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落实比赛场地及基础设施;配合赛项执委会做好比赛组织和接待工作;配合赛项执委会做好大赛宣传工作;维持赛场秩序维持,保障赛事安全;参与赛项经费预算,管理赛项经费账户,执行赛项预算支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赛项经费收支审计;负责比赛过程文件存档和赛后资料上报等。
(二)赛项设备与设施管理 1.赛场布置
(1)赛场应进行周密制作,绘制满足赛事管理、引导、指示要求的平面图。竞赛举行期间,应在竞赛场所、人员密集的地方张贴。
(2)赛场平面图上应标明安全出口、消防通道、警戒区、紧急事件发生时的疏散通道。
(3)赛场使用的标注、标识应统一设计,并按《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标识使用与管理规定》使用大赛标注、标识图案。赛场各赛位、功能区域等处应具有清晰的标注与标识。
(4)赛位显著位置上应张贴各种设备的安全文明生产操作规程。
2.赛场管理
(1)在确保竞赛不被干扰的前提下,赛场面向媒体、行业专家、指导教师开放,允许媒体、行业专家、指导教师在规定的时段沿指定路线进行现场参观
(2)卫生间、医疗、维修服务、生活补给站和垃圾分类回收点都在警戒线范围内,以确保大赛在相对安全的环境内进行,杜绝发生选手与外界交换信息、串通作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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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置安全通道和警戒线,确保进入赛场的大赛参观、采访、视察的人员限定在安全区域内活动,以保证大赛安全有序进行。
3.赛项保障
(1)建立完善的赛项保障组织管理机制,做到各竞赛单元均有专人负责指挥和协调,确保大赛有序进行。
(2)设置生活保障组,为竞赛选手与裁判提供相应的生活服务和后勤保障。
(3)设置技术保障组,为竞赛设备、软件与竞赛设施提供保养、维修等服务,保障设备的完好性和正常使用,保障设备配件与操作工具的及时供应。
(4)设置医疗保障服务站,提供可能发生的急救、伤口处理等应急服务。
(5)设置外围安保组,对赛场核心区域的外围进行警戒与引导服务。
4.监督与执行
(1)各赛项应制定详细的赛场建设方案和建设进度表,并遵照执行。
(2)赛项专家组根据已制定的建设方案和进度进行检查,确保在比赛前建设完成。
(3)在正式比赛前一周,赛项专家组会同承办方对赛场建设结果进行验收与查漏。
(4)赛场设备、设施、环境应进行赛前测试和试运行,确保赛项设备设施完好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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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正式比赛前,专家组会同承办方应根据建设方案对赛场进行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经验收后的赛场应禁止无关人员出入。
(三)安全措施
1.各赛项应根据赛项具体特点做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赛前应组织安保人员进行培训,提前进行安全教育和演习,使安保人员熟悉大赛的安全预案,明确各自的分工和职责。督促各部门检查消防设施,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火灾、盗窃现象发生,要按时关窗锁门,确保大赛期间赛场财产的安全。
3.竞赛过程中如若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现场总指挥,同时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各类人员按照分工各尽其责,立即展开现场抢救和组织人员疏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
4.竞赛结束时,要及时进行安全检查,重点做好防火、防盗以及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防止因疏忽而发生事故。
(四)监督与仲裁 1.赛项监督
(1)监督组在大赛执委会领导下,对指定赛区、赛项执委会的竞赛筹备与组织工作实施全程现场监督。
(2)监督组的监督内容包括赛项竞赛场地和设施的布置、廉洁办赛、选手抽签加密、裁判培训、竞赛组织、成绩评判及成绩复核与发布、申诉仲裁等。监督组应重点监督赛项应急预案是否全面、应急预案是否覆盖赛项各环节的突发事件。
(3)对竞赛过程中的违规现象,应及时向赛项执委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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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正建议,同时留取监督过程资料。赛事结束后,认真填写《监督工作手册》并直接递交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存档。
(4)监督组不参与具体的赛事组织活动及裁判工作。。 2.申诉与仲裁
(1)仲裁工作组在赛项执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赛项执委会负责。
(2)仲裁人员的职责
①熟悉赛项的竞赛规程和规则。 ②掌握本赛项的动态及进展情况。 ③受理各参赛队的书面申诉。
④对受理的申诉进行深入调查,做出客观、公正的集体仲裁。 (3)申诉与仲裁的程序
①各参赛队对不符合赛项规程规定的仪器、设备、工装、材料、物件、计算机软硬件、竞赛使用工具、用品,竞赛执裁、赛场管理,以及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等,可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申诉。申诉主体为参赛队领队。
②仲裁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应该在竞赛期间向参赛队和工作人员公示,确保信息畅通并同时接受大众监督。
③申诉启动时,参赛队以该队领队亲笔签字同意的书面报告的形式递交赛项仲裁工作组。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④提出申诉的时间应在比赛结束后(选手赛场比赛内容全部完成)2小时内。超过时效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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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⑥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⑦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⑧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
十七、教学资源转化建设方案
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资源转化工作办法》的有关要求执行。
1.赛后收集比赛信息(文本、资料、图片、录像等),开发课件、微课、慕课,建立数字化教学资源库,放于云平台的教学资源体系,为全国职业院校提供一个共有的信息化媒体教学资源库,实时分享教学优质资源。
2. 组织竞赛经验分享会,结合赛项相关内容,推动信息技术类、加工制造类专业建设方案、课程体系和教学计划改革。
3.组织指导老师编辑电子电路装调与应用的教学资料。 4. 赛后由院校与企业共育信息技术类师资,借助师资培训的机会,推广大赛的成果;以切实转变电子信息应用教育的教学理念,促进电子信息、智能控制类相关课程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具体转化资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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