监测期间的工况条件。
4.核查验收监测(调查)结果。核查CPEP设施的设计指标,判定企业EP设施运转效率和企业内部污染控制水平。重点核查CP外排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情况,主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及设计指标的达标情况,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情况,敏感点环境质量达标情况,清洁生产考核指标达标情况,有关生态保护的环境指标(植被覆盖率、水土流失率)的对比评价结果等。
5.核查验收环境管理。环境管理检查涵盖了验收监测(调查)非测试性的全部内容,验收核查应包括:①建设单位在设计期、施工期执行相关的各项环保制度情况;②落实环评及其批复有关水土流失防治、噪声防治、生态保护等环保措施情况;③建成相应的环保设施情况。建成投产后是否建立健全了环保组织机构及环境管理制度,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是否稳定达标排放;④检查建设单位是否规范排污口、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实施环境污染日常监测等。
6.现场验收检查。按照CP布局特点或工艺特点,安排现场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水、气、声(振动)、固废污染源及其配套的处理设施、排污口的规范化、EP敏感点及相应的监测点位,在线监测设备监测结果的查验,水土保持、生态保护、自然景观恢复措施等的实施效果。
核查CP环境管理档案资料,内容包括:环保组织机构、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施工期环境监理资料、日常监测计划(监测手段、监测人员及实验室配备、检测项目及频次)。
7.风险事故EP应急措施检查。CP运行过程中,出现生产或安全事故,有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损害的,验收工作中应对其污染防范预案和应急措施进行检查,检查内容还应包括应急体系、预警、防范措施、组织机构、人员配臵和应急物资准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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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环境价值评估法。 3.调查评价法 4.成果参照法
8.验收结论。依据CP竣工EP验收监测(调查)结论,结合现场检查情况,主要监测(调查)结果符合环保要求的,给予通过验收;主要监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或重大生态保护措施未落实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达到要求,另行监测或检查合格后给予通过。限期仍达不到要求的,则按法律程序由环保主管部门下达停产通知书。
(三)验收范围:原则上与EIA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当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发生变更或者EIA文件未能全面反映出项目建设的实际EI时,根据工程实际变更和实际EI情况,结合现场踏堪对验收范围适当调整。
(四)验收监测采用标准包括评价标准和测试方法标准两个部分。 1.评价标准又分为验收监测执行标准和验收监测参照标准。 ⑴验收监测执行标准的确定:应主要以进行EIA时采用的各种标准和《EIA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的要求为依据,确定应考虑因素:①在EI报告书中,由EP部门行文确认的EIA标准;②进行EIA时,国家或地方执行的各类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质量标准;③有关EP部门在对《EIA报告书(表)》批复时,要求执行的各项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EP部门根据EP需要所规定的特殊标准限值;④根据国家和地方对EP的新要求,经负责验收的EP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采用验收监测时现行的国家或地方标准;⑤国家和地方对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中的总量控制要求;⑥对国家和地方标准中尚无规定的污染因子,应以《EIA报告书(表)》和工程初设(EP篇)等的要求或设计指标为依据来进行评价。
⑵验收监测参照标准的确定。①新颁布的国家或地方标准中规定的污染因子排放标准值以及环境量标准值;②环保设施的设计指标;③对国家和地方标准中尚无规定的污染因子,也可参考国内其他行业标准和国外标准,但应附加必要说明。
2.验收监测方法标准选取原则:⑴验收监测时,应尽量采用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列出的标准测试方法。⑵对以上标准未列出的污染物和尚未列出测试方法的污染物,其测试方法按以下次序选择:①国家现行的;②行业现行的;③国际和国外现行的标准测试方法;④对目前尚未建立标准方法的污染物的测试,可参考国内外已成熟但未上升为标准的测试技术,但应附加必要说明。
二、掌握验收监测与调查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P425) (一)验收监测与调查的主要工作内容
1.EP管理检查。根据《CPEP管理条例》、《CP竣工EP验收管理办法》,检查内容确定为:⑴CP从立项到试生产各阶段执行EP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⑵EP审批手续及EP档案资料。⑶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管理制度。⑷EP设施建成及运行纪录。⑸EP措施落实情况及实施效果。⑹“以新带老”环保要求的落实。⑺EP监测计划,包括监测机构设臵、人员配臵、监测计划和仪器设备。⑻排污口规范化、污染源在线监测仪的安装,测试情况检查。⑼事故风险的环保应急计划,包括人员、物资配备、防范措施、应急处臵等。⑽施工期、试运行期扰民现象的调查。⑾固废种类、产生量、处理处臵情况、综合利用情况。⑿按行业特点确定的检查内容,诸如清洁生产、移民工程、污染物总量控制、海洋生态影响等特殊内容。
