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与设计系2014学年度综合测评加分扣分项目细则
为了更细致、更完善地体现我系学生综合测评的加分情况,以《韩山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为指导原则,在此基础上根据我系的实际情况,制定美术系综合测评加分扣分项目细则。 一、品德分
品德行为表现由基本分(60分)、附加分(40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计算方式:基本分+附加分-扣分。附加分为40分,超过40分以40分计。 加分项目: 1、宿舍方面
校“优胜宿舍” 每次+0.5 ,系“优胜宿舍”+ 0.2(注:本项累计不超过3.5分 ;评为校“文明宿舍”的室长另+0.5。)
校“寝室文艺大赛”:优秀奖+ 0.2 十佳寝室+ 1 百优寝室+ 0.8 最佳创意奖+0.5
2、校、系各主要活动后勤服务人员(非主办方成员和校学生会、院系分团委、学生分会干部、干事)
“校运会”、“迎新晚会”、“迎新生志愿者”、“三笔一话”、“篮球赛啦啦队”等各类活动后勤服务人员(以签名为实每次+ 0.1)
3、各种以签名为实的义务劳动、公益活动班级
班级自行组织的服务工作、义务劳动、公益工作、社会实践,由班级评议小组向系申请批准后,每人每次+0.1分。
4、发扬“互助互爱,拾金不昧”精神的行为
“献血”(+ 3)、“捐款”(+ 0.2)、“拾物归主”(+ 3)、“见义勇为”(+ 5)等。注:“捐款”必须是系或学校组织的捐款活动,“拾物归主”、“见义勇为”,必须以辅导员的记录备案为证。
5、校、系各类活动与社团的积极分子以及先进个人称号
“学生会各部门积极分子”、“社团积极分子”等(注:以证书为证,校级每位+ 1,系级每位+ 0.5);“优秀编辑”、“优秀通讯员”、“校精神文明十佳”、“优秀青年志愿者”、“三下乡先进个人”、“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注:以证书为证,校级每位+ 1.5,系级每位+ 1)。
6、校、系学生会干部、干事、委员、班干团干、助理班主任、兼职辅导员、潮动画工作室干部成员、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成员、校通讯组成员、《韩师青年》成员、校报工作人员、广播台工作人员等。
校学生会主席+7 校学生会副主席、团委助理书记+6 校团委学生会委员、系学生分会主席+5.5
系学生分会副主席、分团委助理书记+5 系分团委、学生分会部长、班长、团支书+ 4.5系分团委、学生分会委员、班委团支委+ 3 校学生会干事、各班副班长+ 3.5
助理班主任+ 3(可另加) 兼职辅导员+ 7(可另加) 学生党支部委员 + 4.5(可另加) 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所有成员(+2)(可另加)
系啦啦队成员+0.5(领队另加 1) 系升旗手(每次+ 0.2) 朋辈心理咨询员+1.5 校通讯组、《韩师青年》、校报、广播台普通成员+2.5,主要负责人+ 4(可另加)(注:a 院干系干班干以高分的上报,不得重复加分,除非后面注“可另加”字样;b 校通讯组、校报、广播台、《韩师青年》成员投稿、编辑、播音、发行等份内工作一律不得另加分。) 7、分团委、学生分会各主要负责人和部长如考核通过,每人+4;系其他委员及班长+3(可
另加)。
8、各社团主要负责人(包括团长、会长)(可另加)
校级社团负责人(一年任满+ 4.5 ) 校级社团副负责人(一年任满+ 4 ) 系级社团负责人(一年任满+ 4 ) 系级社团副负责人(一年任满+ 3.5) 动漫协会部长(一年任满+ 2 ) 动漫协会副部长(一年任满+ 1.5) 9、潮动画工作室负责人等(可另加)
各部门负责人(一年任满+2) 成员(一年任满+1) 10、被邀请给师弟师妹开交流会的嘉宾(每次+0.1) 11、系各项活动评委(每次+0.1)
扣分项目:
1、无故不参加校、系组织的各项学习、文体活动与其它集体活动(每次扣2分);
2、在校、系宿舍内务卫生检查中被列为“警告宿舍”该室成员每人每次扣2分、1分); 3、有弄虚作假行为(依照情节严重性扣12分以上); 4、有违纪违法行为(依照情节严重性扣2-50分);
5、有不尊重师长、不文明行为 (依照情节严重性扣2-4分)。
二、学业分
学业表现由基本分(90分)、附加分(10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计算方式:基本分+附加分—扣分。附加分为10分,超过10分以10分计。 加分项目:(以下“一”表示第一名,“二”表示第二名,以此类推。注:同一项论文、成果、比赛等重复获奖,只计最高分)
1、完成(任意)选修课与辅修并且成绩及格者
选修课(60—69+0.05 70—79+0.1 80—89+0.15 90以上+0.2) 辅修课(60—69+0.1 70—79+0.2 80—89+0.3 90以上+0.4) 2、通过各类技能考试并获得证书 “计算机等级考试”(非计算机专业)(+ 0.6)、“普通话等级考试二乙”及以上(+0.4)、国家承认的职业技能考试证书等(+ 1)(注:通过英语二、四、六级不加分) 3、在校、省、全国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成果
