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英语语篇衔接手段中的概括名词
一、引言
以韩礼德和哈桑为代表的系统功能语言学家认为,概括名词(general nouns)是一种常见的英语语篇衔接手段,“是在主要名词类别中的一小组表示一般意义的词,如某些‘人类名词’、‘方位名词’、‘事实名词’等等。”(2001,248)虽然只占词汇的一小部分,却有着很强的语篇衔接力,对语篇中的词汇、句子、段落乃至篇章解读都担负着重要的作用。
国内学者以胡壮麟的观点为代表,将general words译为“泛指词”,认为“在语篇中遇到有关人、物、事情或地点时,可用一些泛指上述概念的词语替代,英语有person, thing,place等。”泛指词起指称作用,以符合交际的经济原则。(1994,116-117)
笔者以为,虽然对general nouns的中文释义侧重点有所不同,但二者都阐述了这类名词的基本特性和功能。笔者认同“概括名词”这一译法,尝试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就其特点进行如下探讨。
二、概括名词的特点 1.高度概括性
概括名词,顾名思义,即具有高度概括性的名词,可以泛指某类具有共同属性的人、事物,如:people, person, man,
woman,child,boy,girl,creature,thing,object,stuff,business,affair, matter, move, place, question, idea等等。
这些词属于认知语言学之范畴化理论中的上位范畴。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是人类认知系统的一部分,语言单位(如词、短语、句子)是通过范畴化来实现的。人类在认知过程中按类别将事物归类,最先出现的是基本范畴,对应具体的事物,如“桌”、“椅”、“猫”、“狗”等,并由此产生了上位范畴和下属范畴。
上位范畴由于“缺乏单一的完形特征,是在基本范畴基础上的归纳”,因而“需要更高、更抽象的概括能力”。(赵艳芳,2001,64)例如“动物”,它本身没有统一的完形,人们只能借助“狗”、“老虎”、“鱼”等完形来感知它。概括名词的出现,突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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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范畴所属成员的共有属性,是人类由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思维发展的表现,更多地反映了人类认识世界和表达的需要。
2.指称性
概括名词因其意义非常概括,必须依赖基本等级范畴来确定其语义,故又被称为“寄生范畴”(parasitic category)。“正因为它们需诉诸于另一个项目,所以这一项目必须存在于同一语篇中的上文,”(韩礼德,249)概括名词与其指称的词项相互照应,构成语义上的连接,在语篇衔接中起到了组篇成章的作用。例如:(1)Didn’t everyone make it clear they expected theminister to resign?―They did. But it seems to have madeno impression on the man.(ibid:248)
Man(男人)一词放在第三句中,可以解释为[+ human, +male],泛指一切男性人类,与woman相对。但是在这个由三句话组成的语篇中,man必须有一个可以解释的词项与其照应,才能让读者明确它的具体所指。同时,定冠词the在心理概念上是特指的,因此,the + man这个复合体指向上文中的某个内容,即第一句中的the minister,从而将三个独立的句子有机联系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语篇。
3.低可及性
认知语言学认为,人类对客观事物进行感知,形成的心理表征在大脑记忆结构中的可及性(accessibility)是不同的(许余龙,2000,321)。在语言学中,可及性指的是说话者在指称某一事物时,通过采用某个指称词语,向听话者所表达的这个指称对象的可及程度(文旭,2002,91),即说话者认为听话者对指称事物的理解程度。许余龙认为,在英语中,专有名词和有定描述语的可及性低,代词的可及性高。概括名词属于专有名词和有定描述语,其可及性比代词低。例如,
(2) a.I turned to the ascent of the peak. It isperfectly easy
b.I turned to the ascent of the peak. The thing isperfectly easy. (韩礼德,252) (2) a中使用了代词it。传统语法规定,代词与其指代对象的距离不能太远,否则容易造成误解。说话者使用代词,说明他认为听话者已经知道指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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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使用了概括名词thething,说明说话者认为听话者还不知道所指称的内容,需要听话者付出更多的认知努力,从跨句、跨段甚至整个语境中去寻找它的指称对应项。
4.不对等性
由于概括名词的高度概括性,凡是具有家族相似性的事物都可以纳入某一范畴,导致与概括名词对应的指称对象多样化。
(3)Thecapacityforacquiringandusingalanguageisa property that distinguishes human beings from all otherspecies.Thetask ofthelinguist is toexplainwhatit
isabouthumanbeingsthatrendersthemcapableofperformingthisfeat,andwhatitisabouthumanlanguagesthatrendersthem capable of being learned and used by human beings.
通常,名词对应的应该是名词或带修饰语的名词,如例(1)中,theman对应theminister。但是在例(3)中,feat一词所对应的不是capacity或property,而是动名词词组acquiringandusing a language。
这说明,概括名词在指称对象上具有不对等性,只要具有相似语义的内容,都可以成为它的指称对象,而不在乎形式对等。这一特点,使人们能运用丰富多彩的语言形式来表达和传达信息,达到交际与审美的目的。
5.开放性
韩礼德和哈桑认为,概括名词本身就是介于词汇项(即开放性词类)与语法项(即封闭性词类)两者边界上的词汇。概括名词的指称内容负责解释其义,因而保留了一切限定性成分,所以,概括名词本身必须是非限定性的,只能接受非限定性修饰词的修饰。例如:
(4) I’ve been to see my great-aunt. The poor oldgirl’s getting very forgetful these days.
(5)Henry’sthinkingofrowingtheAtlantic.Dogoand talk to the wretched fool.(韩礼德,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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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两例中,girl指代my great-aunt,fool指代Henry,两者的前面都添加了修饰语(poor old , wretched),表达了说话者对所指事物的情感,或怜悯,或嘲讽,使整个语句带有明显的感情色彩。
概括名词的开放性使得说话者在交际中不受语法的限制,自如地表达对某人某事的看法、传递情感,以达到某种交际目的。
6.区分语义类别性
赵艳芳认为,上位范畴具有两个功能:一是聚合功能,即集合下级范畴成员构成范畴等级;二是突出所属成员明显的共有属性。概括名词可被视为词汇的基本语义类别中的上坐标词,它们是该范畴最具代表性的词汇,因此,信息接收者很容易辨别属于这类范畴的词汇,以区别其他范畴。
(6)CanyoutellmewheretostayinGeneva?I’veneverbeen to the place. (7) Henry seems convinced there’s moneyin
dairyfarming.Idon’tknowwhatgivehimthatidea.(韩礼德,249)在例(6)中,place的语义类别为place(方位),例(7)中,idea的语义类别为fact (事实),与它们相对应的指称内容分别是表示地点的专有名词Geneva和陈述事实的句子there’smoney in dairy farming.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概括名词是一组意义高度概括的名词,属于上位范畴,是人类从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思维发展过程中运用基本范畴形成的一般范畴。由于其意义的高度概括性,需要参照它本身以外的某些成分才能得到解释,因此在语篇中起着重要的衔接作用。概括名词的衔接作用介于语法衔接和词汇衔接之间,具有自己的特点,如指称性、低可及性、不对等性、开放性,并能区分语义类别。概括名词的使用,既避免了重复,又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为篇章的语义连贯提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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