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校园中学生管理、家教误区和教育创新
作者:刘敦麾
来源:《未来英才》2017年第02期
和谐校园更加注重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开展。在和谐校园的中环境下,教育的各个方面都要得到有效发展。它要求我们的教育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要尊重青年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价值,尊重学生的人格价值,正确引导其个性发展向社会共性需求过渡。就是要坚持以学生的发展为核心,让他们获得平等、自主、全面的发展。始终贯彻“平等、尊重、合作、发展”的基本内涵,尊重个人、个性,而不是主观地以组织意志或管理者的意志来约束和限制学生,在实现共同目标的前提下,给学生更多的“个人空间”,而不仅仅是靠理性的约束和制度的规定来进行管理。坚持人性化架构,进行人文化建设、人格化塑造,培养人格健全、具有文化素养的学生个体,从而为更好地培养和谐人才服务。
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关注孩子的成长、杜绝孩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家庭教育至关重要。然而,目前的家庭教育还存在较多的误区,我们不能不反思,不能不出新招。
误区一:关注成长结果,忽视成长过程的监管。有不少家长当子女违法犯罪时才大惊失色,连称“这怎么可能!”试问,这怎么不可能!只是你平时太不在意子女的成长过程了。子女如风筝,家长就是控制风筝的线。家长不控制线之进退,“风筝”栽跟头实是意料之中。 误区二:关注学习成绩,忽视道德品质的培养。孩子从学校走进家庭,家长关心的是什么?或问成绩如何,考试排名如何,或问伙食怎么样。有的是直问,有的是曲问,但最终想获得的信息还是学习成绩。而对子女的交朋结友、遵章守纪、人生观、价值观、社会责任感以及对周边人事的评判则问之甚少。“品”字稳重、端庄,家长不重视子女人品、修正子女人品,子女行为怎不出轨!
误区三:掩饰子女的短处,听不得良言劝告。寸有所长,尺有所短。家长既要看到子女的长处,又要明察子女的短处,把短腿拉长、和谐发展。作为一名教师,我与家长交流时,少数家长一听谈论其子女不足时脸色就变了,甚至替子女辩护。家长对“良药”恶其苦口,把子女的“病”给耽误了。
误区四:严慈不协调,行不成家教合力。《红楼梦》贾政打宝玉一段大家也许记得。賈政教育宝玉的方法一是训斥,即使是宝玉大观园题联也不排除在外;二是暴打,打得宝玉象死人一样,气得贾母要回金陵老家。而贾母教育宝玉又是另一个极端,一是溺爱,二是放纵。贾政与贾母实是家庭教育的反面教材,这种严慈不协调、行不成家教合力是子女违法犯罪的助推器。
误区五:父母外出挣钱,爷爷奶奶留守管理。父母年轻,外出创业无可指责,但一走了之是绝对错误的。爷爷奶奶一来年龄大、精力有限,很难管束下一代;二则隔代疼是普遍现象,严厉不足、疼爱有加,重蹈贾母悲剧;三则文化程度不高,农村尤甚。“学高为师”,才疏学浅难以胜任。诸如此类,部分留守儿童成为“齐天大圣”也就势在必然!房子高了、腰包鼓了,子女却趴下了。
杜绝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家庭监护与教育是重要环节。“孟母三迁”、“岳母刺字”千古流传,新时期,需要新思想、新方法,家庭教育需要与时俱进。
创新一、树立德智并举、育才育人的家庭教育理念。重智育轻德育的家庭教育思想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道德和法律是紧密相连的。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法律需要道德的奠基。不讲道德轻则受到舆论谴责,重则受到法律制裁。在成才和成人的关系中,首先要让子女成人——成为一个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不成人不会成才,成人是成才的基础、必备条件。重智育轻德育是本末倒置。
创新二:认真学法,提高法律意识。家庭是个小社会,家庭成员的行为直接作用于未成年人。家长自身素质的提高,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子女。家长是子女的启蒙老师,是子女的榜样。家长的行为习惯、思想品德直接诱导子女的发展。家长法律意识淡薄甚至违法乱纪,要培养守法子女实有困难。家长必须做到: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法律要求的,一定去做;法律禁止的,一定不做。自身正,以正气感染子女、以正气熏陶子女。
创新三:关注子女的成长过程,从生活细节中防微杜渐。家长要做有心人,要仔细观察子女、主动与子女沟通。从子女的衣着打扮、日常消费细节中看子女思想变化;从子女的言谈中看其人生观、价值观的指向;从子女的交朋结友体察其发展趋势。这是因为人以群分、物以类聚,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深入学校了解子女遵章守纪情况、关心集体情况,透视其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从子女的待人接物中品味子女的文明习惯养成。“孔融让梨”的善举,佳传千古。家长通过观察子女、反思子女的言谈举止,以小见大、知微見著。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对症下药,以疏为主、堵疏结合,做子女成长的领航员。 创新四:重视家庭精神文明建设,积极营造和谐家庭。家长是家庭的决策者、领导者。家庭的经济建设是十分重要的,它为子女的成长提供物质保障,但是,物质和精神犹如鸟之双翼,家庭精神文明建设不可不重视。它为子女的成长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子女是家庭的根本、家庭的未来。家长应该积极营造家庭精神文明氛围,以健康的思想、向上的文化、正确的舆论影响子女、陶冶子女。
家是人们的情感栖息地、物质生活的后盾、安全健康保障、娱乐天地、天然学校和今后发展的大本营。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子女成长的摇篮。家庭关系不和谐,容易使子女失去依靠、产生孤独,从而流入社会、寻找刺激、交接损友。同时紧张的家庭关系也会导致家长无暇顾及教育子女,在失控状态下,子女很容易违法犯罪。
创新五:创新家庭法制教育的内容与形式,警钟长鸣。
(一)、利用电视媒体实施家庭法制教育。中央电视台、地方电视台都有法制专题节目,如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等。家长应合理安排时间特别是节假日,安排子女收看,接受法制教育。
(二)、家长有针对性的搜集法制教育类文章供子女阅读。可剪报、可抄摘。
(三)、利用子女社会视野范围内的案例,举案说法、互动讨论,在说法讨论中让子女明辨是非。
(四)、营造法制教育空间,建设家庭法制教育阵地。利用孩子的书房或卧室劈出一个空间,定期展示法制类警言、警句、报刊、图片等实物,营造浓郁的法制氛围。 管束子女、规范子女的言行是家长义不容辞的义务。
中学生教育作为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学生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地教育、培养自己和提升自己,促进自身全面发展的教育实践活动。这就决定了开展中学生教育自重要手段。其本质中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内在要求也正是教育管理的应有之义和目标取向。加强和改进中学生管理是构建和谐社会重要的基础。促进人的个性全面和谐发展是当代教育的基本宗旨。教育必须不仅要能够促使师生双方受益,使师生共同学习、共同提高、教学相长,还要能够以服务质量体现出学校硬件设施的先进性和人文水平的高度,使学生在服务与管理的氛围中受到影响、感化、教育与熏陶,中学生的根本利益是成长、成材,成功。因此,要注重学生个性和创造性的发展,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为了孩子的美好明天,家庭,社会,学校都共同努力吧,各尽其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