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50
(总分:92.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 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8,分数:56.00)
1.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 )。 A.民法典 √ B.民事法律规范
C.有关民法适用的司法解释 D.某教授翻译的德国民法典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仅指系统编纂的民法典;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包括民法典和其他一切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可见,选A项。
2.王某有一处房屋,当他得知房屋附近将要建设一座噪声很大的工厂时,便将房屋卖给想得到一处环境安静的房屋的李某。王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 )。 A.自愿原则 B.等价有偿原则
C.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
根据《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该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诚实守信,认真履行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本题中,王某应将房屋附近将要建设工厂的事实告知李某,这种如实告知义务就是诚实信用,但王某隐瞒事实,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故选D项。 3.下列关于民法起源和发展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民法起源于古罗马的万民法
B.我国首先使用“民法”一词的是清末颁布的《大清民律草案》
C.《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是资本主义国家具有代表性的民法典 √ D.罗马法中对各国影响最大的是公法部分
一般认为,古罗马的市民法是民法的词源,而万民法则是国际私法的词源,故A项表述错误。我国首先使用“民法”一词的是南京国民政府于1929年颁布的《中华民国民法》,而不是《大清民律草案》,故B项表述错误。19世纪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为巩固资产阶级革命成果和统一法律,法典编纂随之兴起。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的《德国民法典》是资本主义国家具有代表性的民法典。可见,C项表述正确。罗马法在法律体系上属于诸法合体,但在法理上有公法和私法之分,但对以后各国影响最大的是其中的私法部分,而不是公法部分。可见,D项表述错误。 4.民法在性质上属于( )。 A.程序法 B.私法 √ C.强行法
D.以义务为本位的法律规范
民法在性质上属于实体法而不是程序法,属于私法而不是公法。民事法律规范大多数属于任意性规范,并兼有强行性规范。民法是以权利为本位的法律规范。可见,选B项。 5.下列选项中,形成相对法律关系的是( )。
A.甲将房屋出典给乙而在甲、乙之间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B.债权人与担保人签订动产质押合同取得质权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C.因人身伤害向侵权行为人要求支付赔偿金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 D.因创作作品而取得著作权而在作者与他人之间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因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权而与他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绝对法律关系。因债权而与他人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相对法律关系。本题中,典权关系、动产质押关系和著作权关系都是绝对法律关系,而人身伤害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债权法律关系。 6.下列选项中,属于形成权的民事权利是( )。 A.对无权代理的追认权 √
B.对自有房屋的所有权
C.无权代理中善意相对人的催告权 D.对侵犯人身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形成权是指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可以使与对方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如撤销权、抵销权、介入权、选择权、追认权、解除权、继承权的抛弃、否认权、接受赠与、接受遗赠等权利。但要注意:催告权和代位权不是形成权。可见,选A项。所有权属于支配权而不是形成权,故排除B项。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请求权,而不是支配权,故排除D项。 7.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 A.花开 B.失眠 C.先占 √ D.爱情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民事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两类,行为又可以分为民事法律行为、不合法行为和事实行为。本题中,先占属于事实行为,而事实行为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范畴,故选C项。民事法律事实不同于客观事实。客观事实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客观现象,客观事实一般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除非法律明确规定将某些客观事实纳入民事法律事实的范畴,如不可抗力。本题中,花开、失眠与爱情都属于客观事实的范畴。 8.下列选项不属于准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债权转让通知
B.被继承人宽恕的意思表示 C.履行催告通知
D.追认无权代理行为 √
追认无权代理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是准民事法律行为,故选D项。其余选项都属于准民事法律行为。
9.下列关于民事责任类别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合同责任指的是违约责任
B.修理、重作、更换属于非财产性责任
C.无过错责任的承担不考虑当事人是否有过错 √ D.单独责任指的是单方责任