2.EP设施运行效果测试。主要考查原设计或EIA中要求建设的各种废水、废气、工业固(液)废、其他污染物(如噪声、振动、电磁等)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
3.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以下污染物外排口应进行达标排放监测:排放到环境中的⑴废水(包括生产污水、清净下水和生活污水);⑵废气(包括工艺废气及供暖、食堂等生活设施废气);⑶有毒有害工业固(液)废及其浸出液。⑷厂界(必要时测定对噪声源极敏感点的噪声),公路、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码头、航道,机场周围飞机等各种噪声。⑸CP的无组织排放。⑹国家规定总量控制污染物指标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4.EP敏感点环境质量的监测。监测以CP投运后,EIA及其批复中所涉及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能否达到相应环境功能区所确定的环境质量标准为主,考虑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⑴环境地面水、地下水和海水质量;⑵环境空气质量;⑶声环境质量;⑷土壤环境质量;⑸环境振动;⑹电磁环境。
5.生态调查的主要内容。⑴CP在施工、运行期落实EIA文件、工程设计文件以及各级EP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所提生态保护措施的情况。⑵CP已采取的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效果。⑶开展公众意见调查,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施工期、运营期EP工作满意度,对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的影响。⑷针对CP已产生的EI或潜在的EI提出补救措施或应急措施。
6.清洁生产调查。主要调查EIA及其批复文件所要求的清洁生产指标落实情况。 (二) 验收监测技术要求(P338) 1.工况要求:⑴应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情况下进行,国家、地方排放标准对生产负荷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未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负荷的CP:⑵调整工况能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的部分,验收监测应在满足75%以上负荷或国家及地方标准中所要求的生产负荷的条件下进行;⑶无法调整工况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的部分,验收监测应在主体工程稳定、EP设施运行正常,并征得负责验收的EP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同时注明实际监测时的工况。工况应根据CP的产品产量、原材料消耗量、主要工程设施的运行负荷以及EP处理设施的负荷进行计算。
2.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⑴总体要求。①参加竣工验收监测采样和测试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②监测仪器在检定有效期内;③监测数据经三级审核。
⑵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照《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的要求进行。即做到:①采样过程中应采集不少于10%的平行样;②实验室分析过程一般应加不少于10%的平行样;③对可以得到标准样品或质量控制样品的项目,应在分析的同时做10%的质控样品分析,对无标准样品或质量控制样品的项目,但可进行加标回收测试的,应在分析的同时做10%加标回收样品分析。
⑶气体监测分析。①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因子对仪器分析的交叉干扰;②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应在仪器测试量程的有效范围内,即仪器量程的30%~70%;③烟尘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应对采样器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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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核。烟气监测(分析)仪器在测试前按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校核(标定),在测试时应保证其采样流量。
⑷噪声监测分析。①监测时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声级计;②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0.5 dB,若>0.5 dB则测试数据无效。
