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啦啦操比赛广场舞比赛评分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1.1 定义
广场舞是根据一段完整的歌曲或音乐,以有氧运动为基础,以身体练习和多变的步伐为基本手段,编排成的一套完整的动作,使练习者达到塑造形体、舒缓压力、改善气质、增强身体协调性、提高健康素质的一项运动。广场舞旨在增强团队精神、促进和谐关系和反映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具有特殊的意义。 1.2 目的
制定本规则的目的是保证全国广场舞比赛评分的客观性、规范性和公正性。 1.3 比赛项目和参赛人数
1.3.1 团体赛每队的参赛人数为12-30 人。 1.3.2 每队可有4名替补队员。 1.3.3 比赛项目及比赛分组 1.3.3.1 儿童组学龄前 1 团体民族传统广场舞 2 团体现代综合广场舞 3 团体轻器械(道具)广场舞 1.3.3.2 青少年组 6-20 岁
1 团体民族传统广场舞 2 团体现代综合广场舞 3 团体轻器械(道具)广场舞 1.3.3.3 青年组 21-40岁 1 团体民族传统广场舞 2 团体现代综合广场舞 3 团体轻器械(道具)广场舞 1.3.3.4 中年组 41-50岁 1 团体民族传统广场舞 2 团体现代综合广场舞 3 团体轻器械(道具)广场舞 1.3.3.5 中老年组51-60岁 1 团体民族传统广场舞 2 团体现代综合广场舞 3 团体轻器械广场舞 1.3.3.6 老年组 61岁以上 1 团体民族传统广场舞 2 团体现代综合广场舞 3 团体传统轻器械广场舞
报名时,各年龄段以身份证年龄为主;出现跨年龄段的队员最多不得超过队员总数的10% 1.4 组队名称规范
地区+队名:
社会组:××省××市(自定义名称)XX组 广场舞队 单位组:××省××市(单位、学校简称)XX组 广场舞队 1.5 出场顺序
比赛的出场顺序在赛前由全国啦啦操竞赛委员会统一抽签确定。 1.6 比赛方法
1.6.1每队自选曲目按赛前抽签顺序逐一上场比赛。 1.7 入场与退场
1.7.1 可以选择动态入场接开始,也可以选择立定造型开始。
1.7.2 入、退场必须迅速。
1.7.3 退场必须包括向裁判员及观众行礼致意。 1.98 成套动作时间为:2’30”- 4’00”。 1.9 比赛成绩与奖励
1.9.1 预赛成绩不带入决赛,比赛最后成绩由决赛产生。 1.9.2 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按比赛规程执行。 1.10 服装与装饰
1.10.1 比赛用服装、服饰、鞋、帽等要求符合健身的需求。参赛鞋要求适宜健身的运动鞋。
1.10.2 比赛时选手可化妆、彩绘、花纹图案贴纸均可。 1.10.3 可以佩带与表演相关的饰物。
1.11 对手持器械的规定:在团体轻器械广场舞的比赛中可以使用任何适宜健身的器械或道具。 1.12 有关安全规定
1.12.1 编排的动作中不能出现对身体造成伤害的动作(不安全动作)。
1.12.2 动作的难度适合参赛者的身体能力和运动水平。 1.12.3 适合参赛者的年龄特点。
1.12.4 在编排的动作中不得出现抛接、翻腾、叠罗汉等危险动作,不鼓励出现类似竞技健美操或啦啦操中的技巧难度动作,如出现类似的动作不予加分,此类动作失败要进行扣分。 1.13 场地与设备
1.13.1 比赛场地为14×14 平方米,后有特定标志的背景板。
1.13.2 比赛应有专业的放音设备。 1.13.3 裁判席设在比赛场地的正前方。
第二章 动作、编排及音乐
2.1 成套动作要求
成套动作必须是以健身为目的的有氧运动,必须是在音乐伴奏下完成。 2.2 编排要求
2.2.1 表演者根据音乐的主题、在准确把握音乐风格以及对音乐理解的前提下,进行舞蹈动作的编排。在编排尽可能的运用身体的各个部位参与运动,并加上队形变化使套路复杂多样地展示音乐的整体风格。
2.2.2 在成套中要求不少于5次队形变化 2.3音乐的准备
2.3.1参赛音乐由参赛者自备两份,载体必须是高质量的CD,光盘里只有参赛表演音乐,其中1 份报到时交大会放音组。 2.3.2光盘盘面必须标明单位、比赛项目和出场顺序。
第三章 评分方法
3.1 采取公开示分的方法。
3.2 成套动作满分为10 分,裁判员的评分采用给分制,精确到0.05 分。
3.3 去掉最高和最低分,裁判员评分相加的平均值再减去裁判长减分即为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位)。 3.4 成套动作评分(10 分制) 3.4.1 评分因素与分值分为四部分: ", 动作的完成 4 分 ", 动作编排部分 4 分 ", 艺术表现力 1 分 ", 总体完整性 1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