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录取与分配专业。
(1)在录取新生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录取标准,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规定,择优录取。
(2)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达到我院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
(3)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有文娱、体育等方面特长的学生。
(4)录取新生政审必须合格,体检必须符合专业要求,文化成绩除达到录取分数线外,根据专业特点要注意审查有关单科考试成绩。
4.新生预取录后要及时传送到省级招办审批。招生人员要严格按照省级招办审批的录审名单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通知书的录取专业和姓名要与录审表(或电子档案)相一致,需注明准考证号(考生号),以防报到时出现差错。通知书填写无误后,要连同“入学报到须知”一并邮寄。录取通知书的邮政编码、收信人姓名、地址的填写要准确无误。新生录取通知书不得交由他人转送。
5.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新生预报到和报到工作,在新生报到过程中要严格新生资格审核,杜绝冒名顶替、不合格考生入学。要按有关生源地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报送不报到考生名册和缺额计划,并按要求组织补录。
6.新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打印新生录取情况统计表及新生分专业、分班名册,分送有关系部和相关部门,并将录取名单及时上传至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
(三)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招生就业处要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录取进展情况,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重大事项,要同时报告院长、院招生领导组。
七、强化纪律检查与监督
(一)加强对录取场所的严格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工作人员应各司其职,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录取工作场所。
(二)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落实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完善招生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认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招生录取政策的学习和有关组织纪律的教育,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和技术水平;认真落实“密钥工程”,切实加强录取信息的管理;要选派原则性强、综合素质高、身体健康的干部参加录取工作。要按有关文件规定统筹安排好开学报到时间,认真做好补录前各项准备工作。
(四)全体录取工作人员必须做到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严格执行政策,秉公办事。对于录取工作中发现违纪、违法的人和事,要坚决查处。
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和坚持在保证充足生源的前提下扩大优质生源比例的宗旨,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提高我校招生工作的质量、水平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招生工作,是指经省教育厅、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并正式下达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的规定;
(二)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就业处为常设招生办事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考中心及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参与拟定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
(三)制订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负责组织招生宣传;
(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五)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六)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招生经费
第五条学院在年度财务预算中按一定比例划拨招生专项经费,由招生就业处专款专用。
第四章 录取规定
第六条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或全国统考后,成绩达到我院当年(当地)分数线,身心健康者即具备录取到我校学习的资格,录取结果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一)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二)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生源所在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按照考试成绩,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四)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含所有专业)为志愿优先原则,并充分考虑相关科目成绩,以分数顺序,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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