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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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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解读

日前,中小学教师期盼已久的《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与大家见面。教育部教材局负责人就《指导纲要》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请介绍《指导纲要》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答:《指导纲要》的发布意义重大,很有必要。

一是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迫切需要。党的教育方针明确要求,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我国中小学生文化基础知识比较扎实,而创新实践能力相对薄弱,必须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指导,补上实践育人短板。

二是全面深化考试评价改革的迫切需要。加强和改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中考、高考改革的重要内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离不开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这一重要载体,必须搭建好综合实践活动平台,提升并展示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是全面提高课程实施水平的迫切需要。本世纪初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十多年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面临着不少问题,主要是对该课程性质、形态等缺乏准确的理解和把握,实施过程中盲目性和随意性较大,迫切需要加强规范和指导。

记者:据了解,综合实践活动是本世纪初课程方案设置的一门新课程,《指导纲要》的研制挑战较多。请介绍一下研制过程。

答:为确保《指导纲要》的先进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研制过程中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广泛调研。包括对有关地区和学校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典型经验进行了实地考察和系统总结,为《指导纲要》研制提供了现实依据;对相关政策文献进行了分析,特别是对2000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单独或联合印发的、要求在中小学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的100多个文件进行了系统梳理,作为提炼综合实践活动主题内容的直接参考;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9个国家或地区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相关课程设置与实施情况、最新发展动向等进行了研究,为《指导纲要》制订提供了有益借鉴。

二是专题研讨。先后召开10余次研讨会,围绕课程性质和基本理念、核心素养与课程目标、活动形态与要素、学校课程规划与教师指导,以及综合实践活动与学科课程、专题教育、综合素质评价的关系等关键性问题,进行了反复研讨,使《指导纲要》能在理论上站得住,实践上行得通。

三是征求意见。召开由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代表和有关高校、专业研究机构课程专家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通过网络征求各地中小学骨干教师、教研员及大学基础教育课程中心有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还书面征求了各省(区、市)、中央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提请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议。在对各方面意见进行梳理、汇总的基础上,对《指导纲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记者:综合实践活动是一门什么样的课程?它与语文、数学等学科课程是什么关系?《指导纲要》对此有些什么规定?

答:《指导纲要》突出强调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下几个基本属性:

第一,它是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从小学到高中,各年级全面实施,所有学生都要学习,都要参加。

第二,它是跨学科实践课程,注重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探究、服务、制作、体验中学习,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它可能涉及到多门学科知识,但不是某门学科知识的系统学习,也不同于某一门学科中的实践、实验环节。

第三,它是动态开放性课程,强调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选择并确定活动主题,鼓励学生根据实际需要,对活动过程进行调整和改进,实现活动目的。课程实施不以

教材为主要载体,不是按照相对固定的内容体系进行教学。在这一点上,与学科课程也有显著差别。

《指导纲要》强调设计与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引导学生运用各门学科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使学科知识在综合实践中得到延伸、综合、提升。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所发现的问题要在相关学科教学中进行深入分析。要防止用学科实践环节取代综合实践活动。 记者:学校除上课外,也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活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学生课外活动有什么不同?《指导纲要》对此有什么规定?

答:综合实践活动作为一门课程,不同于一般的学生课外活动。《指导纲要》对课程目标做出明确规定,强调综合实践活动的设计与实施必须围绕课程目标进行,注重引导学生在活动中体认、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劳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活动育人效果。

考虑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跨学段性质,为便于操作,在提出总目标的基础上,具体分为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四个方面,突出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价值体认与践行,并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分别提出学段目标。

此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不仅有明确的课程目标,还要求对活动内容进行选择和组织,对活动方式进行认真设计,对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科学评价等,具备作为一门课程的基本要素。

记者:学校如何通过综合实践活动过程来强化育人效果、实现育人目标呢?

答:增强活动育人效果,对活动过程的设计、组织、跟踪指导是关键。为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过程的具体指导,《指导纲要》,提炼出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主要方式,将课程方案指定的综合实践活动内容(社区服务、社会实践、信息技术教育、劳动技术教育等)从活动方式角度进行了分类,规定了党团活动要求,对各类活动方式的内涵和要素作了梳理和必要规范,为各类主题活动的设计和实施提供了基本的理论框架。如社会服务主题内容可以各不相同(公益劳动、环保志愿者等等),但都必须让学生经历发现服务对象及其需要、制订服务活动计划、开展服务行动、反思服务经历、分享活动经验等关键环节,才能收到应有的育人效果。

在活动过程中,教师不能用“上课”的方式去“教”学生,而要成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组织者、参与者、促进者。《指导纲要》还对活动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教师如何加强指导给出了具体建议。

记者:十多年来,研究性学习一直是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指导纲要》是怎么考虑的?