合同责任包括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和后合同责任。可见,合同责任的外延比违约责任要大。故A项表述错误。财产责任如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以及修理、重作、更换等;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可见,B项表述错误。无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只要给他人造成损失,不问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当承担的责任。可见,C项表述正确。单独责任是指由一个民事主体独立地承担的民事责任,单独责任不同于单方责任,单方责任可以是一个人的责任,也可以是多数人的责任,而单独责任只能是一个人的责任。可见,D项表述错误。 10.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法上的物的是( )。 A.金属制品 B.空气 √ C.货币 D.枪支
民法上的物,是指存在于人体之外,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而又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的物质客体。民法上的物不同于物理学意义上的物,民法上的物能够为人们所实际控制或支配。空气能够满足人类的无限需要,不属于民法上的物。可见,选B项。 11.民事权利在本质上属于( )。 A.法律上之力保证实现的自由 √ B.自然之力保证实现的自由 C.满足利益的手段 D.实现义务的途径
尽管有关民事权利的本质有多种学说,从本质上看,民事权利应当属于法律上的一种权利,是民事法律规范赋予民事主体满足其利益的法律手段。因此,民事权利为法律上的自由,权利的外形,为法律上之力。因而,权利为由法律上之力保证实现的自由。可见,选A项,不选B、D项。C项表述过于宽泛,民事权利不能宽泛地认为属于满足利益的手段,而是应当限定为属于“民事法律规范赋予民事主体满足其利益的法律手段”。可见,不选C项。
12.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类型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债权属于支配权 B.追认权属于形成权 √
C.保险合同受益人的权利属于既得权 D.物权属于相对权
债权属于请求权,而不是支配权,故A项表述错误。追认权属于形成权,故选B项。既得权是指权利人已经取得而可以实现的权利,大多数民事权利为既得权。期待权是指将来有取得与实现的可能性的权利,如附期限的权利、附条件的权利、继承开始前法定继承人的权利、保险合同受益人的权利等。可见,C项表述错误。物权属于绝对权,故D项表述错误。
13.关于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民事行为能力因公民的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的差别分为不同的种类 B.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权利能力的前提 √ C.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 D.公民无差别地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根据公民的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的差别,可以将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A项表述正确。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故B项表述错误。根据《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C项表述正确。根据《民法通则》第10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故D项表述正确。
14.李某8岁,其实施的下列行为中无效的是( )。
A.在作文比赛中获奖,得奖金50元后捐给生活困难的同学 B.接受爷爷给的压岁钱200元
C.参加一电视剧的拍摄并获得报酬300元 D.为自己买了一台价值500元的游戏机 √
根据《民通意见》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据此,B、C项表述的情形有效。此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在认知能力范围内的民事行为,如购买文具、乘坐公交而达成运输合同等,因数额不大,也应当认定为有效。A项表述的情形为赠与,虽然李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其能够认知其实施民事行为的性质,且标的额不大,故也应当认定为有效。D项表述超出李某的认知能力范围,故应当认定为无效。可见,选D项。
15.根据民法通则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监护人应承担的职责和责任的表述错误的是( )。 A.监护人应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B.监护人应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C.监护人可以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D.监护人应该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过错责任 √
根据《民通意见》第10条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据此,A、B、C项表述正确。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监护人责任从归责原则上看,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不是过错责任原则。故D项表述错误。 16.2000年3月,赵某因欠债不能偿还,离家出走,下落不明。2006年2月,赵妻欲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赵某死亡,赵某父母坚决反对,赵妻遂与赵某的债权人钱某协商一致,共同向人民法院提起死亡宣告申请。本案中,人民法院( )。
A.因申请死亡宣告的利害关系人人数多,应当宣告赵某死亡 B.因赵妻同意.应当宣告赵某死亡 √
C.因赵某的父母与赵某有血缘关系,他们反对就不能宣告赵某死亡 D.因赵妻和赵:某父母不能达成一致,应当暂缓宣告赵某死亡
根据《民通意见》第25条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1)配偶;(2)父母、子女;(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据此规定,申请死亡宣告,要受到利害关系人顺序的限制,在有第一顺序利害关系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及其以后顺位的利害关系人无权提出死亡宣告的申请,也无权反对前一顺序利害关系人提出死亡宣告的申请;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同意死亡宣告的申请,有的不同意死亡宣告的申请,法院应当受理同意死亡宣告的申请;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顺序限制。
17.甲因遭遇海难下落不明,3年后,甲的妻子乙( )。 A.只能申请宣告失踪 B.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 C.不能申请宣告死亡
D.应当先申请宣告失踪,然后再申请宣告死亡
甲遭遇海难属于意外事件,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起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就可以申请宣告死亡。乙既可以申请宣告失踪,也可以直接申请宣告死亡。注意: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可见,选B项。