⑸固废监测分析。按国家有关规定、监测技术规范和有关质量控制手册中的要求进行。余同水。 3.验收监测污染因子的确定原则。①CPEIA文件和初设EP篇中确定的污染因子。②原辅材料、燃料、产品、中间产物、废物以及其他涉及的特征污染因子和一般性污染因子。③现行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中规定的有关污染因子。④国家或地方规定总量控制的有关污染因子。⑤影响环境质量的污染因子,包括EIA及其批复文件中有明确规定或要求考虑的影响EP敏感目标环境质量的污染因子;试生产中已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因子;地方EP部门根据当前EP管理的要求和规定而确定的对环境质量有影响的污染因子。
4.废气监测技术要求 ⑴有组织排放。①监测断面:布设于废气处理设施各处理单元的进出口烟道,废气排放烟道。监测点位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要求布设。②监测因子:处理设施进出口的监测因子根据设施主要处理的污染物种类确定,废气排放口监测因子的确定参见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但需根据具体情况按验收标准所述原则进行调整,同时测定烟气参数。③监测频次:◆对有明显生产周期的CP,对污染物的采样和测试一般为2~3个生产周期,每个周期3~5次;◆对连续生产稳定、污染物排放稳定的CP,采样和测试的频次一般不少于3次、大型火力发电(热电)厂排气出口颗粒物每点采样时间不少于3min:◆对非稳定排放源采用加密监测的方法,一般以每日开工时间或24h为周期,采样和测试不少于3个周期,每个周期依据实际排放情况按每2~4h采样和测试一次;◆标准中如有特殊要求,则按标准中的要求确定监测频次。
⑵无组织排放。①监测点位:SO2、NOx、颗粒物、氟化物的监控点设在无组织排放源的下风向2~50m范围内的浓度最高点,相对应的参照点设在排放源上风向2~50m范围内;其余污染物的监控点设在单位周界外10m范围内浓度最高点。注:监控点最多可设4个,参照点只设1个。工业炉窑、炼焦炉、水泥厂等特殊行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执行相应排放标准中的要求。②监测因子:根据具体无组织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种类确定。③监测频次:监测一般不得少于2d,每天3次,每次连续1h采样或在1h内等时间间隔采样4个;根据污染物浓度及分析方法、灵敏度,可适当延长或缩短采样时间。④对型号、功能相同的多个小型EP设施,可采用随机抽样方法进行监测,随机抽测设施比例≮同样设施总数的50%。
5.废水监测技术要求 ⑴监测点位:污水处理设施各处理单元的进、出口,第一类污染物的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的排放口,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清净下水外排口,雨水排口。⑵监测因子:处理设施进出口的监测因子根据设施主要处理的污染物种类确定;外排口监测因子参见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⑶监测频次:◆对生产稳定且污染物排放有规律的排放源,以生产周期为采样周期,采样≮2个周期,每个采样周期内一般应采样3~5次;◆对有污水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转或建有调节池的CP,①其污水为稳定排放的,可采瞬时样,但不得少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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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②对间断排放水量<20 m/d,可采用有水时监测,监测频次≮2次;◆对非稳定连续排放源,一般应采用加密的等时间采样和测试方法,一般以每日开工时间或24h为周期,采样≮3个周期;采用等时间采样方法测试时,每个周期依据实际排放情况,按每2~3h采样和测试一次。
6.噪声监测技术要求 ⑴厂界噪声。①监测点位:a.测点一般设在工业企业单位法定厂界外1m、高度1.2m以上,厂界如有围墙,测点应高于围墙。同时设点测背景噪声,必要时设点测源强噪声。b.工业企业在法定边界外臵有声源时,根据需要也应布设监测点。c.对EIA文件中确定的厂界周围噪声敏感区域内的医院、疗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建筑物应分别设点监测。②监测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③监测频次:一般不少于连续2昼夜。无连续监测条件的测2d,昼夜各2次。
⑵高速公路交通噪声。①监测点位:按照《高速公路交通噪声监测技术规定(试行)》《声屏障声学设计和测量规范》(HJ/T90--2004)确定。a.在公路两侧距路肩≤200m范围内选取至少5个有代表性的噪声敏感区域,分别设点进行监测;b.在公路垂直方向距路肩20m、40m、60m、80m、120m设点进行噪声衰减测量;c.声屏障的降噪效果测量,执行《声屏障声学设计和测量规范》,并在声屏障保护的敏感建筑物户外1m处布设观测点位;d.选择车流量有代表性的路段,在距高速公路路肩60m、高度>1.2m范围内布设24h连续测量点位。②监测因子:LAeq、LAMax、L10、L50、L90,24h连续测量还包括Ld、Ln、Ldn。③监测频次: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衰减测量,连续测量2d,每天测量4次,昼、夜间各2次,分别在车流量平均时段和高峰时段测量。每次测量20min。24h连续交通噪声测量,每h测量1次,每次测量≮20min,连续测量2d。
⑶机场周围飞机噪声。①监测点位:按照《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GB 9661-88)确定,在机场周围受飞机通过影响的所有噪声敏感点设点监测,监测点选在户外平坦开阔的地方,传声器高于1.2m,离开其他反射壁面1.0m以上。②监测因子:每次飞行事件的最大A声级及持续时间,最终计算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WECPNL)。③监测频次:监测一周7d×24h内的所有航班(目前常用的频次为对一周内飞行事件最多的2个工作日内的所有航班监测)。