答:研究性学习是新一轮课改所倡导的一种重要学习方式,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科课程,都要引导学生采取研究性学习方式进行,强化主动探究意识,培养科学精神。《指导纲要》中所强调的野外考察、社会调查、研学旅行等,都是研究性学习的具体形式,其他几种活动方式,也都体现了研究性学习的基本精神。如设计制作不是机械的动手操作,而要有创见,提高创意实现能力。

记者:《指导纲要》附件分类型、分学段推荐了152个活动主题,并对活动目标、内容、方式等做了简要说明。请谈谈这方面的主要考虑。

答:向学校推荐活动主题,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落实中央有关部门专题教育要求。当前党中央和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家安全教育、法治教育、环境教育、知识产权保护等,都有充分的体现。二是使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更好地落地。调查中发现,不少学校感到活动类课程设计难度较大,不知道做什么、怎么做。为此,提供基本活动示例,加强对实施过程的具体指导,让不会做的学着做,让会做的做得更好,使该课程可操作、能落地。

记者:《指导纲要》真正落地,离不开基层学校和老师。对此,教育部有什么要求?

答: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意义重大,各地和学校要将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予以加强。

一是多措并举确保开设到位。各地和学校要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常态实施所需要的教师、场地设施、网络资源、经费投入等,进行合理规划和统筹安排,为所有中小学开齐开足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提供必要条件。要建立健全指导教师考核激励、课程实施过程督查、师生安全保障等机制,确保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顺利实施。

二是不断提高研修水平。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指导纲要》,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可利用资源,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核心,深入研究具体活动内容和方式等,防止用上课方式“教”学生活动,不断提升课程实施水平。教师培训部门和教研机构要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专兼职教师开展全员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研讨活动,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专业支持。

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指导纲要》精神,明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管理和指导的机构及专业人员,推动建立校际间及学校与社会相关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和资源共享平台,推动实施以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情况为重要内容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各学校要明确实施机构和人员,强化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精心组织、整体设计和综合实施。

强调跨学科开放性

根据《指导纲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从生活情境中发现问题,转化为活动主题,通过探究、服务、制作、体验等方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跨学科实践性课程。 教育部教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跨学科实践课程,注重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探究、服务、制作、体验中学习,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它将涉及多门学科知识,但不是某门学科知识的系统学习,也不同于某一门学科中的实践、实验环节。同时,这也是动态开放性课程,强调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选择并确定活动主题,鼓励学生根据实际需要,对活动过程进行调整和改进,实现活动目的。课程实施不以教材为主要载体,不是按照相对固定的内容体系进行教学。

《指导纲要》强调设计与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引导学生运用各门学科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使学科知识在综合实践中得到延伸、综合、提升。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所发现的问题要在相关学科教学中进行深入分析。要防止用学科实践环节取代综合实践活动。 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

实际上,学校除上课外,也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活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学生课外活动有什么不同? 对此,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主任田慧生解释说:“早在2001年教育部印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就明确规定了综合实践活动是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确立了该课程的独立地位。但在实践中,仍有一些地区和学校把它当作学科课程的简单补充或延伸,甚至根本就没有开课。《指导纲要》的出台,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独立地位,在实践中应该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学科课程同等对待,开足开齐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进一步发挥它在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关键能力方面的独特价值。”

考虑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跨学段性质,《指导纲要》在提出“学生能从个体生活、社会生活及与大自然的接触中获得丰富的实践经验,形成并逐步提升对自然、社会和自我之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具有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的总目标基础上,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分别在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四方面提出目标。

《指导纲要》对课程目标作出明确规定,强调综合实践活动的设计与实施必须围绕课程目标进行,注重引导学生在活动中体认、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劳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活动育人效果。

此外,《指导纲要》要求对综合实践活动内容进行选择和组织,对活动方式进行认真设计,对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科学评价等,具备作为一门课程的基本要素。 操作性强便于落地

新课改以来,各地一批矢志课改的学校都在不断地探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在探索中,各地各学校都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障碍。

天津市天津中学原校长国赫孚说:“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开放性课程,如何开辟实施时间和空间?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如何因地制宜设计活动主题、规划学习内容?如何在现有的师资队伍中建设指导教师队伍?学科课程有完善的管理机构、机制、制度,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如何架构管理体系、制定管理规范?这些问题都是以前制约活动课程实施的瓶颈。”

《指导纲要》针对这些问题,给学校提供了操作指南。如《指导纲要》提出了活动开展的4种基本方式: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分析提炼了每一种活动方式的关键要素,还具体推荐了152个活动主题,并对每一个推荐活动主题如何开展做了简要说明,供有不同需求的学校参考。这就如同学科课程有了课程标准和教材。“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部分,则明确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什么、为什么设置,引导实施者理解为什么这样做。

