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
实施方案
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通知》(鲁学位〔2016〕6号),加强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深化研究生课程改革,优化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创新人才培养目标、体现各培养单位办学特色的研究生课程体系,促进学科体系、专业体系和学术体系建设。“十三五”期间,每年立项建设100门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发挥优质课程的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我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整体水平。
二、有关要求
(一)基础条件。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以近三年连续开设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采取单门课程建设方式,充分考虑学科特色与专业分布及对教育教学的示范作用。
(二)师资队伍。申报课程须有一支结构合理、学养深厚、成果突出的优秀教学团队。每门课程设负责人1名,负责人为本校专任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轮。每门课程配备3名以上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
色鲜明的教师。积极支持校外指导教师参与优质课程建设。
(三)课程内容。课程内容能够体现本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反映学科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合理分配授课学时,注重基础理论、方法论与学科前沿问题的结合;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充分体现时代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四)教学方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授课方式和教学方法,注重教与学相结合,教与研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行探究式、讨论式、互动式、案例式、专题式教学,突出研究生自主学习及科学研究能力培养。
(五)教材建设。广泛吸收借鉴国内优秀教材,积极引进高质量外文原版教材,鼓励提倡使用自编特色教材。
(六)课程资源。注重选用国际一流学术期刊的原始文献,开发优质教学课件,组建配套的电子教案、电子图书、试题库、资料库、案例库等,鼓励建设“在线课程教学网络平台”,促进课程资源共享。
(七)课程管理。构建规范的研究生课程与教学管理体系,建立完整、规范的教学档案,包括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或课件等;采用课程考试、课程论文、社会调研、作品设计等多种考核方式,全面检测、评价研究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
(八)教学评价。构建科学性、可行性、客观性、导向性的研究生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同行评教、学生评教、单位评教等材
料真实可靠,能够全面反映课程教学和研究生学习情况,课程教学评价结果连续三年优良。
三、申报程序
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由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组织实施,每年申报一次,采取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的办法进行。
(一)单位推荐。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在规定限额内推荐,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初评,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
(二)专家评审。聘请专家按照评审指标体系和规则,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
(三)网上公示。对拟立项建设的优质课程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项目管理
(一)实行项目责任制。课程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接受项目主管部门和培养单位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向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应对项目研究提供配套经费支持,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经费使用、项目进展、建设效果等方面的管理服务。项目建设期限一般为2-3年。
(二)实行动态管理。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负责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与验收,视情况予以调整,对效果不明
显的,责令限期整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予以取消。
(三)实行共建共享。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资源对山东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免费开放。
申报通知和具体要求将在山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xwb.sdpec.edu.cn)发布。
附件:1.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1
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项目
课程名称:所属学科:培养单位:负 责 人:起止时间:申报书
年 月 日
山东省教育厅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