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可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等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
检测资格的通知
【法规类别】产品质量监督认证认可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食药监械[2011]465号
【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 【发布日期】2011.11.09 【实施日期】2011.11.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可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
外科手套等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11]465号)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试行)》(国药监械〔2003〕125号)的规定,2011年5月14日至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对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的医疗器械检测能力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认可该中心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等79个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见附件)检测资格,有效期5年。 1 / 2
附件:认可的医疗器械受检目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认可的医疗器械受检目录 序号 1 产品名称 项目/参数 序号 名称 检测标准(方法)名称 及编号(含年号)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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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可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可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等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的通知【法规类别】产品质量监督认证认可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国食药监械[2011]465号【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发布日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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