18.甲、乙、丙三人平均出资,自愿合伙成立了一个采石组,约定三人共同劳动、按劳取酬,并推举甲为采石组负责人,主要负责劳动安全。在一次爆破作业中,乙违章操作致左眼受伤,花去治疗费5000余元。此损害应当( )。 A.由甲、丙共同承担
B.由甲、乙、丙共同承担 √ C.由甲全部承担 D.由乙自行承担
根据《民法通则》第34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合伙负责人执行合伙的经营决策所产生的经营亏损、意外损失和所欠债务等民事义务和责任,均由全体合伙人承担。但是如果能够证明这些义务和责任是由合伙负责人超越合伙的经营决策所引起的,须由合伙负责人个人承担此种责任。
19.甲、乙、丙、丁组成的合伙组织欠戊30万元债务,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戊应当按照合伙组织内部按比例偿还债务的约定行使债权 B.丁仅对自己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清偿债务 C.乙有义务清偿欠戊的30万元债务 √
D.甲、丙可以不必取得戊的同意而仅清偿20万元债务
合伙组织是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的组织体,合伙人内部对债务承担比例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合伙组织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合伙人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债务,至于债权人要求其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债务的数额或者比例是多少,完全取决于债权人的意思。
20.甲、乙、丙为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后甲退伙,丁同时人伙。甲退伙时分担了合伙债务。对甲退伙时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债务应由( )。
A.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丁不承担责任 B.乙、丙承担连带责任,甲、丁不承担责任 C.乙、丙、丁承担连带责任,甲不承担责任 D.甲、乙、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
新人伙的合伙人应当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据此,丁应当对入伙时的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的,应当对参加合伙时合伙组织所欠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据此,甲应当对其退伙时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此外,乙、丙作为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见,选D项。 21.下列选项中,具有法人资格的是( )。 A.子公司 √ B.分公司 C.私营独资企业 D.北京大学科技处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故A项正确,排除B项。法人承担责任的基本原则是有限责任,对于负无限责任的组织体,不得认定为法人,私营独资企业属于负无限责任的组织体,对于负无限责任的组织体,不能认定为法人,故排除C项。各法人的职能部门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故也不得认定为法人,如北京大学科技处,属于北京大学的职能部门,故排除D项。 22.下列关于各类法人性质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社团法人都以营利为目的
B.社团法人依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设立,而财团法人则依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设立 C.财团法人在设立程序上一般采取严格准则主义 D.财团法人可以依据当事人的遗嘱设立 √
有的社团法人以营利为目的,如各类公司,有的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如各类协会、学会等,故A项错误。社团法人依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而财团法人则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设立,故B项错误。财团法人在设立程序上一般采取行政许可主义,故C项错误。设立社团法人为双方法律行为,且系生前行为,而设立财团法人为单方法律行为,故既可因当事人生前行为设立,也可因当事人死后行为设立,通过遗嘱设立财团法人属于死后行为,故答案为D项。 23.下列选项中,只能由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享有的民事权利是( )。 A.地役权 B.荣誉权 C.肖像权 D.名称权 √
地役权、荣誉权既可以由自然人享有,也可以由法人享有,不选A、B项。肖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不选C项。名称权只能由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享有。可见,选D项。 24.我国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采取( )。 A.核准主义 B.准则主义 √ C.特许主义 D.放任主义
我国对于公司法人的设立采取准则主义,故选B项。 25.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合同的效力是( )。 A.合同当然有效
B.合同经法人的意思机关追认后有效
C.除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合同有效 √ D.合同因超出法人的经营范围而无效
根据《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26.下列关于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判断,正确的是( )。 A.法人民事行为能力范围与其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不同 B.法人一旦被申请破产,民事行为能力即终止 C.不同类型的法人,民事行为能力范围不同 √
D.法人民事行为能力起止时间与其民事权利能力起止时间不同
法人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具有一致性。故A项表述错误。法人被申请宣告破产,法人未必终止,但法人应当终止清算范围以外的活动。故B项表述错误。法人受到其经营范围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范围也有差异。可见,C项表述正确。法人民事行为能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时间具有一致性。故D项表述错误。
27.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法人本质采取的学说是( )。 A.法人拟制说 B.法人否认说 C.法人有机体说 D.法人组织体说 √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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