校+ 1 省+ 1.5 全 国+ 3
4、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文章和作品
校+ 0.1 省+ 0.2 全 国+ 0.5
5、参加由学院各部处、团委及系主办的文化科技、专业技能比赛和各类征集活动
校级:0.7—0.5;系级:0.4—0.2;例如: 校“三笔一话”(一+ 0.7 二+ 0.6 三+ 0.5 优秀奖+0.2 参加+ 0.15 ) 系“三笔一话”(一+ 0.4 二+ 0.3 三+ 0.2 优秀奖+ 0.15 参加+ 0.1) 校“三下乡社会实践报告”(一+ 0.7 二+ 0.6 三+ 0.5 优秀+ 0.2 参加+ 0.1)
校“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比赛(一+ 0.7 二+ 0.6 三+ 0.5 优秀+ 0.2 参加+ 0.15) 校各类主题征文比赛、文化知识竞赛、手抄报比赛(一+0.7 二+0.6 三+0.5 优秀+ 0.2 参加+ 0.15)
系各类主题征文比赛、文化知识竞赛、手抄报比赛(一+0.4 二+0.3 三+0.2 优秀+ 0.15 参加+ 0.1)
校各类演讲比赛(一+ 0.7 二+ 0.6 三+ 0.5 优秀+ 0.2 参加+ 0.15) 系各类演讲比赛(一+0.4 二+0.3 三+ 0.2 优秀+ 0.15 参加+ 0.1)
校各类设计比赛(一+0.7 二+ 0.6 三+ 0.5 优秀+ 0.2 参加+ 0.15) 系各类设计比赛(一+0.4 二+0.3 三+ 0.2 优秀+ 0.15 参加+ 0.1)
校园文化艺术节各项比赛(一+0.7 二+ 0.6 三+ 0.5 优秀奖+ 0.2 参加+ 0.15) 6、校、系社团主办的文化知识、专业技能比赛
校“迎新”书法比赛(一+ 0.2 二+ 0.15 三+ 0.1 优秀+ 0.04 参加+ 0.03) 校“书法擂台赛”(一+ 0.2 二+ 0.15 三+ 0.1 优秀+ 0.04 参加+ 0.03)
校“中英文”诗歌朗诵比赛(一+ 0.2 二+ 0.15 三+ 0.1 优秀+ 0.04 参加+ 0.03) 校“诗歌创作”大赛(一+ 0.2 二+ 0.15 三+ 0.1 优秀+ 0.04 参加+ 0.03) 校“长鸣杯”演讲比赛 (一+ 0.2 二+0.15 三+0.1 参加+0.03)
校“东山杯”英语演讲(一+ 0.2 二+ 0.15 三+ 0.1 优秀+ 0.04 参加+ 0.03) 7、校、系主办的说课、试讲比赛以及课件制作
系“说课”、“试讲”比赛(一+ 0.4 二+ 0.3 三+ 0.2 优秀奖+ 0.15 参加+ 0.1) 校“说课”、“试讲”比赛(一+ 0.7 二+ 0.6 三+ 0.5 优秀奖+ 0.2 参加+ 0.15) 校“课件制作”比赛(一+ 0.7 二+ 0.6 三+ 0.5 优秀奖+ 0.2 参加+ 0.15) 8、代表校、系参加外校、市级、省级的专业技能比赛
广东省大学生艺术展演(一+ 2 二+1.8 三+1.5 优秀+0.5 参加+0.4 ) 广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一+ 2 二+1.8 三+1.5 优秀+0.5 参加+0.4 ) 广东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一+ 2 二+1.8 三+1.5 优秀+0.5 参加+0.4 ) 广东省大学生美术作品双年展(一+ 2 二+1.8 三+1.5 优秀+0.5 参加+0.4 ) 各类市级专业比赛(一+ 1 二+0.9 三+0.8 优秀+0.4 参加+0.1 ) 9、参加国家部委主办、国际认可的专业技能比赛
国家大学生创业大赛(一+5二+4 三+3 优秀+1.2 参加+0.8) 国际级入选(+5) 扣分项目:
1、无故旷课、早退(每旷课一节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2、无故不交作业,抄袭他人作业,不参加教学实验活动,每次扣1分
3、违反课堂纪律,考场纪律等影响到教学秩序,造成教学设备损坏的行为(依情节与后果每次扣1-5分)
三、文体分
文体表现由基本分(60分)、附加分(40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计算方式:基本分+附加分—扣分。附加分为40分,超过40分以40分计。 加分项目:(以下“一”表示第一名,“二”表示第二名,以此类推。注:同一项成果、比赛等重复获奖,只计最高分) 1、校、系各体育运动队队员
篮球队、足球队、排球队、羽毛球队、田径队、定向越野队等,达到训练并完成任务,校级队员+ 4,系级队员+ 3 正副队长可另加+1。
2、校、系学生会或社团主办的各种球类、武术、定向越野等专项运动比赛
校级各种球类比赛(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排球等),按(一+ 5 二+ 4.7 三+ 4.5 四+ 4 参加+ 1.5 获“得分王”、“单挑王”等称号另加+ 2)
系各种球类比赛(班际篮球赛、羽毛球赛等),按 (一+ 3 二+ 2.5 三+ 2 四+1.8 参加+1 获“最佳奖项”另加+ 1.5)
校定向越野比赛(一+ 5 二+ 4.7 三+ 4.5 四+ 4.3 五+ 4 参加+ 1.5) 校健美操比赛(一+ 5 二+ 4.7 三+ 4.5 参加+ 1.5)