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镇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为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和农业产业发展安全,上级有关部门和相关会议要求;20XX年,**镇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及早研究部署,认真落实,不断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整治力度,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职责,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技术指导,有力保障了我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我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献波任组长,分管领导副书记刘文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镇党委政府明确由镇经发办牵头,成立农质办,协调组织相关人员配合农产品监管部门进行农产品源头的质量安全监管检测。
我镇年初制定了《**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等文,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明确村(社区)及组协管员等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严防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并与各村(社区)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与农户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将责任落实到户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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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镇还投入2万余元购买照像机、打印机、电脑等设备完善镇农质办办公条,制作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图等制度对镇农质办、村社区监管室上墙,对重点监管对象的相关制度统一制作上墙。
二、切实强化质量安全全程管控。
20XX年,我镇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落实6项监管措施。
一是强化农业投入品经营监管。全面落实农药经营条和产品审查、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药和“黑名单”制度,加强巡查监督,严厉打击违规经销禁限用农药和非法添加隐性成分等违法行为;督促农药经营者规范建立进销台账,在门店内公示高毒农药目录、禁限用农兽药品种、使用安全规定,指导生产者合理购买农药、肥料等投入品。
二是加强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管理工作。我镇完成了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商品农产品收储运主体的调查摸底和备案登记,强化动态管理;开展生产经营条审查,对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限期整改,分类建立农药、肥料产品使用指导目录;在生产基地竖牌公示禁限用农药产品、肥料产品使用安全规定,公布联点监管责任人姓名和举报电话。
三是加强生产巡查监督。我镇建立健全了巡查监督制度,以农药使用高峰期、农产品上市期为重点,加强对生产基地和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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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储运场所的巡查,监督生产经营者规范使用农药和肥料、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严禁在收储运环节非法添加禁用物质或滥用添加剂,健全了巡查档案。全年共出动镇村监管人员300多人次,检查农药经营店10余家,饲料经销点10余家,养殖户60余户,养殖户5户,专业合作社5家。经检查,均未发现违规经营现象。
四是严格检测准出管理。基地农产品上市前须经生产者自检或当地监管站抽检合格后准出,检出农药残留超标的要推迟采收上市,经延迟采收、在上市时必须逐批次检测准出;检出含有禁用物质或已采收的农残超标农产品,应责令并监督生产者自行销毁,对拒不销毁的要强行收缴后集中销毁;加强对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抽检,严防不合格农产品进入流通消费市场。
五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严厉惩处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和生产经营不合格农产品违法行为。
六是强化生产者自律自为,指导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依法建立生产档案,健全内部管控制度、明确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及其职责任务,建立与基地、会员农户紧密联系的质量安全利益链接机制;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经营者在收购、储存、运输交割环节对农产品进行必要查验,规范建立进销台账;探索建立召回制度,督促生产者及时召回不合格农产品并依法处置,已造成消费者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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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