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属县直相关部门审批权限内项目
规划部门核发勘察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同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限为7天。项目建设涉及的相关部门或单位,由县建设部门组织同时进入并联审批。(责任部门:镇城建组)
上述时限,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需组织评估、审查、评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内。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已核准项目申请报告的项目,不再审批工程初步设计。
(2)超出县直相关部门审批权限项目
县建设、规划、环保、国土等相关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转报市直对口部门,并协助项目单位办理报批手续。(责任部门:镇城建组、环保部门)
(三)实行备案制的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向市项目备案管理部门申报备案后,项目即进入本方案工作范围。
1、项目备案
县项目备案管理部门在收到项目建设单位备案申请后,进行项目备案条件审查,对申报材料齐备并符合备案条件
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备案批复或发放备案通知书。(责任单位:镇招商组)
2、备案后置审批
(1)属县直相关部门审批权限的项目
县项目备案管理部门作出备案批复或发放备案通知书的同时,向项目建设、环保、规划、用地等部门发放并联审批通知单,各相关部门实行并联审批,自收到并联审批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办结。国土部门办理符合土地规划的用地预审文件,时限为10个工作日;环保部门办理项目环境影响批复,时限为10个工作日;规划部门核发勘察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方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限为7天;项目建设涉及的相关部门或单位,由县建设部门组织同时进入并联审批。(责任部门:镇城建组、环保部门)
(2)超出县直相关部门审批权限项目
县规划、国土、建设、环保等相关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转报市直对口部门,并协助项目单位办理报批手续。(镇城建组、环保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各审批阶段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本阶段的审批联席会议,并一律实行“代办”工作制度,代办人对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实行“代办部门统一受理,抄告责任单位,同步承诺办理,限时反馈结果”的审批方式。责任单位均要指定项目代办人,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的意愿,积极主动为其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前期材料准备、行政审批办理、上报事项协调、应缴规费核算、审批结果答复等“一条龙”服务。相关部门(单位)按项目代办人要求及各自审批流程开展工作。
(二)各阶段责任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做好牵头环节的审批工作。为搞好工作衔接,审批流程内各部门(单位)都要确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项目审批工作,同时确定各审批环节(流程)负责人,明确工作职责、完成时限及标准。上述人员所在部门(单位)职务、责任及联系方式等情况向社会公布。
(三)各阶段责任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其他部门(单位)要服从工作调度。所有审批流程内的部门(单位)都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内部循环审批流程,并要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各项审批工作,办结后由负责人组织向下一环节传递。需交叉办理的,由涉及的部门(单位)进行内部传递,做到环环紧扣。
(四)各部门(单位)需要前置审批条件的,要主动同相关部门(单位)取得联系,相互间内部传递,不得通知项目单位进行中间传递。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把建立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工作,作为落实扩大内需、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镇政府成立“浒坑镇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分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监察、经贸、国土、规划、财政、建设、环保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方案运行工作并结合实际优化运行流程;按照形势发展需要及企业要求创新服务重大产业项目的举措和办法;对本方案运行工作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查处干扰影响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的违规违纪行为。
(二)部门联动,加强协作。建立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涉及发改、经贸、国土、财政、建设、环保等单位,涉及部门多、事项多、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各
有关部门要严格按本方案提出的时间节点制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分解任务,落实到人。
(三)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制定《浒坑镇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工作实施方案、考评方案及评分细则》,采取平时工作考核和阶段性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本方案运行工作的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重点督查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对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工作中存在过错或违规违纪问题的部门及责任人员实施问责制,并查处相关违规违纪行为。
浒坑镇政府
浒坑镇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工作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