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职业指导人员申报条件
职业定义
为社会求职者择业、就业和用人单位择优招用人才,提供咨询、指导及帮助的人员。
职业等级
职业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助理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申报条件 (1) 基本条件
职业指导员、助理职业指导员、职业指导师高级职业指导师 A、高中、中专毕业(含同等学力)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胜任工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1、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胜任工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担任职业指导员2年以上。1. 连续从事本职业6年以上,胜任工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 担任助理职业指导师2年以上;
4. 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应成果。(1)连续从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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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9年以上,胜任工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 担任职业指导师3年以上;(3)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应成果。
B、大学专科毕业(含同等学力)一年见习期满,胜任工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1、连续从事本职业满3年,胜任工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担任职业指导员2年以上。(1)连续从事本职业满5年,胜任工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担任助理职业指导师2年以上;(3)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应成果。
1.连续从事本职业满9年,胜任工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担任职业指导师3年以上;
3. 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应成果。
C硕士(含同等学力)连续从事本职业满2年,胜任工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1、连续从事本职工作满5年,胜任工作。 2、担任职业指导师3年以上。
3、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应成果。 D博士
2
1、连续从事本职业满3年,胜任工作。 2、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应成果。
注:满足申报条件A、B、C、D之一,即可申报相应等级鉴定。
(2)关于职业指导师职业资格条件的补充说明(2004年补充
——职业指导员
除原申报条件外,做如下补充调整:
准备从事职业指导工作的大学生,具有大专学历的,可以直接申报职业指导员。
——助理职业指导师
除原申报条件外,做如下补充调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中、中专及大专(含同等学历)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以上;
2、准备从事职业指导工作的大学生,具有大本(含大本)以上学历的,可以直接申报助理职业指导师。
——职业指导师
除原申报条件外,做如下补充调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中、中专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10年以上,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应成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并培训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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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专(或同等学历)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8年以上,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应成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并培训合格者;
3、大学本科(含同等学历)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满7年,胜任工作,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应成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并培训合格者;
——高级职业指导师
除原申报条件外,做如下补充调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部级以上表彰(含部级);
2、在国家一级以上刊物(含一级),发表两篇以上专业论文(含两篇);
3、在专著中担任主编或副主编,并撰写5万字以上; 4、在职业指导领域,做出特殊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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