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验收并签署验收记录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成品保护检查。检查成品有无保护措施以及保护措施是否有效可靠。
19.工程施工质量检査主要方法有:
(1)目测法:即凭借人的感官进行质量状况判断。依据质量标准的要求,运用目测 法进行施工质量检査的要领可归纳为“看、摸、敲、照”四个字。
①看:是根据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外观检查。 ②摸:是通过触摸手感进行检查、鉴别。 ③敲:是运用敲击工具进行音感检査。
④照:是通过人工光源或反射光照射,检查难以看到或光线较暗的部位。
(2)量测法:即通过实测数据与施工规范、质量标准的要求及允许偏差值进行对照, 以此判断检查对象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其手段可概括为“靠、量、吊、套”四个字。
①靠:是用直尺、塞尺检查。诸如墙面、地面、路面等的平整度。 ②量:是指用测量工具和计量仪表等进行检查。 ③吊:是利用托线板以及线坠吊线检查垂直度。
④套:是以方尺套方,辅以塞尺检查。如对阴阳角的方正、踢脚线的垂直度检查等。 (3)试验法:即通过必要的试验手段对质量进行判断的检查方法,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①理化试验:工程中常用的理化试验包括物理力学性能检验和化学成分及化学性能测 定等两个方面。物理力学性能检验,包括各种力学指标的测定,如抗拉强度、抗压强度、 抗弯强度等,以及各种物理性能方面的测定,如密度、含水量、凝结时间及抗渗、耐磨等。 化学成分及化学性能测定,如钢筋中的硫含量,混凝土粗骨料中的活性氧化硅成分,以及 耐酸、耐碱、抗腐蚀性等。此外,根据规定有时还需进行现场试验,例如,对桩或地 基的 静载试验、防水层的蓄水或淋水试验等。
②无损检测:利用专门的仪器仪表从表面探测结构物、材料、设备的内部组织结构或 损伤情况。常用的无损检测方法有超声波探伤、X 射线探伤等。
20.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工程施工工序检查有 下列要求:
(1)各施工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经施工单 位自检符合规定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接检验, 并形成记录。
(2)对于项目监理机构提出检查要求的重要工序,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在监理工作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列 出项目监理机构提出检査要求的重要工序,并预先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在项目监理机 构 提出检查要求的每一道重要工序完成后,应通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规定 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1.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旁站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的
21
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的监督活动。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旁站的关键部 位、关键工序。其确定原则为:应将影响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的、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的 或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部位及其施工过程作为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
22.旁站过程中监理人员应注意下列主要事项:
(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旁站的关 键部位、关键工序,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2)施工单位在需要实施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前,应书面通知项目监理 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安排监理人员实施旁站。
(3)旁站人员应熟悉施工图纸,检查施工准备情况,包括施工人员到位情况、施工 机械及施工材料准备情况,当施工准备情况符合要求后方可允许施工。
(4)旁站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以及质量、 安全保证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 旁站记录。
(5)监理人员实施旁站时,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及时向专 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应 急措施。
(6)旁站记录必须做到: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并与监理日志相符合。对旁站工 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应按照时间或工序形成完整的记录;必要时可进行拍照和摄影, 记录当时的施工过程。
23.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平行检验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 单位自检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同一检验项目进行的检测试验活动。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专业要求,以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工程施工质量 进行平行检验。
24.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见证取样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 单位进行的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现场取样、封样、送检工作的监督活动。
见证取样和送检人员应注意下列主要事项:
(1)检测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对其计量认证。
(2)见证取样人员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试验知识,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取 样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3)见证取样数量、抽样检验方法应严格按工程建设标准及施工合同约定执行。 (4)见证取样人员必须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过程进行见证,且必须确保见证取样和 送检过程的真实性。
(5)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应加盖检测机构“见证试验”专用章,由施工单
22
位汇总后纳入工程施工技术档案。
