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章 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 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
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第二条 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第三条 脚手架搭设人员应严格按照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脚手架搭设方案的要求去搭设。
第四条 认真执行单位工程负责人下发的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第五条 脚手架搭设前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对钢管、扣件、脚手板等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
第六条 根据脚手架搭设的高度,对脚手架地基与基础按《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处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放线定位进行搭设。
第七条 脚手架搭设人员要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和有关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去搭设脚手架。
第八条 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不得超载。
第九条 根据施工进度和技术要求搭设连墙件、剪刀撑、横向斜撑
等安全设施,使用过程中严禁拆除。
第十条 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或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第十一条 根据施工要求和搭设进度可采取分段验收和集中验收。脚手架在正式使用前,必须按规范和验收表严格验收。
第十二条 根据施工需要架子工应按规定搭设安全网和其他安全设施。
第十三条 根据脚手架使用期限及使用过程中架子工应经常对脚手架进行全方位检查维护,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 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置围栏和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第二章 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 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斩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架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第十六条 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不准站在砖墙上做砌筑、划线(勒缝)检查大角垂直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第十七条 山墙砌完后应立即安装桁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第十八条 起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得松开夹具。 第十九条 在屋面坡度大于25度时,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牢固的挂钩,没有外架子时,檐口应搭设栏杆和立网防护。 第二十条 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稳。屋面无望板时,应铺设通道,不准在桁条、瓦条上行走。
第三章 抹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 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米,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两人。
第二十二条 不准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物上搭设脚手架,阳台部位粉刷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板上进行操作。
第二十三条 机械喷灰、喷涂应戴防护用品,压力表、安全阀应灵敏可靠,输浆管各部接口应拧紧卡牢,管路摆放顺直,避免折弯。 第二十四条 输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超压和管道堵塞应缺压检修。
第二十五条 贴面使用预制件、大理石、瓷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第二十六条 使用磨石机,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金刚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第四章 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七条 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本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第二十八条 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及时修复。
第二十九条 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
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第三十条 支设4米以上的立杆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第三十一条 支设独立梁模应设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梁底模上行走。
第三十二条 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第三十三条 拆除薄腹模、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时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第三十四条 从事各种机械的木工应严格按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第五章 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三十五条 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第三十六条 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筋沿线2米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杆。
第三十七条 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掌克子和打锤要站或斜角注意扔锤区域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厘米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第三十八条 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斜和塌落。 第三十九条 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第四十条 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第四十一条 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第四十二条 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第四十三条 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米内时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第四十四条 冷拉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挡板时应将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90度,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场地不准站人和通行。
第四十五条 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离开后再发开车信号,发现滑动或其他问题时,要先行停车,放松钢筋后,才能重新进入操作。 第四十六条 使用钢筋机械应严格按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第六章 油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四十七条 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