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油脂使用管理制度
煤矿油脂使用管理制度 一、齿轮油使用管理制度
1.井下各类减速机均使用齿轮油作润滑剂。
1)各部位所用润滑油严格按照说明书所标牌号选用,更换润滑油牌号必须经机电付总和机电矿长同意。
2)加注润滑油要使用专用油桶,严禁多种油共用一个油桶。 3)注油时,必须用规定的过滤网对齿轮油进行过滤。
4)各单位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润滑图表。每一处润滑部位,必须按规定周期、牌号、数量加注润滑油。对于在水较大的场所而润滑部位又容易受水冲刷或淋湿的地方,要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注油润滑。如:掘进机支重轮的注油。注油困难的部位,机电队长必须亲自监督检查,保证注油部位注油质量。
5)对于大型固定设备的减速机用油,要定期进行油质化验,并检查运转中的使用磨损情况。
6)采煤机截割部、掘进机减速机箱每两个月更换一次新油。 7)对于各类皮带减速机每两个月更换或体外滤油一次。
8)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机械原因造成高温100℃以上的油,必须更换新油。 二、液压油使用管理制度
1)实行“三专三过滤”。三专即专用油桶、专用注油工具和专职注油人员。三过滤是注油前、注油时和机器内部的过滤。要求液压油铁桶必须加
装截门,液压油、塑料桶必须有盖,严禁用棉丝或其它物品作堵盖,防止油质污染。各单位注油工具要配备齐全,如油漏子等。 2)液压油必须按照说明书指定的牌号使用。 3)机组内部液压油过滤必须每3天进行一次清洗。
4)机组在打开盖板检修时,必须盖上苫布,防止煤粉等杂物进入液压油池中,对液压油造成污染。并且油箱盖板等必须有专用清洁工具,如棉丝和棉纱布,不同部位要使用不同的清洁工具。
5)采煤机牵引部、掘进机油箱每一个月更换一次油,并清洗油箱。 三、润滑油使用管理制度
1)对于低速运转的大负荷部分,如液压支架各类铰接销、耳子必须要按图表加注润滑脂。防止锈蚀,减少零部件磨损。
2)对加注润滑油脂的部位每两个月清洁一次旧油,更换新油。 四、乳化液使用管理制度
1)液压支架乳化液配比浓度必须保证在规定范围内。
2)由综采付总组织每月对乳化液用水水质进行一次化验,并确定适合水质的乳化油,减少析油、析皂现象。 3)液压支架要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4)乳化液箱要使用合格的过滤器,液箱每10天清洗一次箱上粘物。 5)乳化液泵要按图表定期注油。 五、考核制度
1、严格按设备说明书中油质使用要求,对设备加注油脂,并严格执行
“三专三过滤”,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者30元。 2、对设备不按规定加错油的罚责任者100元。 3、对缺油或因无油强迫设备运行的罚责任者100元。
4、对设备长期运行未定期按图表更换油脂的罚机电队长100元。 5、采煤机牵引部、掘进机油箱每两个月更换一次油。各类皮带减速机每两个月更换或进行体外滤油一次,检查发现未更换罚区队长100元,责任单位300元。
6、使用单位必须建立规范的注油图表,并详细填写相关内容,每发现一次未填写扣10元。
7、在注油过程中,要使用专用注油工具,并用过滤网注入。每发现一次油桶或注油工具脏,将油脂污染罚注油工50元。
8、检查发现设备因密封损坏或其它原因导致漏油的罚区队长50元。 9、因机械原因使油脂经过100℃以上高温未更换,罚队长50元。 10、因地面修复下井设备无专门加油位置,罚修复单位主要负责人30元。
11、井口乳化液配比浓度达不到规定要求,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每人50元,罚集体300元。
12、综采工作面乳化液配比浓度未达到规定要求,造成支架阀组损坏,跑、冒、滴、漏不及时处理的,每发现一处罚集体50元。
13、使用单位主要机电设备没有注油图表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发现一次未按图表加油,罚机电区队长10元。
14、加注润滑脂的部位,两个月未清洁一次旧油或更换新油,每有一次罚注油工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