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关于进行会员登记审核的通知
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中国法学会入会条件、程序和审批办法》《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章程》以及中国法学会和民政部的相关规定的规定,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在本会的业务及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四)具有法学专业学历或具有法律工作经历。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常务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现就有关会员登记表格填写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人需要填写“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会员登记表”。
2.“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会员登记表”最下一栏,必须分别本人签字、并必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属人事代管的,由代管部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不得由单位及其他二级单位印章代替。
3.表中简历,填写主要经历,要求从高中毕业后起填,主要经历完整,时间连续,最后时段必须与本人现职一致。
4.“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会员登记表”不加行、不加页,单面(反面空白)。 5.如未加入中国法学会,登记表中“加入中国法学会时间”、“中国法学会会员证号码”两栏可以空缺;“电话”尽量填写手机。
6.“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会员名单”,建议各单位集中填报。
请自愿申请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的法学研究者和法律工作者,按照要求填报有关表格。
表格提交:请申请者将签字盖章登记表扫描后,将登记表电子版和扫描版同时发送至flws@chinalaw.org.cn,登记表原件请快递至: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刘薇(转袁钢),邮编:********,电话:********。
登记表见下页。
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会员登记表
姓名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加入中国法学会时间 性别 学位 民族 专业 出生年月日 职 称 行政职务 邮政编码 电话 中国法学会会员证号码
简历: 主要学术成果: 人本人签字: 本 年 月 日 单位意见: (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