25.依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 211 号,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与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26.依据《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 190—2010,工程材料、设备的进场 检测应包括材料性能复试和设备性能测试。进场材料性能复试与设备性能测试的项目和主 要检测参数,应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确定。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复试项目、主要检测参数和取样依据可按《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 管理规范》JGJ 190—2010 的规定确定。
对不能在施工现场制取试样或不适于送检的大型构配件及设备等,可由监理单位与施 工单位等协商在供货方提供的检测场所进行检测。
27.依据《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 190-2010,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验 项目应包括:土方回填、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结构工程、装饰装修 5 类。施工过程质 量检测试验项目、主要检测试验参数和取样依据可按表 3-1 确定。
施工过程质量试验项目、主要检测试验参数和取样依据 表 3-1
序号 类别 检测试验项目 主要检测试验参数 取样依据 备注 《土工试验方法标
土工击实 最大干密度 最优含水率 准 GB/T 50123》 压实程度 压实系数* 《建筑地基基础设
计规范》GB 50007 《建筑地基处理技 换填地基
压实系数*或承载力 术规范》JGJ 79
《建筑地基基础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加固地基、复合地基 承载力
范》GB 50202
桩基 承载力 《建筑基桩检测技
桩身完整性 钢桩除外 术规范》JGJ 79
土钉墙 土钉抗拔力 《建筑基坑支护技 水泥土墙 墙身完整性 墙体强度 设计有要求时 术规程》JGJ 120
锚杆、锚索 锁定力
1 土方
回填
2
地基 与基 础
3 基坑
支护
23
机械连接工艺检验* 机械连接现场检验
抗拉强度 《钢筋机械连接技
术规程》JGJ 107
抗拉强度
弯曲 适用于闪光对
焊、气压焊接头
钢筋焊接工艺检验* 钢 筋 连 接 闪光对焊 抗拉强度 弯曲 抗拉强度
气压焊
弯曲
《 钢 筋 焊 接 及 验 收 适用于水平连接 规程》JGJ 18 筋
电弧焊、电渣压力焊、
预埋件钢筋 T 形接头 抗拉强度
网片焊接
抗剪力
抗拉强度 热轧带助钢筋 抗剪力 冷轧带助钢筋
指工作度、坍落
混 凝 土
4 结构
工程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工作性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 度和坍落扩展度
设计规程》JGJ 55 等
强度等级
标准养护试件强度 《混凝土结构工程 同 条 件 养 护 28d 同条件试件强度 *(受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转标准养护 28d试 冻临界、拆模、张拉、 GB 50204 件强度和受冻临 放张和临时负荷等) 《混凝土外加剂应
界强度试件按冬 用 技 术 规 范 》 GB 期施工相关要求
50119 增设,其他同条件 同条件养护 28d 转标准 《建筑工程冬期施
混凝土性能 试件根据施工需 养护 28d试件强度
工规范》JGJ 104
要留置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
抗渗性能
验收规范》GB 50208
《 混 凝 土 结 构 工 程 有抗渗要求时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
砌 筑 砂 浆
砂浆配合比设计 强度等级 稠度
《砌筑砂浆配合比 设计规程》JGJ 98
砂浆力学性能
钢 结 构
标准养护试件强度 《砌体结构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GB
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 50203 冬期施工时增设 安全等级一级、L
网架结构焊接球节
点、螺栓球节点 承载力 《质量验收规范》 钢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40m 且设计有要 GB 求时
50205
焊缝质量 焊缝探伤
后锚固(植筋、锚栓) 抗拔承载力 《混凝土结构后锚
固技术规程》JGJ145
5 装饰 饰面砖粘贴 装修
粘结强度
《建筑工程饰面砖 粘结强度检验标 准》JGJ 110
注:带有“*”标志的检测试验项目或检测试验参数可由企业实验室试验,其他检测试验项目或检测试验
参数的检测应符合相关规定。 24
28.依据《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 190—2010,工程实体质量与使用功 能检测项目、主要检测参数和取样依据可按表 3-2 的确定。
工程实体质量与使用功能检测项目、主要检测参数和取样依据 表 3-2
序号 类别 检测项目 主要检测参数 取样依据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混凝土结构 钢筋保护层厚度
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 规范》GB 50204 外窗气密性能(适用于严寒、寒冷、夏
围护结构 热冬冷地区)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411 外墙节能构造
氡
1 实体
质量
室内环境 污染物
甲醛 苯 氨 TVOC 室内温度
供热系统室外管网的水力平衡度 供热系统的补水率 室外管网的热输送效率 各风口的风量
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总风量 空调机组的水流量
空调系统冷热水、冷却水总流量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 制规范》GB 50325
2 使用
功能
系统节能 性能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 50411
平均照度与照明功率密度
29.隐蔽工程是指:在下道工序施工后将被掩盖,不易进行质量检查的工程,如钢筋 混凝土工程中的钢筋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中的混凝土基础和桩基础等。
隐蔽工程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隐蔽工程完成后,在被掩盖前必须进行质量验收。隐蔽工程可能是一个检验批,也 可能是一个分项工程或子分部工程,所以可按检验批或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进行验收。
如隐蔽工程为检验批时,其质量验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 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
②施工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质量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及隐蔽工 程报审、报验表,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③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査,并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实体检 查、验收,同时应留有照片、影像等资料。
④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合格后予以复查; 对验收合格的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签认隐蔽工程报审、报验表及质量验收记录,准予 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0.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 量的要求。
工程质量缺陷发生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