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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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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各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各中小学、民办学校: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认真贯彻省、市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在全社会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和学校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控辍保学”良好局面,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以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求助供养学生)为重点人群,通过教育扶贫全面提升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聚集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避免适龄儿童因贫、因远,因厌学、因缺少关爱而辍学,贫困家庭子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100%。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机制,依法控辍。

1、建立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在县一级建立县长、教育局长、乡长、村长、校长、家长、师长(班主任)等“七长”控辍保学责任制,明确每一个岗位的控辍保学责任,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实行“双线控辍”责任制。即乡政府与包村领导、包村领导与村两委领导、村两委领导与村民为一条线;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家长、学生家长与学生为一条线。层层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各中心校要积极与辖区镇政府协调,把控制学生辍学与非正常流动作为当地教育目标责任制的主要指标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体系,作为对各级主要领导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

3.建立定期调查登记机制。每年8 月 25 日至 31 日,学校要会同公安、村委会逐户开展排查,全面摸清适龄义务教育儿童底数和入学情况。重点调查并标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外出适龄儿童少年、农村留守儿童、孤儿、重病重残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单亲贫困家庭子女、特困供养儿童、贫困家庭儿童、未登记户口儿童少年等,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建立县级、校级适龄儿童台账。

4.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完善本校控辍保学台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镇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要求,认真分析学生的失学原因,切实做到“一家一案,一生一案”。一经发现学生辍学,应立即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劝返无效的要向教体局和学生户籍地镇政府通报情况,不得瞒报.知情不报。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督促家长或其他合法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5.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各学校要依托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及时注册在校生学籍,及时核清标注学生去向,规范学籍变动手续,建立学籍变动台账,做好跟踪和建档工作,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学校学生实际一致。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作为重点监测群体,把 9 月和次年 3 月作为重点监测时段。对无故旷课 3 天的学生要列入疑似辍学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开展劝返工作。

(二)强化控辍保学要素保障。

1.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控辍。一是通过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丰富的知识、高超的育人艺术把学生吸引到课堂上来,以知识、艺术、真情实感全方位控辍。二是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推进先进的教学模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以优质的教学质量吸引

学生。三是打造优美校园,环境控辍。定时开展校容校貌集中整治,对校园进行绿化、美化、靓化。结合当地历史、文化、人文条件,认真开展校园文化建设,优化学校育人环境,以良好的育人环境吸引学生,避免学生流失。

2.强化帮扶学困生控辍。要把对学习困难的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采取多种方法帮助学困生提高学习兴趣,找到有效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多种兴趣爱好,鼓励学生全面发展,让学生有自信心、幸福感和获得感,从而消除因学习困难、厌学而辍学的现象。

3.落实扶贫助学政策控辍。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对贫困家庭子女进行救助的有关政策,把建档立卡等七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重点对象,坚持优先帮扶、精准帮扶、精准扶贫。多渠道筹措资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留守儿童等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加大对贫困生的扶持力度,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俘。 三、工作保障

(一)成立组织,完善制度

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落实目标责任制,切实建立起校长总负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层层分解责任,权责明确、制度严明、措施得力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果。县教育局把此项工作纳入到各学校的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学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晋职、晋级挂钩,严格奖惩。 (二)实行教师走访制度

各学校要加强与家庭、社会的联系,高度重视家访工作,进一步完善老师家访制度。特别要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校领导、教师,经常对学生进行家访,全面了解学生情况,做好有辍学苗头学生的思想工作。各学校要建立完备的辍学生档案,全面、准确掌握辍学学生姓名、辍学时间、辍学原因、辍学后去向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并以书面形式每月向当地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汇报.

(三)加强督查,提高实效 县教育局将组成专项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各学校在控辍保学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及时进行工作指导,协助解决,并及时总结出工作的好经验,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推广。同时,将加大处罚力度。对于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推诿扯皮,造成当地生源大量外流,影响大局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于班级辍学率超过学校规定目标的,实行一票否决,任课教师不能评为各级各类优秀教师,班主任不级评为优秀班主任,班级不级评为优秀班集体。

附件 1. 县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领导小组 附件 2.控辍保学流程图

附件 3.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

附件 4. 县教育扶贫“大家访”活动登记表

附件 3:

控辍保学工作“七长”责任制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控辍保学工作,形成政府、学校和社会齐抓共管、常抓不懈工作机制,切实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县建立了县长、县教育局长、镇长、村长、校长、家长、师长控辍保学工作“七长”责任制。

一、县长责任

按照国务院“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级人民政府是控辍保学的责任主体。县长负责统筹和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督促、督办控辍保学工作的落实和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二、教育局长责任

负责全县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学校控辍保学任务;组织控辍保学督导检查,指导乡镇、学校开展工作:建立适龄儿童辍学通报制度,做好辍学学生排查摸底和汇总上报工作,做到不漏一人,确保数据准确;对不及时上报有辍学或辍学劝导不力的教师、校长,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镇长责任

负责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依法督促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子女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人人有学上;指导村(居)委会摸清辖区内子女入学就读情况,确保辍学适龄儿童少年返校学习,严控学生辍学现象。保障逐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重视特殊群体孩子上学问题,对孤儿、残疾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帮助,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接收到辖区内学校报送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后,2 日内向学生监护人发放《限期返校通知书》、对仍不返校的学生,由乡镇政府对学生监护人依法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监护人限期送学生返校。

四、村长(村委会主任)责任

负责进村入户组织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劝返辍学学生及时返校: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少年建档造册,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情况调查,掌握每一位学生入学动向;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使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

五、校长责任

加强学校管理、师德师风建设和整治,制定班级、教师控辍保学责任制,落实班主任包班制度;准确掌握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和入学情况,建立学区内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在每年春秋学期内,对无故 3 日未到校学生及时家访或与监护人联系核实情

况,对无故 5 日未到校学生及时落实专人做动员劝返工作,劝返后 3日内(不含双休日)仍不返校的,要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及时向镇政府(街道办)和县教育局报告,并配合镇政府、村委会共同做好辍学学生动员返校工作。

六、家长责任

负责履行家长监护职责,依法保证适龄子女按时入学,并配合学校保证子女圆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子女中途辍学或失学。

七、师长(老师)责任

认真履行对学生的生活关爱和学习指导,对厌学或其他原因不想上学的学生,通过心理疏导和单独谈心等方式做好思想引导;对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和学困生,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课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

县级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 图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各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各中小学、民办学校: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认真贯彻省、市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在全社会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和学校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控辍保学”良好局面,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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