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专项安全检查表
项目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及扣分标准 应得 扣减 实得 备注 分数 分数 分数 1 配电系统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每处扣10分 用电设备未配备符合规范要求的开关箱,每处扣2分 配电箱与开关箱结构设计、电器设置不符合规范,扣10~20 配电箱与开关箱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的设置、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保 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或仪表检测失灵,每处扣2分 配电箱证 配电箱与开关箱电器损坏或进出线混乱,每处扣2分 20 与 项 配电箱与开关箱内未绘制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每处扣3分 开关箱 配电箱与开关箱未设门锁、未采取防雨措施,每处扣3分 目 配电箱与开关箱安装位置不当、周围杂物多等不便操作,每处扣3分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距离不符合规范,每处扣3分 开关箱不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每处扣5分 电气设备未使用按钮式开关,违规使用倒顺开关,每处扣2分 配电室建筑耐火等级未达到3级,扣10分 配电室未按规定配备适用于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扣3~5分 配电室、配电装置布设不符合规范,扣5~10分 配电室配电装置中的仪表、电器元件设置不符合规范或仪表、电器元与自备件损坏、失效,扣5~10分 10 电源 备用发电机组未与外电线路进行联锁,扣5~10分 配电室未采取防雨雪和小动物侵入的措施,扣3~5分 配电室未设警示标志、现场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扣3~5分 配电室未配锁、未按规定设置照明设施或堆放杂物,扣5~7分 一 般 照明用电与动力用电混用,每处扣3分 项 特殊场所或手持照明灯未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扣10分 目 现场 灯具金属外壳未按规定接保护零线,每处扣3分 10 照明 灯具与地面、易燃物间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3分 照明线路和安全电压线路的架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施工现场违规使用碘钨灯,每处扣2分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真 用电 实,扣3~5分 10 用电巡检、维修、交底等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真实,扣3~5分 档案 档案资料不齐全、未设专人管理,扣5分 100 2 3 4 检查项目合计 检查人: 检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