《指导纲要》还明确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课时安排、实施机构与人员、组织方式、教师指导内容与方式、活动评价方式等。

在课时安排上,《指导纲要》明确,小学一至二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高中执行课程方案相关要求,完成规定学分。在实施机构与人员方面,《指导纲要》提出,要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相对稳定的指导教师队伍。原则上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任教师,主要负责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组织其他学科教师开展校本教研活动。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

转教育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3-6年级)》(草案)

综合实践活动是《九年制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试验稿)》所规定的必修课程,自3年级开始设置,每周平均3课时。为帮助广大中小学教师、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学生家长和社会其他人员理解和实施综合实践活动,特制定本纲要。 一、综合实践活动的产生背景

综合实践活动的产生既适应了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又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求。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发展都具有独特性、具体性,每一个学生都有自己的需要、兴趣和特长,都有自己的认知方式和学习方式,综合实践活动为每一个学生个性的充分发展创造了空间。当今社会发展迅猛,产生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如环境问题、道德问题、国际理解问题、信息科技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具有跨学科的性质,综合实践活动为学生参与、探究、理解这些新的社会问题提供了机会。

综合实践活动的产生既继承了我国基础教育的优秀传统,又体现了当前素质教育的内在要求。义务教育法

颁布后推出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积极倡导活动课程,但由于没有相应的课程指导纲要,活动课程在实施中遇到许多问题。此次课程改革设立的综合实践活动是对活动课程的继承、发展与规范。当前举国上下积极推进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基础教育的课程体系亟待改革与创新,设置综合实践活动是应对这一需求的重要举措。 二、综合实践活动的性质

综合实践活动是基于学生的直接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体现对知识的综合运用的实践性课程。在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综合实践活动具有自己独特的功能和价值。与其他课程相比,综合实践活动具有如下特性: (一)实践性

综合实践活动以活动为主要开展形式,强调学生的亲身经历,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到各项活动中去,在“做”、“考察”、“实验”、“探究”、“设计”、“创作”、“想象”、“反思”、“体验”等一系列活动中发现和解决问题、体验和感受生活,发展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开放性

综合实践活动面向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发展,尊重每一个学生发展的特殊需要,其课程目标具有开放性。综合实践活动面向学生的整个生活世界,其课程内容具有开放性。综合实践活动强调富有个性的学习活动过程,关注学生在这一过程中获得的丰富多彩的学习体验和个性化的创造性表现,其学习活动方式与活动过程、评价与结果均具有开放性。 (三)自主性

综合实践活动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注重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学生自己选择学习的目标、内容、方式及指导教师,自己决定活动结果呈现的形式,指导教师只对其进行必要的指导,不包揽学生的工作。 (四)生成性

综合实践活动是由师生双方在其活动展开过程中逐步建构生成的课程,而非根据预定目标预先设计的课程。随着实践活动的不断展开,学生的认识和体验不断深化,创造性的火花不断迸发,新的活动目标和活动主题将不断生成,综合实践活动的课程形态随之不断完善。 三、综合实践活动的基本理念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基于如下基本理念:

(一)坚持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主动参与,发展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发与实施要以学生的直接经验或体验为基础,将学生的需要、动机和兴趣置于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学生自主选择活动主题,积极开展活动,在活动中发展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面向学生完整的生活领域,为学生提供开放的个性发展空间

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发与实施要克服当前基础教育课程脱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倾向,面向学生完整的生活领域,引领学生走向现实的社会生活,促进学生与生活的联系,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开放的空间。 (三)注重学生的亲身体验和积极实践,促进学习方式的变革

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发与实施强调学生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和勇于实践,注重学生在实践性学习活动过程中的感受和体验,要求学生超越单一的接受学习,亲身经历实践过程,体验实践活动,实现学习方式的变革。 四、综合实践活动的目标

综合实践活动的总目标是密切学生与生活的联系,推进学生对自然、社会和自我之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与体验,发展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个性品质。 五、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

综合实践活动是由国家设置、由地方和学校根据实际开发的课程领域。因此,国家着眼于宏观指导而研制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地方和学校要根据纲要所设定的基本框架规划中小学活动的基本类型、基本内容和具体活动方案。

(一)综合实践活动的组织线索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解读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解读日前,中小学教师期盼已久的《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与大家见面。教育部教材局负责人就《指导纲要》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记者:请介绍《指导纲要》出台的背景及意义。答:《指导纲要》的发布意义重大,很有必要。一是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迫切需要。党的教育方针明确要求,坚持教育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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