7.振动监测技术要求。⑴监测点位:按《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GB10071-88)确定,测点臵于建筑物室外0.5m以内振动敏感处。必要时,测点臵于建筑物室内地面中央。⑵监测因子:垂直振动级(VLz)。⑶监测频次:①稳态振源:每个测点测量一次,取5S内的平均示数为评价量。②冲击振动:取每次冲击过程中的最大示数为评价量。③无规振动:每个测点等间隔地读取瞬时示数,采样间隔≯5S,连续测量时间≮1000S,以测量数据的累计百分Z振级VLz10值为评价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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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电磁辐射监测技术要求。⑴监测点位:针对不同的电磁辐射源确定监测点位,具体见《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61-2001)。⑵监测因子:①射频段(电视与调频广播电视发射塔,中、短波广播与通信发射台,微波通信与移动通信基地站、卫星地球站、导航与雷达站):综合场强(V/m);②工频段(高压电力线与高压变电站,工业、科学、医疗高频设备):电场强度(V/m)、磁场强度(T)。⑶监测频次:在各种电磁辐射源的正常工作时段,每个监测点位监测一次。
9.固废监测技术要求。固废的监测主要分为检查和测试两个方面。 ⑴固废的检查。对于可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确定其性质,建有相应堆场、处理设施,或委托有关单位按国家要求处理的固废,一般以检查为主,检查主要内容包括:①按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及管理文件的要求,调查项目建设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的来源、判定及鉴别其种类、统计分析产生量、检查处理处臵方式。②若项目建设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委托处理,应核查被委托方的资质、委托合同,并核查合同中处理的固废的种类、产生量、处理处臵方式是否与其资质相符。必要时对固废的去向做相应的追踪调查。③核查CP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废是否符合相关控制标准要求。⑵鉴别监测。对于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无法确定其性质的固废,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1~5085.7-2007)鉴别其性质,再按⑴进行检查。⑶二次污染的监测。监测固废可能造成的大气环境、地下(地表)水环境、土壤等的二次污染,监测方法分别参见相应的监测技术规范。①监测点位:根据《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定》(HJ/T 20-2008)要求,分别采用简单随机采样法、系统采样法、分层采样法、两段采样法、权威采样法等确定监测点位。②监测因子:污染因子的选择应根据固废产生的主要来源、固废的性质成分及浸出毒性试验进行确定。③监测频次:随机监测一次,每一类固废采样和分析样品数均≮6个。
10.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技术要求。⑴排放总量核算项目为国家或地方规定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指标。⑵依据实际监测情况,确定某一监测点某一时段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排污单位年工作的实际天数计算污染物年排放总量。⑶某污染物监测结果<规定监测方法检出下限时,不参与总量核算。
11.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要求。⑴水环境质量测试一般为1~3d,每天1~2次,监测点位等要求按《地面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及《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执行。⑵环境空气质量测试一般不少于3d,采样时间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执行。⑶环境噪声测试一般不少于2d,测试频次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执行。⑷城市环境电磁辐射监测,按照《辐射EP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HJ/T 10.2-1996)执行,一般选择5:00~9:00、11:00~14:00、18:00~23:00三个高峰期进行测试。若24h昼夜测量,其频次不少于10次。⑸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按《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执行,一般监测2d,每天昼夜各1次。
12.在线自动连续监测仪校比技术要求:由于目前国家没有发布统一的在线监测仪器的监测技术规范,在“三同时”环保验收中可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校比考核。⑴是否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安装了仪器设 备;⑵是否通过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的质量检定和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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