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表D.0.1-1 和表D.0.1-2 给出的样本容量不连续,对合格判定数和不合格判定数有时需要进行取整处理。例如样本容量为15,按表D.0.1-1 内插,得出的合格判定数为3.571,不合格判定数为4.571,取整可得合格判定数为4,不合格判定数为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5.0.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说明】此条文与原标准一样,未修改。 5.0.3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文字修改条款) 4 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说明】现标准增加了节能环保要求。 分部工程的验收是以所含各分项工程验收为基础进行的。首先,组成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已验收合格且相应的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完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其次,分部工程验收,尚须进行以下两类检查: 1、使用功能检验。 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设备安装、建筑节能等分部工程应进行有关的见证检验或抽样检验。
2、观感质量检查验收。 以观察、触摸或简单量测的方式进行观感质量验收,并由验收人根据经验判断,给出质量评价。但并不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而是综合给出“好”、“一般”、“差”的质量评价结果。对于“差”的检查点应进行返修处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5.0.4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增加文字) 4 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5 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说明】此条为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保持与原标准基本一致,意即保持了原验收的程序及方法。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也称质量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也是最重要的一次验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单位工程分部工程1···分部工程2······分部工程9分部工程10···分项工程分项工程···分项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1检验批1验收对象层次划分的步序······检验批n······检验批n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对象的划分(四级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